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5-0909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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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门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编报的单位共1,分别是其他事业单位、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6其中:财政全供养66在编实有车辆3。离退休人员30其中:退休30(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204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69万元,占总收入的26.36%;事业收入1501.2万元,占总收入的73.45%;其他收入3.87万元,占总收入的0.19%。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58万元,占总支出的92.4%;项目支出129.03万元,占总支出的7.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基本支出1569.58万元,比上年同期1534.16万元增长0.23%,基本支出1569.58占总支出的比重92.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项目支出129.03万元,比上年同期48.65万元增长165.2%,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7.6%。 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到2013年12月28日才下拨项目经费164.09万元未能使用,结转到2014年使用及下拨各县区保健院。(其中:拨艾滋病经费132.99万元,妇幼卫生项目(降消项目)经费8.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8万元,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经费4万,公共卫生考核项目经费1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产科技术培训班,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014年共开展6次技术培训班,共培训630人次。

2、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并对基层进行及时的指导。积极深入县(区)、乡、村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县(区)“三监测”、“六管理”的业务指导,每县(区)至少3次以上,年内共下基层指导工作45县(区)次,其中指导乡村两级共648天;对五县(区)孕产妇、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进行入户复核调查工作,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3、加强艾滋病监测及母婴传播工作,做好艾滋病咨询检测管理工作,为咨询者提供规范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年院内完成自愿咨询检测38人,孕产妇哨点检测100人份;按月上报VCT工作信息卡;督导市、县区及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完成全市27336人份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对婚前保健人群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教育,督导五县(区)完成婚姻登记者艾滋病检测任务

4、认真完成市卫计委下达的2014年各项妇幼卫生任务指标

2014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1%,系统管理率为95.4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30‰,婴儿死亡率为7.71‰,新生儿死亡率为5.78‰,产后访视率为98.63%,新生儿访视率98.10%。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1.71%比上年同期增长19.17%,。1、工资福利支出275.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1.09万元,津贴补贴135.47万元,绩效工资48.55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136..04万元,包括办公费0.34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12.71万元,会议费2.02万元,培训费3.23万元,招待费0.09万元,专用材料药品9.77万元,委托业务费83.1万元(下拨各县区保健院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经费),工会经费7.13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8.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98万元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68万元,包括退休费117.01万元,抚恤金0.96万元,购房补贴7.6万元(指退休人员购房补贴,不含在职人员购房补贴107.82万元),其他支出0.10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86万元,比去年同期82.24万元下降了13.09%。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14万元,主要用于到各县区保健院工作督导。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25人,接待费开支6.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区保健院拉艾滋病耗材转运产生的费用及保健院迁建项目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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