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5-0909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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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门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02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在全市范围内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卫生监督职责。承担着《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8部卫生法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8个行政法规和《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400多个部门规章的卫生综合执法任务。具体可以分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放射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血液安全、卫生监督相关10类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总计225.42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总计23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5万元,占支出的72.06%,项目支出65.70万元,占支出的27.94%。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1万元。包括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0万元。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下达的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主要为:

1.严格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

2.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中心,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3.切实加大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监管力度。

4.认真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切实履行放射卫生监管职责。

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稳步推进。

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7.全面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8.按要求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9.食品安全与应急科工作有序推进。

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扎实有效。

11.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卫生违法行为。

2014年,保山市卫生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创新求发展、为民务实提效率、内强素质树形象的卫生监督发展思路,不断探索和创新卫生监督监管方式,助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凸显出以下亮点:一是积极开展民营医院卫生质量信誉度量化分级动态管理,不断规范民营医院管理;二是以建立健全卫生档案为突破口,扎实做好学校卫生监督;三是积极开展卫生行政优秀服务窗口和服务之星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是深入持久开展宾馆酒店卫生质量信誉度量化分级动态管理,不断规范住宿业管理;五是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在您身边”活动,充分发挥卫生监督职能作用;六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2014年9月24日,保山市卫生监督局被评为全国第三届“健康卫士杯”先进集体。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5.86%。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24.41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加0.45%。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2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170.5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6.20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部门(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8.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进行了车辆的大维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3、2014年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均为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6.24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7.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务用车维修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511人,接待费开支2.32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区监督所、工作督导检查和工作交流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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