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19-1112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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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婧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立项支持龙陵县镇安中心卫生院迁建(扩建) 的建议》(20 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于 1956 年,位于龙陵县东北 部镇安镇集镇中段,占地 3313.7 平方米,房屋 5022 平方米,是 一所集医疗、预防、妇幼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2018 年底,主要医用设备有 DR 数字化 X 线摄影仪、彩超、全自动生 化分析仪等,在职职工 81 人,其中,在职在编 56 人,门诊人次 11 万人次,住院 5600 余人次,实现医疗业务收入 1328 万元。 自成立以来,医院为辖区内及周边乡镇居民约 12 万人提供了基 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服务,为镇安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十分重视镇安镇中心卫生院的发展, 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向省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了中央 预算内补助 2004 年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设项目、2008 年 镇安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改造项目、2009 年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医技楼建设项目,截止 2013 年底 3 个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同 时,利用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卫生院更新医用设备、培训医务人员。 项目实施后,改变了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差、设备简陋、人员素 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提高了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社 会的好评。2016 年被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群众满意乡镇卫 生院”,2017 年成功创建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但是在医院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医院占 地狭小,无法建设配套附属工程;二是医院与居民区距离太近, 不利于传染病防治;三是医院处于集镇核心区域,进出不便,不 利于急救;四是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盖时间较早,已属于危房; 五是医院业务用房流程不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因此,实施镇 安镇中心卫生院搬迁建设是必要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 号)精神,“十三五”期间,国家已暂停安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项目,我市在 “十三五”期间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来 源主要是浦发扶贫基金和单位自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密 切关注各类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资金,协调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立项,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镇安镇中心卫生院搬迁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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