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19-111201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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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答复的函

花艳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康复能力建设》的提案(163 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康复服务主要包括康复医疗服务和康复训练指导。目 前,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对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服务以提供中医药适 宜技术为主。2018 年,我市已经通过国家基层中医药先进市的 验收,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科、中 药房,配备了中医诊疗设备。99.67%村卫生室均能为基层群众 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康复训练指导方面,由于我市残疾人康复工 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残疾人的基本康复训练指导服务需 求仍未普遍满足。2018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对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标准,其中,康复服 务能力作为推荐条款,主要针对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从事康复治疗的医务人员接受过康复专业 训练,康复医师对每个康复患者有明确诊断与功能评估并制定康 复治疗计划,能开展红外线治疗、低频脉冲治疗、短板治疗微波 治疗、牵引等服务,有针对康复病人预防二次伤害的预案。下一 步工作中,我们将一是按照基层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要求,培育增 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能力。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残疾预防及 相关健康教育,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为残疾人提供更好 的康复服务。二是积极与市残联对接,共同举办相关专业人员培 训。三是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 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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