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307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文号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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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门遗址文化广场工程设计服务比选的邀请函


广东宏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华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保山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操作指南》等有关规定 , 特邀请贵公司报名参与仁寿门遗址文化广场工程设计

服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 , 且符合 、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 、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近三年以来(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至少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的需求

1.项目概况 。修建永昌府城仁寿门门洞南侧及西端至护城河文化广场2500平方米 ;配套服务设施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00 万元。按要求完成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保障项目施工,配合完成各个环节审批等。

2.报价说明。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设计服务费参考市场调节价予以确定。 除完成项目设计内容外,还需配合项目方完成仁寿门遗址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地形图测绘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评审等

3.成果交付。合同签订并提供基础性资料后35日内,提交完整的仁寿门遗址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各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

1.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

2.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地址和“于询价会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4.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10:00。

5.询价会召开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6月13日10:30,地址: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东3楼会议室(隆阳区永昌文化园34号)

6.报价函的组成: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 ,提交《报价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

(4)业绩证明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对询价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四、成交原则

合理低价中标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综合确定最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投标人。

五、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分期进行支付。

六、项目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和博物科; 2. 邮箱: 282683474@qq.com

3.联系人及电话: 龙亚兰 0875-3067121。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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