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30620-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特编制《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制度》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公开范围
详见《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目录》。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一)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页)公开政府信息
网址://www.alkalih2o.com/bmym/bsswhhlyj1/zfxxgkpt.htm。
(二)通过“保山文旅”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政务服务中心、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34号,
联系电话:0875-3067117,传真:0875-3067118,
电子邮箱:bsswhhlv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