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518791-2/20231030-00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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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5020072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保山市委:

贵单位在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提案(第0502007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保山文化遗产情况

(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67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0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14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61项。

(二)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全市备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14个,非国有博物馆9个,共有藏品46176件(套)。其中,国有博物馆藏32191件(套),非国有博物馆藏13985件(套)。根据文物级别划分,一级文物34件(套),二级文物68件(套),三级文物1126件(套),一般文物5263件(套),其余藏品暂未进行文物鉴定、定级。藏品来源主要是考古发掘、征集购买、社会捐赠、个人收藏。质地类别丰富,含化石、石器、陶器、瓷器、木器、铁器、铜器等十余种种类。藏品时间跨度长,既有旧石器时代的化石、石器,也有现代生产生活用品。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全市共有县级以上非遗项目407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41项,市级161项,县级200项。共有传承人631人,其中国家级4人,省级61人,市级254人,县级312人。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意识”事宜的回复。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期间,采用发放宣传单、播放视频、悬挂标语、展示、展演、展销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博物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每年发放宣传资料约4万余份;通过微信、电视、报纸等公众平台发布文物保护、博物馆活动、安全应急、展览活动活动信息稿件约100篇次;同时,还组织10场次的馆际交流,国有博物馆每年开展不低于2场次的流动博物馆进乡镇、部队、社区和学校活动。通过反复宣传,保山群众保护文物、非遗意识有所增强。

(二)关于“建章立制,强化统筹沟通”事宜的回复。一是保山市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等6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32号),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公安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其职责为处理涉及文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联动、行政执法等,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会审与文物相关的项目工程以及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专门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配合日常工作。2023年度组织召开保山市级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1次,会议主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通报了2022年度省对州市文物安全工作考评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对全市2023年度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在保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中,已将历史文化遗产列入保护利用列入重点内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分年度落实推进中。

(三)关于“深入挖掘,提炼品牌”事宜的回复。截至目前,和顺图书馆旧址和国殇墓园被公布为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名录,和顺图书馆旧址入选全国文物建筑开放和保护利用案例,国殇墓园、滇西抗战纪念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松山战役旧址、保山施甸抗日江防遗迹群、滇缅公路惠通桥被列入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滇西抗战纪念馆(国殇墓园)被公布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松山战役旧址、艾思奇故居、李根源旧居被公布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梁金山故居、李鑫故居、赵锡光故居等被公布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滇西抗战纪念馆、龙陵松山大战遗址公园被认定为4A级景区;推出以青龙街非遗文创园区、高黎贡文化创意产业园、腾冲翡翠博物馆、龙陵黄龙玉博物馆等为代表的“非遗+旅游”“博物馆+旅游”特色产品,培育了古道文化、红色文化、滇西抗战文化等精品线路;同时,利用隆阳区“花市旅游节”、施甸的“年猪节”、腾冲的“火山热海节”、龙陵傈僳族的“刀杆节”、昌宁的“千年茶乡艺术节”等以非遗为文化内涵的重要节庆活动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动品牌。

(四)关于“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实现文物原真性保护”事宜的回复。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公开募捐等方式逐步推进实施市、县(市、区)、一般不可移动建筑类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截至目前,社会渠道共投入2000余万元实施汉营东岳庙等11项文物修缮保;制定《保山市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实施方案》,将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纳入“认养”范畴探索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注入的认养方式,推动国有、集体产权文物保护单位由领养人投入,并给予一定使用权限等方式开展保护利用工作,当前正在推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志淳墓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华馆保护工作。

(五)关于“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向文化和旅游产品转化,合理推进开发利用”事宜的回复。一是深化文旅IP融合。策划推出一批具有保山特点、历史底蕴、现代风尚的文旅融合品牌,用原创IP讲好保山故事。二是发展非遗旅游业态。促进非遗与旅游景区、旅游演艺、节会活动、文创产品等结合,提升板桥青龙街非遗文创街区、高黎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非遗体验区。三是让文物“活起来”。推进价值高、区位好的文物活化利用,重点打造保山仁寿门街区、腾阳会馆、腾冲英国领事馆旧址、绮罗文昌宫、昌宁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文物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推动博物馆由静态展示向文化创意、深度体验转型升级,策划推出南方丝绸之路永昌道、滇缅公路保山段、徐霞客游保山、滇西抗战历史活态博物馆等保山文物主题游径。

(六)关于“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事宜的回复。一是市级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文物局牌子,设文物局长1人,文博科2人;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设分管领导1人、文博股2人,施甸县设分管领导1人、文博股1人,腾冲市在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文物局牌子,设文物局长1人、文博股2人,龙陵县设分管领导1人,昌宁县设分管领导1人,全市共13人从事文博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全市共14个文博事业单位(其中文管所和博物馆均为一套人员两块牌子),核定编制98人,在编92人,其中研究馆员2人、副研究馆员14人、馆员46人、助理馆员32人,全市共92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业务工作。非遗方面:市级设分馆领导1人、科室2人,县级股室至少1人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文化馆设有非遗保护中心,全市共12人负责非遗业务工作。二是在文物专业素质提升方面,每年组织至少一期全市文博干部业务骨干培训班,依托全国文博网络学院,全市文博干部均可报名参加文物管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价值挖机与教育传播、文物建筑保护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组织建立保山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对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予以指导帮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文物工作;二是稳步提升文物基础和重点工作管理效能;三是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赋能乡村振兴和人文城市新发展;四是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和监督,让文物永久传承;五是创新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六是推进文物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最后,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保山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吸纳各位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办理,聚智汇力,赓续前行,推动保山文旅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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