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1-01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央、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旅游景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河湖长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旅游品牌化建设、“世界高黎贡山 世界自然遗产”品牌打造、“旅游革命”、“一部手机游云南”、公共文化服务、惠民文艺演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力度,2020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262条信息,回复部门网站留言16条,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强化组织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压实责任到人,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二)健全工作机制。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完善优化《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基础信息公开目录》及编制政务公开26个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清单。制定《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逐一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把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公开内容均按相关要求严格审查审批。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和管理。
(三)强化舆情回应。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文化旅游市场投诉的舆情处置,2020年1—12月,办理各类投诉277件,其中,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共受理13件,“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受理264件,办结率100%。在2020年度全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中,保山在旅游I类地区中第一第二季度排名第四,第三季度位居全省第一,游客体验满意度前三季度排名第一。2020年以来,“保山文旅”官方微博共发布图文1945条,总阅读数2472.88万次,“保山文旅”公众微信号共发布内容595条,总阅读人数98.82万,“保山文旅”抖音号发布抖音视频212条,总阅读数共198.5万次。在人民日报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中保山文旅、腾冲文旅荣登云南十大文旅系统微博前五;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舆情处置工作台,完善了全市舆情处置体系,将舆情处置账号开通到县(市、区)指挥中心,确保发生舆情时,第一时间对涉旅舆情发声,第一时间化解网络舆情;积极与保山市委网信办对接,整理了有关保山旅游方面的关键词进行实时监测,进一步拓宽了获取涉旅舆情的渠道,以便对保山市旅游方面的舆情信息深入分析、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对恶性行为加以有效控制,对网民理性引导,从而促进保山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和主动公开流程规范,明确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20年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7件。
(六)加强权力清单的梳理和执法主体信息公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及时完成了市文化和旅游局权力清单的梳理,依法公开文化和旅游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行政强制类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对涉旅案件、财政预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七)加强网站建设和运营维护。2020年共安排3名业务人员到市政府办学习对接,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文件要求及培训内容,向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 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7 | 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1 | 10 | 10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电脑1台、多功能一体机3台、A4复印纸70件 | 2618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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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三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平台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有关目录编制等需进一步规范;三是需加强错别字、措词等检测,加强信息发布的正确率。
下步工作中,一是认真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全年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公开文化和旅游动态信息、财政信息、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二是强化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及用词用字的准确率。以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及时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规范化办理水平,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横向、纵向沟通联系,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在公开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平台建设渠道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做好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