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518791-2-/2021-031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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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0年度绩效情况

经认真梳理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情况并作出项目绩效分析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公布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2次下达我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53.44万元,全年完成绩效目标2153.44万元,完成率100%。2019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398号)文件,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23.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专项资金1292万元、2020年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经费55万元、2020年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经费110万元、2020年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经费162万元。2020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151号)文件,下达我市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

(二)州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分2次下达我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153.44万元。全年完成绩效目标金额2153.44万元,完成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2月26日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59号)文件,下达全市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23.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专项资金1292万元(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35.31万元、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费20万元、市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提供图书相关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天籁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文化文艺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隆阳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48.06万元、施甸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7.23万元、龙陵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22.20万元、昌宁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6.19万元),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公共文化云建设经费30万元、保山市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经费25万元、市图书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经费23.7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经费110万元(隆阳区62万元、施甸县22万元、昌宁县26万元),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经费162万元(隆阳区54万元、施甸县39万元、龙陵县30万元、昌宁县39万元)。

2020年8月7日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162号)文件,下达全市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其中,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中心城市文物及非遗项目保护与利用,东山艺术村规划编制及改造提升工程30万元,市级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利用经费20万元,保山市文化馆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及《保山非遗传承人》编撰出版费10万元,保山市文化馆改造提升20万元,保山市博物馆光尊寺、滇缅公路惠通桥、腾阳会馆、汉庄古城“四有”工作补助经费10万元,腾阳会馆修缮工程30万元,隆阳区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10万元,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20万元,施甸县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10万元,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10万元,龙陵县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10万元,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10万元,昌宁县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10万元,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10万元,大甸山遗址“四有”工作及保护规划前期费用补助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专项资金1292万元执行情况。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129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文化活动交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文艺精品创作、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及文化活动经费等支出。一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等公共文化服务135.31万元;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20万元;市图书馆阅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提供图书相关服务工作20万元、天籁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文化文艺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二是县区完成公共文化活动经遇情况。隆阳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48.06万元、施甸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7.23万元、龙陵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22.20万元、昌宁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6.19万元。全部项目资金于2020年2月26日核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执行率达100%。

(2)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经费55万元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县区公共文化云建设及市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工作。截止2020年11月30日,县区公共文化云建设全面完成,保山市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工作完成支付20万元,项目执行率100%。

(3)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经费110万元执行情况。2020年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110万元,用于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购置30个贫困村活动室设备,每村2万元,目前30个贫困村活动室设备已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购置完成,项目执行率达100%。

(4)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经费162万元执行情况.送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按每个乡镇每年6场演出每场5000元的标准,全市54个乡镇共16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送戏曲进乡村演出中的音乐制作、舞台搭建、服装道具购置等方面。2020年送戏曲进乡村工作任务已完成,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已圆满结,项目执行率达100%。

(5)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执行情况。全市改造提升市级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建设4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0个,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腾阳会馆修缮工程,完成大甸山遗址、光尊寺、滇缅公路惠通桥、腾阳会馆、汉庄古城5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修缮工程。截止2020年12月30日,市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大甸山遗址、光尊寺、滇缅公路惠通桥、腾阳会馆、汉庄古城5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修缮工程全面完成,保山中心城市文物及非遗项目保护与利用,东山艺术村规划编制及改造提升工程正在请规划设计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全面完成。工程支付费230万元,项目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2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例及法规执行,一切从实际出发,精打细算,有效控制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严格履行专项资金使用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实际支出与项目实施方案预算相符,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文旅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进一步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撑项目的“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社会效益,用文化提升市民素质、城市品味,让全市文化真正成为凝聚民心的精神旗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艺术非遗成果丰硕。围绕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主题,加强文艺创作,全市创作100余部“战疫”题材文艺作品,以“艺”抗“疫”传递真情。精心组织参加各种赛事,《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9项作品获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疫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全市8个区域21个非遗项目点位入选云南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二是公共服务持续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超额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部完成。文化馆以评促建,在硬件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服务水平、服务能力获得省级高度评价。图书馆在全省首家推出“积分信用制”免押金借阅、同城“通借通还”“你读书我买单”“入校办证”促阅读便民阅读服务,获得省级肯定和社会好评。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75万多人次。统筹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送戏下乡和戏曲进乡村演出,全市全年组织演出和各类活动530场次,观众达20万人次。全市成立广场舞团队2850支,群众合唱团队12支,经常性参加活动的达15.9万人,群众文化活动欣欣向荣。建设旅游厕所203座,数量全省第一。腾冲市固东镇、隆阳区金鸡乡获评“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隆阳区图书馆获评全国第八届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腾冲市正式列入云南省“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创建试点,一批单位成为国家、省各级文旅融合试点,文化扬名有新亮点。三是文旅人才支撑更加有力。加大文旅人才的融合,对文旅专家人才库信息进行整理,把旅游专业人才、三区人才、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等人才纳入统计范畴。加强文旅行政管理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的行业监管、企业管理能力培训,注重提升导游、景区讲解员等一线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抓好文化旅游新业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和院校联合培养文化旅游营销策划、文化创意、电子商务、规划咨询等新业态人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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