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518791-2-/2021-0304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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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

(一)办证时间:开馆时间段内皆可办理。

(二)办证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或学生证复印件,每个证件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

(三)因读者量增加,为加快流通量,使每本好书新书在读者中得到公平的流通,保山市图书馆对每位读者的借阅时间作如下规定:所借书刊免费借阅20天,如有需要还可续借一次(20天)。

(四)保山市图书馆馆藏图书资料均为全民所有,为保全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敬请各位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遵守本馆“积分信用制”借阅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新办证读者将免除押金,原始积分设为100分,可同时借阅书刊4册。

1.积分增加:

(1)读者借还期内每借还1册增加积分2分,当天借还不计积分;

(2)读者参加本馆征文活动,获得一等奖增加30分、二等奖增加20分、三等奖增加15分、优秀奖增加10分、参与奖增加5分;

(3)读者参加本馆讲座活动,预先报名增加2分、准时参加增加10分、未报名现场参加增加10分,每天增加讲座活动累计分最高限度10分;

(4)读者完成本馆问卷调查增加5分;

(5)读者到本馆阅览室签到60分钟离馆,每天增加读者积分2分,每天增加到馆积分最高限度为10分;

(6)读者向本馆捐赠文献资料,常规文献资料每册增加积分10分、古籍和地方文献等具有重要价值文献资料每册增加积分50分;

(7)读者参加本馆志愿者活动,每服务60分钟可以增加相应积分10分,每天增加积分最高限度为50分。

2.积分扣减:

(1)逾期归还书刊,每册每天扣除积分1分;

(2)一般污损书刊,每册扣除积分10分;严重损坏或者遗失书刊,每册扣除积分30分;

(3)报名参与了读者活动,但实际未参加,扣除积分5分;

3.积分累加待遇:

积分达到150分可增借书刊1册、积分达到200分可增借2册、积分达到300分可增借3册、积分达到500分可增借4册、积分达到800分及以上可增借5册。

4.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读者积分为0乃至负分时,冻结读者证书刊借阅功能,1天后自动解冻;

(2)解除冻结后积分初始化为10分。

5.读者证冻结惩戒办法:

(1)读者证第1次被冻结,在解除冻结后读者可借数将减少2册,直至积分达到相应标准后提升可借册数;第2次被冻结,可借册数将减少3册,直至积分达到相应标准后提升可借册数;第3次被冻结,将会被列入保山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平台黑名单,届时会影响此类读者在全市范围内各公共图书馆享受借阅服务;

(2)我馆积分信用系统将纳入全市个人诚信体系,针对列入黑名单的读者,我馆将向全市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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