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8-091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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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医医院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医院始建于1981年2月21日,在原保山地区边疆干部疗养院的基础上改建成立,2004年9月20日整体搬迁至现址。医院经过3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具有中医特色、中西医结合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诊急救功能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家具有较高综合救治能力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是保山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严格执行云南省二类(县级)收费标准。医院先后荣膺“云南省文明中医医院”、“云南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目前,医院开放病床378张,在职职工435人, 设有急诊科、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妇产科、骨伤科(骨一区、骨二区)、肛肠科、针灸推拿康复科、碎石科、麻醉科、治未病科(体检中心)、口腔科(门诊)、皮肤科(门诊)、眼耳鼻咽喉科(门诊)、脾胃病科(门诊)17个临床科室,并设手术室、医学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超声科、消毒供应中心、药械科8个医技科室,9个二级职能科室(其中下设4个三级职能科室),开设针灸推拿专业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张良英名医工作室二级工作站1个,云南张氏助孕安胎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1个,沈国权名中医工作室保山工作站1个。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7年服务的诊疗人次138,615人次,较2016年130,947人次增加7,668人次,增长5.86%,对应的事业(医疗)收入106,368,784.50元,较2016年度事业(医疗)收入97,228,946.44元增加9,139,838.06元,增长9.4%,服务诊次及医疗收入的增长反映了医院较好的利用资产履行了医院职能,提高了医院社会经济效益。
2.完成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
3.取消西药和中成药药品加成。
4.积极开展“保山市中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医疗业务用房(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建设项目。
5.围绕“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人有专长”的工作目标,强化医院专科专病建设,打造医院核心竞争力。加强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肛肠科及骨伤科、省级重点中医专科——针推科;市级重点专病——内一科中风、内二科消渴的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中医医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273,58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4,800.00元,占总收入的12.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6,368,784.50元,占总收入的87.7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2,730,138.06元,增长率为11.73%;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90,300.00元,增长率为31.73%;事业收入增加9,139,838.06元,增长率为9.40%。主要原因:
1.总收入新增12,730,138.06元,主要原因一是住院人次、门诊人次增加等因素;二是取消西药和中成药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资金;三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新增3,590,300.00元,主要是因为取消西药和中成药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资金和政策性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3.事业收入新增9,139,838.06元,主要是因为住院人次、门诊人次增加等因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193,449.62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64,327.11元,占总支出的93.29%;项目支出7,729,122.51元,占总支出的6.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9,380,069.57元,增长率为8.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63,140.98元,增长率为8.55%;项目支出增加916,928.58元,增长率为13.46%。主要原因:
1.总支出新增9,380,069.57元,主要原因一是住院人次、门诊人次增加等因素导致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取消药品加成新增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补助支出;三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2.基本支出新增8,463,140.98元,主要是因为政策性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其次是收入增加,相应支出也增加;
3.项目支出新增916,928.58元,主要是因为取消药品加成后新增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64,327.11元。与上年99,001,186.12元增加8,463,140.99元,增长率为8.55%。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2,153,757.8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792,750.21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12,302,398.56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6,248,906.6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27,603.73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合同工工资填列在劳务费,而2017年填列在合同工资福性支出。
3.政策性调资后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使公积金增加334,474.87元,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抚恤金、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213,200.00元。合计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8,725.13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718,917.53元。
5.因医院正在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向银行借入贷款,故债务利息支出增加218,574.2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55%,人均95,605.2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35%,人均141,670.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9,122.51元。项目支出增加916,928.58元,增长率为13.4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新增916,928.58元,主要是因为取消药品加成后新增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27,07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2%。比2016年11,361,545.95元增加2,365,531.05元,增长20.82%。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取消药品加成后新增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补助支出;其次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其他技术与研究与开发支出4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937,4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9%。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8,315,2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24,685.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0,00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8,492.00元;其他中医药支出199,100.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中医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134,472,493.02元,其中流动资产57,579,661.54元,固定资产60,707,49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083,169.98元,其他资产1,102,169.9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02,739.7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479,710.29元,固定资产增加2,303,942.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3,131,478.00元,其他资产增加387,60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2项,账面原值5,675,05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34472493.02 |
57579661.54 |
109263662.69 |
56033734.85 |
515729.00 |
17483731.00 |
35230467.84 |
48556171.10 |
0.00 |
0.00 |
15553199.00 |
470029.02 |
1102169.91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902,97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741,97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61,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费、勘察费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企业合同金额4,902,970.00元,采购次数31次。其中:小微企业货物采购1次,采购支出87,080.00元;中型企业货物采购20次,采购支出2,971,130.00元;中型企业货物采购8次,采购支出1,683,760.00元;中型企业工程采购2次,采购支出161,0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7】222号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拨款2,560,0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使用1,224,685.00元。项目执行时间2017年10月—2018年10月。
(2)取得的成效: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后医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通过实行西药和中成药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一定控制;二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得到部分体现;三是体现政府惠民利民政策,提高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提升医院社会效益及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3)存在问题:作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单位,于2017年10月起取消药品加成,但是政府给予我院的公立医院改革补助不能弥补取消的药品加成收入,所以导致医院的收支结余下降。
2.防止艾滋病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7】141号防止艾滋病专项资金拨款40,0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使用完。
(2)取得的成效:为扩大防治成果,提高防治成效,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围绕"两降一升"总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及云南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落实国家“四面一关怀”政策和艾滋病各项措施。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市民了解和防止艾滋病。
(3)存在问题:项目拨款过少,很多项目不能开展。
3.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7】140号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拨款140,000.00元,且年初结转80000.00元,合计220,0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199,100.00元。项目执行时间2017年10月—2018年8月。
(2)取得的成效:①骨伤消肿止痛液的研发(60,000.00元),所研发出的制剂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在我院门诊及住院患者中广泛使用骨伤消肿止痛液500余例,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具备明显的临床疗效。②优秀中青年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50,000.00元),培养一批医院的优秀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成为医院的中流砥柱。③云南省第四批中医药师带徒(30,000.00元),通过师带徒的形式培养优秀中医药医师。
(3)存在问题:一是虽然所有继承人均通过了阶段考核,但继承人临床工作繁忙,跟师时间不充裕,师带徒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专业,使考核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学科带头人陈琰东因科室人员紧张,临床工作繁重,没有按时完成参加国内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学习4个月的任务。
4.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7】47号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完。
(2)取得的成效:①2017年7月安排钟家俊、丁洁两名医师到龙陵卫计局报到,被安排到龙陵县中医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②两名医师进驻龙陵县中医医院后积极开展业务技术指导,并承担部分临床诊疗任务,提高受援医院的诊疗水平。③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参加义诊活动和健康宣传活动。
(3)存在问题:因平达卫生院没有眼科专业及相关诊疗设备,不利于我院2名医师开展工作,而龙陵县中医医院人员缺乏,为更好地发挥对口支援的效果,故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我院2名医师最终改为支援龙陵县中医医院。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