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1-081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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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1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请符合采购需求的设备并能够优先供货的供应商严格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  

2.项目编号:YNLB-BS-2021-0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1.30万元  

5.最高限价:351.30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设备1批。  

6.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包;本次采购内容为二标包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设备采购清单及标包划分情况  

标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交货安装地点        

二标包      

PCR 核酸检测仪(96通道)      

15台      

351.30      

保山市人民医院8      

施甸县人民医院1      

施甸县妇幼保健院1      

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昌宁县人民医院1      

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本次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3质保期:一年  

7.合同履行期限: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安装使用。  

8.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9.特别说明:  

本次采购依据《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规定组织紧急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若为经销商的,应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0809日至2021年0811 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获取方式:请磋商申请人持报名资料到现场进行信息登记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4.被授权人授权书  

(三)售价:0.00元/份。  

注: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标包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商墅楼9栋10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081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商墅楼9栋10号)。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1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商墅楼9栋10号)。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二)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昆明市学府路支行      

账号:24015401040002035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189****9826      

联系人:吴先生      

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包号。      

(三)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版块、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60号  

联系方式:0875-222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商墅楼9栋10号  

联系方式:0875-7899666 189****9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875-7899666 189****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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