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40126-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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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lkalih2o.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60号3楼301办公室,电话:0875-2221087,邮箱:bssw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223条。其中公示公告28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条,公共卫生知识普及17条,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云南行动20条,医疗卫生服务数据公开1条,水质检测公示6条,卫生健康领域补短板22条,财政预决算18条,三公经费10条,绩效评价65条,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公示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采购招标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1条(包括人大建议办理结果3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8条),行政复议(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包括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各1条),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我委不掌握相关信息1件,均已答复完成,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对公开属性和公文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医疗卫生信息公布。2023年门户网站新增设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信息(基本信息),主动公开市级、各县(市、区)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医院、科室、人员、特色、收费标准等的介绍),做到公开透明,服务群众。另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严格把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明确信息公开人员职责。

(五)监督保障。明确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年内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1次,着力提升业务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同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全面进行自检自查并整改落实,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更新的及时性,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历史信息排查整改力度有待加强,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部分仍然存在错别字、错链等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业务水平不够熟练,有待加强宣传方式和提升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采取措施加以优化和改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增加多元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新引力和亲和力。二是落实审核制度,加大科室宣传,严格把关,加大排查整改错误的频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内容,不断提升其丰富性,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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