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19-111201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8-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监管的建议》 的提案(123 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持有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并且正常生产经营的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以下简称餐消企业)共23户,其中,隆阳 区9户、腾冲市2户、施甸县3户、龙陵县4户、昌宁县5户。全市 餐消企业共有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专用设备25台,日均生产规模 约15万套,日均能达到1万套以上生产规模的企业5户,其余18户企业的日均生产量在1000—7000套之间。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依规,严格标准执行 2012—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制定并发布实施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出台了《餐具 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做了规范的 要求,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采取的措施、检查的具体要求、 罚则等。2018年原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 方标准 云南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我委严 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云南省地方标准不断加强对餐具、饮具集 中消毒服务单位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同时,集中消毒的餐具、饮 具价格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协商形成,价格 主管部门遵循市场规则,不出台价格;餐具、饮具相关标准和规 范均未对外包装上的价格标识做出强制规定。 (二)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7 年以来,我委采取“双随机”模式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监督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机 构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近3年来,为切实加强 — 3 — 全市餐消企业监管,我委每年组织开展餐消企业集中整治1次, 监督检查餐消企业共205户次,年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针对 存在的问题,通过现场指导和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的方式责令企 业限期整改,全市共出具监督意见书106份。三是严格抽检。针 对部分餐消企业对不按规定除渣、去油、去渍、消毒烘干等问题, 我委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通过不断加大对问题企业的监 督抽检力度,对样品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餐消企业,严格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实施处罚。 2017年—2019年6月,全市共抽检餐饮具1500件,合格1462件, 样品合格率达97.5%,与2018年国家公布的云南省的餐饮具卫生 质量达标97.6%的结果相比基本持平。四是严厉处罚。3年来,共 对抽检不合格的17户餐消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对10户抽 检不合格的餐消企业罚款共计5.2万元,对7户餐消企业给予了行 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五是强化节假日期间专项检查。春节、 五一、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对餐消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节 假日期间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卫生和安全。六是加强调研和培训。 2017年5-7月,组织开展了全市餐消企业监督管理情况督导调研, 摸清全市餐消企业生产经营及卫生监督管理情况,查找存在问 题,为加强餐消企业监督管理措施提供依据。2018年5月,组织 举办了“保山市2018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相关法规及标准学习 培训班”,全市所有餐消企业负责人、卫生健康系统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共67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 和主体责任意识,为企业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标准,提高企 业自身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畅通渠道、强化社会共治 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营造良好社会 氛围,近年来,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利用网站、单位公示栏等 主动向社会公开餐消企业样品监督抽检结果、卫生行政处罚等相 关信息,同时,对外公开了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网址、信箱等。 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 12315 热线,24 小时接受举报投诉。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体制不顺,源头把关困难 由于国家取消了对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目前 “先照后管”的监管模式客观上让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丧失了 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的机会,这给后续的监管带来较大地困难。 (二)法律意识淡薄,标准落实不到位 部分业主缺乏对法律、标准的敬畏心,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 意识淡薄,企业主只关注市场占有,过度控制成本,忽略了生产 加工过程中卫生质量的把控和自身的管理,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卫 生标准得不到严格有效落实,导致企业出厂的餐饮具的卫生质量 得不到较好地保障。另一方面,餐饮服务单位及消费者的维权意 识不强,餐饮服务单位不向配送企业索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消费者不主动维护自身权益,不同程度地纵 容了部分餐消企业对餐饮具卫生质量安全的无视,全社会共建、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三)缺乏专项工作经费,抽检工作保障困难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财政困难,无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餐饮 具样品抽检监测,抽检工作保障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抽检频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 安全法》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有关规定,加大对全市餐消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开 展 1 次监督检查及餐具抽样检测,每家企业每次抽检不少于 20 套,抽检覆盖率 100%,确保消毒餐饮具的卫生质量,抽检结果 通过卫生监督网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 织 1 次全市餐消企业约谈,并开展专项整治,生产环节上加大对 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群众投诉举报的或卫生抽检不合格的餐消企 业的查处力度,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依然不 合格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由于餐饮具 消毒不严格,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由 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消费 环节上加大对提供不合格餐饮具餐饮服务者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阻断不合格餐饮具进入市场。 (三)强化宣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加强餐消企业和餐饮 服务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督促其依照法律、法规和相 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积极争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向当地财政争取 餐消企业抽检经费支持,切实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五)在监管和检查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单 位和人员参加,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关注的氛围,督促全市餐 消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 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管工 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消行业的健康发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