索引号 01525522-5-04_Z/2015-072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商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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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商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商务局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实有人数28人,离退休人员21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3.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4万元,项目支出408.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8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8.33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74万元

其中:公务费2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福利费0.07万元、职教工会费4.3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2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77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90.43万元、遗嘱补助2.31万元、独子费0.03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4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

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30万元

用于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全部用于出口参保企业。

3、电商发展规划经费50万元,用于保山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支出。

3、2014年度项目结余313.4万元

省厅补助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87.47万元,省厅补助其他商业流通事务资金125.93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市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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