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2-0901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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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保山市委:

保山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54号提案《关于推进保山市养老事业发展 提升康养服务水平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在打赢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广泛宣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是有效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的迫切要求。全市各部门坚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从老年人的需求出发,用心用情、扎扎实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25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强化措施,认真履职,从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开展宣传,推动全社会深化认识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深刻把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国家战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深刻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战略对养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将养老服务潜在内需空间逐步转化成有效的供给和消费,既充分保障养老服务民生需求,又有效带动投资、促进消费和拉动就业。深刻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对养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老年群众关切、聚焦失能半失能照护需求,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养老服务发展,增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强化保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全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先后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保障用地需求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549号)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

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自建产权用房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10000元补助;租赁用房租用期5年以上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5000元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分级承担。按照《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入住人数、护理级别、机构等级等给予运营补贴。

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养老行业的各项金融政策,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民办养老机构继续予以资金支持。支持金融机构以营利性养老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不动产、股权等为抵(质)押,办理信贷业务。支持商业银行与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开展合作,推出符合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担保贷款产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用电、用水、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的,全部用量按第一档价格标准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各电信企业按照企业所制定的当地家庭住宅价格标准执行。对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免收有线电视入网费、安装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不高于所在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给予优惠,优惠幅度不得低于10%

三、科学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将养老服务纳入“十四五”民政规划,结合实际,科学布局,力求“十四五”期间,满足发展趋势和实际需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融合健康、高效利用、惠及全民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配合发改部门,编制《保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养老部分,已经市政府同意报省发改委;制定了《保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正在征求意见修订中。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不断改善条件、提高标准、营造环境、优化服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共建设养老机构58(其中:市级1个,隆阳区16个,施甸县8个,腾冲市15个,龙陵县10个,昌宁县8,各级各类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30个,共有养老床位10337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3.7张。

(一)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加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站、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共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30个,其中: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1个、农村互助站45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6个、农村幸福院180个、老年幸福食堂7个、老年活动室(站、点)345个,构建了点面结合、功能互补、运行有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九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中康爱邻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康老年幸福食堂、春暖花开老年幸福食堂引入了社会力量运营,积极探索智慧养老、物业+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极大丰富了服务的外延。

加快推进城市机构养老体系建设与改革。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7个(在建1个,建成未使用1个,投入使用5个),实现了市级及每个县(市、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全面展开的工作步骤,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无子女、失能、高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目前隆阳区老邻居护理院、腾冲金鑫康养服务中心、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3个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在确保原资产权属性质不变、为老服务宗旨不变的前提下,由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保健护理、休闲娱乐、旅游养老、养老护理培训等养老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切实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为强化农村敬老院的托底保障功能,切实保障农村特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持续加大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建设与改造力度,将敬老院建设列入政府惠民实事工作任务。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通过实施保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改造完善相关设施条件,加强对敬老院负责人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提高了管护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建立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服务资质,推进敬老院管理规范化,不断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共建设敬老院49个(在建11个,建成未使用6个,投入使用32个),其中施甸县由旺敬老院、仁和敬老院2个机构委托民非组织运营管理。

加快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体系建设。全市共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中医医院15家,已设立老年医学科11家,老年医学科床位551张,医护人员275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100%。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市创建内容,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管理率达65%以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17.78万人,954个村(社区)卫生室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各级医疗机构均为老年人开展了免费咨询、体检等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医养签约结合模式,开通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转诊绿色通道。全市运营养老机构38(其中:市级1个,隆阳区11个,施甸县3个,腾冲市14个,龙陵县8个,昌宁县1,其中4个内设医疗机构,与医疗卫生部门签订了医疗保障服务合作协议,基本打通了养老院患重病老人可及时转诊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康复老人转养老院疗养的便利通道。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影响,多数老年人或其亲属不愿意接受机构养老;全市暂未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之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全市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设施简陋、功能单一,管理水平较低,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目前运营的养老机构有床位3539张,共入住829人,入住率仅23%。

积极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为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有1个民办养老机构(隆阳区祥和养老院),床位22张,规模较小,探索式开展养老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温泉等资源,将养老与养生、旅游、健康相结合,着力打造龙陵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重点优抚对象疗养基地、特色颐养服务示范基地,设床位136张,结合龙陵县中医院提供的治未病中心,开展养生保健等养老健康服务。

四、加大培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高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聘请省内外专家,针对养老护理消防安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养老院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规范内容开展培训。2021年起,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计划在2021-2022年期间,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人。截至 2021 年底,全市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 3152人次,完成培训任务105%。目前,全市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652人,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有效提升养老护理水平和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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