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1-0730010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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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六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段会英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心理疏导工作的建议0121,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经充分征求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意见形成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工作、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精神心理问题与社会安全稳定、与公众幸福感受等问题交织叠加等特点日益突显。社会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和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工作,结合特殊人群管理、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我市在机构和机制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等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逐渐摸索总结出一套适宜山区和农村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模式,精神卫生工作各项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为做好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宝贵经验。

2020年,保山被确定为云南省唯一一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试点,目的就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及早发现并解决社会群体中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避免产生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精神问题,减少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异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下步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围绕试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一)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宣传、政法、网信、卫健、公安、民政、人社、发改、工信、教体、司法、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日常工作。县(市、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领导和组织辖区内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建立起部门协作机制。分解细化各部门的具体目标任务,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部门间和市、县(市、区)之间联络员制度、试点工作通报制度等机制。

(三)建立技术指导制度。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市心理卫生协会协助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资源和社会组织力量,铺设一张覆盖城乡居民、在校师生、单位职工等不同人群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可及性。

(一)健全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各高等院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与咨询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提升职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

(四)加强特殊行业、场所心理服务网络。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婚姻登记处、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对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专业人员是决定社会心理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努力开创各类心理服务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加强专科医院专业队伍建设。结合实施全市人才建设规划,将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作为紧缺人才,积极探索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大专科医院专业人员外派进修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及水平。

(二)加强心理健康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加强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建设。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和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弱势群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服务可及性。

(四)强化县(市、区)、乡(镇)两级已通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的人员及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志愿者和家庭监护人有关知识及技能培训。

(五)落实队伍建设保障政策,稳定精防队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财政补偿政策以及市、县(区)、乡(镇)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和特殊职业风险津补贴政策;对临时招聘的精神卫生人员实行与在职人员同工同酬政策;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以稳定精神卫生防治队伍。

四、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心理健康服务与诊疗活动有机结合。

(一)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分别开设心理门诊、心理治疗门诊,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疏导、识别和转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对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和心理安慰等。

(二)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中,将孕产期抑郁症筛查纳入常规孕检和产后访视内容。

(三)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8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

五、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

采取不同形式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工作生活,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

(一)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卫健、宣传等部门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精神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 抑郁”“焦虑”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

(二)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科级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开展心理健康讲座。

(三)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平台。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完善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平台,提供全天、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

(四)加强突发事件心理干预工作。市、县两级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并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

感谢您们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注,对社区疫情防控人员及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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