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31030-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民盟保山市委:
贵单位在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山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建议》提案(第05020058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保山历史文化资源情况
(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67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0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14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61项。
(二)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全市备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14个,非国有博物馆9个,共有藏品46176件(套)。其中,国有博物馆藏32191件(套),非国有博物馆藏13985件(套)。根据文物级别划分,一级文物34件(套),二级文物68件(套),三级文物1126件(套),一般文物5263件(套),其余藏品暂未进行文物鉴定、定级。藏品来源主要是考古发掘、征集购买、社会捐赠、个人收藏。质地类别丰富,含化石、石器、陶器、瓷器、木器、铁器、铜器等十余种种类。藏品时间跨度长,既有旧石器时代的化石、石器,也有现代生产生活用品。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全市共有县级以上非遗项目407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41项,市级161项,县级200项。共有传承人631人,其中国家级4人,省级61人,市级254人,县级312人。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把现存文化遗迹资源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事宜的回复。保山市高度重视文化遗迹保护工作,一是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先后制定《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保山市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统筹指导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工作,在吸纳国家和省关于文物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基础上,研究出台《保山市文物安全工作制度》,对主体责任划分、市级相关人员挂县(市、区)包片、巡查检查、报告制度(定期报告、专项报告)、日常管养等措施进行逐一明确,以规范和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为解决地方财力投入文物保护不足的现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出台《保山市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实施方案》,推进市、县(市、区)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社会力量认养工作。
(二)关于“加强保山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开发利用”事宜的回复。一是深化文旅IP融合。策划推出一批具有保山特点、历史底蕴、现代风尚的文旅融合品牌,用原创IP讲好保山故事。二是发展非遗旅游业态。促进非遗与旅游景区、旅游演艺、节会活动、文创产品等结合,提升板桥青龙街非遗文创街区、高黎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非遗体验区。三是让文物“活起来”。推进价值高、区位好的文物活化利用,重点打造保山仁寿门街区、腾阳会馆、腾冲英国领事馆旧址、绮罗文昌宫、昌宁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文物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推动博物馆由静态展示向文化创意、深度体验转型升级,策划推出南方丝绸之路永昌道、滇缅公路保山段、徐霞客游保山、滇西抗战历史活态博物馆等保山文物主题游径;四是做好红色旅游。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形成可开发利用资源清单,统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发展。完善产品体系,加快善洲小镇、松山小镇、怒江抗日江防遗址等项目建设,提升艾思奇纪念馆、梁金山故居、李鑫故居、惠通桥等红色景区品质,推出“重走滇缅公路”“重访抗战故事”“重温善洲精神”“重读《大众哲学》”等精品线路。
(三)关于“拓宽保山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渠道”事宜的回复。一是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期间,采用发放宣传单、播放视频、悬挂标语、展示、展演、展销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博物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每年发放宣传资料约4万余份;二是通过微信、电视、报纸等公众平台发布文物保护、博物馆活动、安全应急、展览活动活动信息稿件约100篇次;三是组织10场次的馆际交流,国有博物馆每年开展不低于2场次的流动博物馆进乡镇、部队、社区和学校活动。通过强化宣传,保山群众保护文物、非遗意识有所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文物工作;二是稳步提升文物基础和重点工作管理效能;三是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赋能乡村振兴和人文城市新发展;四是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和监督,让文物永久传承;五是创新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六是推进文物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最后,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保山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吸纳各位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办理,聚智汇力,赓续前行,推动保山文旅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