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2-0916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9月14日上午,为宣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保山市兰都饭店举行《条例》宣传贯彻暨乡村文化振兴培训班开班仪式,来自全省16个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的240余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据介绍,本次培训活动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在为期3天的培训中,主办方邀请了多位专家和学者将围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贯彻和实施以及《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行解读。期间,还将举行《国门文化建设座谈》、《云南省乡村文化振兴与文化工作者的使命和任务》、《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及《发展旅游文化产业,赋能云南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同时,保山市、楚雄州和曲靖市等3地还将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进行经验交流,另外,还将分享5个乡村文化振兴案例。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而且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共文化建设的任务、内容、设施、管理及职责等,为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法制保障。
保山市是我省创建成功的第一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了让参会学员深入学习和了解,在本次培训中主办方还特别安排了参观保山市隆阳区文明实践中心、巴川图书分馆、永子文化产业园和金鸡文化站等创建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场所以及观摩当地群众文化等现场观摩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