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swj-08_B/2022-1028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商务支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商务(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好2022年春季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重点
(一)彩云购物节。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彩云惠民补贴消费月”“彩云购车补”“数字消费季”“春季游商圈”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本地企业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二)春季促销专题。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统筹本地消费特点和节庆特色,针对春季出游增加以及三八妇女节等节日时机,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活动。指导不同类型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妇女节购销两旺契机,开展让利促销、跨界联合促销等促消费活动。
(二)品牌促销专题。积极组织我市绿色食品企业、老字号企业以及具有特色的高端消费类企业参加各类促销活动,创新销售推介方式,线上线下结合搭建高效供需对接平台,助推保山特色食品、中药材、大健康食品等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发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等渠道优势,举办线上“惠民消费节”“家电购物节”等电商节活动;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品牌商品巡回大集等活动;组织电商平台和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线上直播带货、线下产销对接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精心策划活动方案,明确细化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组织调配各相关部门资源,策划配套活动,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筹备实施工作;加强与宣传、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扩大新闻宣传,争取资金保障,出台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在活动期间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举措。
(二)落实防疫及安全要求。活动期间,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抓细抓实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商超、餐饮等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设备畅通,提前排查疫情及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调动传统、新型等各类媒体资源,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本次活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可在商务部消费促进司网站下载)。
(四)做好成效总结。各县(市、区)要加强消费促进月数据梳理分析,提炼市场亮点,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报送动态信息,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量化,于4月5日前将春季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消费促进月活动情况总结、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促销活动照片、促销活动信息等上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联系人:张春梅,联系电话(传真):0875-3037537,邮箱:27107839@qq.com。
保山市商务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