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1-0730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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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人大保山四届七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段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保山市养老院和传染性疾病医院以及精神病院联合开设专门安置年老带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疾病的特困供养户部门的建议(23)已经交由我委办理,我委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截至20214月,我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78968852人,其中集中供养592人,分散供养8260人。全市已全面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并将协议扫描上传至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据统计,全市有985人属于带有精神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特困人员,对患有高度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的特困人员,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进行确定照料护理方式,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二)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情况

全市有精神专科医院5家,精神科病床1110张。5县(市、区)人民医院均设置精神科门诊。精神科执业(含助理)医师109人,护士228人(含临时聘用人员),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医师4.14人、护士8.9人。截至2021531日,全市共筛查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3772人,均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一人一档”规范管理,目前规范管理率达88.69%,服药率达90.16%

(三)全市传染病医院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独立的传染病医院正在建设,预计年内可投入使用。保山市人民医院、施甸县人民医院、腾冲市人民医院、龙陵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5家按规划设置传染科的综合医院承担辖区内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工作。5家人民医院均独立设置传染科,开放床位264张;目前共有医护人员127名,其中医生38名、护士89名。各医院传染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标准对病房进行合理分区,设置结核病区、发热性疾病区、肝病区、艾滋病区等;配置有心电图机、振动排痰仪、心电监护仪、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控温仪、液晶双道输液泵、注射泵、血氧饱和仪、血糖测试仪、电动吸引器等设备。目前全市共有负压救护车12辆,用于转运特殊或危急重症传染病患者。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综合管理机制

1.市、县两级均建立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00%乡镇成立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2.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

3.卫健、政法、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强化部门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患者排查、联合督导、信息交换、应急处置等综合协作管理机制。

(二)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及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大在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外派进修工作力度,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专科医院分片包干县(市、区)责任制,强化对县级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的技术支持和对口帮扶,落实新发患者的诊断和在管患者的病情评估,定期对社区康复机构进行指导,有效解决了基层精神科医师紧缺、服务可及性差的问题。

2.建立健全以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为主体的市、县、乡、村四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全面实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三)强化规范治疗管理

1.多部门配合,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家庭和社区”的服务模式,提高患者治疗服务的可及性。在乡(镇)建立了以综合管理小组为基础,综治专干、社区民警、民政助理员和乡、村精防人员、综治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联络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9人协同监护人管理服务患者的“九管一”模式,全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交换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126日省级确认我市首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以来,所有确诊病例均按诊疗流程开展诊疗,无二代病例、死亡病例和医务人员感染。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进一步巩固,医防融合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工作有效实施,病人得以及早发现和规范治疗。艾滋病疫情总体平稳。消除疟疾、麻风成果持续巩固,全市提前两年实现了消除麻风工作目标。

(四)强化宣传培训力度

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群众防病意识,自觉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特别利用各类卫生日如艾滋病日、疟疾日、结核病日进行重点宣传。加强跨境传染病防治,强化一线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特别在临床工作中,对境外就诊患者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及时监测、及时诊断、及时报告、及时治疗,不断增强了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能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目前,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管理治疗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年老带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疾病的特困供养户,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加强医疗机构硬件和软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看病就医条件。

二、持续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以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方向,以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建议市委、市政府主导,市民政局牵头,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结合“十四五”规划,按照农村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规范,在全市统筹建设1个能容纳5000人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建议纳入“阳光片区”建设统筹考虑),免费接收全市肇事肇祸、无监护人或家属无监护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减少医疗资源占用,提高患者康复水平,降低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

四、建议认真执行2016年市综治办、公安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并根据病情实行动态调整,推进严重精神障碍居家管理和康复责任落实。 

感谢你对保山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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