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19-1025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资金来源自自筹,采购预算金额648.16万元,现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SZC2019-0041
2.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的信息化系统整体设计及相关系统软件、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整体的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要提供采购清单内的全部系统软件、硬件。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正常、验收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
2.7质量保证期:整体系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年,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免费维修或退换。
2.8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保证具有充分的售后服务保证能力,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响应、7×24小时提供上门服务。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响应本项目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4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
3.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相关失信违法记录或名单: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②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③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④供应商未被全国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提供的各网站查询信息的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7其他要求:
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同一产品的生产商及授权经销商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公章,④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未到代理机构确认报名的视为未报名)。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注:① 未按上述步骤报名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② 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名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下午15:00,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第3开标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1套。纸质投标文件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与纸制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
6.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采用金融机构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人民币¥6500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代理费提交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10076469507001000200277 备注: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供应商呢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 联系人:张春仟 联系电话:15094249340(文件费及代理费事项) |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297号
联系人:杨兴钢
电 话:1518486727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联系人:鲁惠莉
电 话:0875-8125888,15887841044
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9.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