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8-0919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及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等为一体的医疗机构,业务辐射滇西、邻国缅甸,是隶属于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二级差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
1.以精神疾病专科建设为重点,开设精神科、临床心理科、 康复科、睡眠障碍科、MECT室等科室。
2.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
3.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
4.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5.协助卫生行政部分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 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6.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 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7.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8.开展重要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
9.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两项”待遇;切实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普法教育;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及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做好政务信息报送、保密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未出现违反制度情况;按时按要求上报卫生统计、财务分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未被省、市有关部门通报过;针对上一年市卫计委对我院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提出存在问题,分别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及无烟机构创建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认真落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平安医院建设、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广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德考评;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完善和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引进和推广适宜技术 ;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的处理;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管理;积极开展各项惠民工作;认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和治疗工作,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年内无病人逃跑、自杀、致死情况发生;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介入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管理;组织开展PITC工作,落实初筛阳性告知及初筛阳性血清送检工作 ;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加强医疗费用控制,严格控制住院次均费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五县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主要是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0,487,84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5,874.09元,占总收入的18.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929,792.00元,占总收入的75.1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52,177.07元,占总收入的6.84%。与上年对比增加7,901,359.20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拨付和2017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等因素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363,740.09元;
2.因住院人次、门诊人次增加等因素,医院的事业收入增加3,431,692.31元;
3.2017年医院伙食堂账户转入医院大账管理,其他收入增加3,105,926.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9,726,366.08元。其中:基本支出45,859,160.68元,占总支出的92.22%;项目支出3,867,205.40元,占总支出的7.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40,832.54元,增长9.08%,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745,126.2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记入单位收支等因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02,042.68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1,081,343.45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927,791.89元,临时工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95,478.87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705,241.62元。
2.全面提升精神科医师的服务能力,组织培训、进修增加培训费44,378.00元,差旅费增加60,440.10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印刷费增加27,602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49.59元,维修(护)费增加331,970.36元,租赁费增加29,879.5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13,843.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08,641.03元,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减少298,422.3元,电费减少35,729.98元,邮电费减少186,136.40元,工会经费减少557,650.10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493,946.74元。
3.医院合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使公积金增加454,233.04元,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抚恤金、医疗费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3,943.15元。合计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9,710.11元。
4.医院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72,910.53元,合计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72,910.53元。
5.医院债务利息支出增加634,264.82元,2016年12月向富滇银行保山分行营业部贷款1,000.00万元,2016年12月放款700.00万元,2017年3月放款300.00万元,2017年7月26日向中国邮政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820.00万元,8月放款100.00万元,10月放款72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859,160.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3,203.56元,增长9.75%,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745,126.2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记入单位收支等因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02,042.68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1,081,343.45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927,791.89元,临时工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95,478.87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705,241.62元。
2.全面提升精神科医师的服务能力,组织培训、进修增加培训费30,778.00元,差旅费减少46,222.41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49.59元,维修(护)费增加331,970.36元,租赁费增加29,879.5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13,843.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27,713.03元,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减少298,422.3元,电费减少35,729.98元,邮电费减少186,136.40元,工会经费减少557,650.10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353,407.23元。
3.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调资后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使公积金增加454,233.04元,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抚恤金、医疗费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3,943.15元。合计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9,710.11元。
4.医院机构债务利息支出增加634,264.82元,2016年12月向富滇银行保山分行营业部贷款1000.00万元,2016年12月放款700.00万元,2017年3月放款300.00万元,2017年7月26日向中国邮政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820.00万元,8月放款100.00万元,10月放款720.00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58%,人均83,588.4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76%,人均65,830.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7,205.40元。与上年对比增67,628.98元,增长1.78%,主要原因:
1.办公费增加12,570.00元,印刷费增加36,002.00元,会议费增加2,000.00元,培训费增加13,600.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7,482.00元,劳务费减少18,70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072.00元,新增项目使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39.51元。
2.2017年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的金额比2016年减少72,910.53元,使其他资本性减少72,910.5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2,841.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56%。与上年对比增892,679.60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67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记入单位收支等因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15,574.09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685,574.09元。
2.办公费增加12,570.00元,印刷费增加36,002.00元,会议费增加2,000.00元,培训费增加13,600.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7,482.00元,劳务费减少18,70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072.00元,新增项目使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39.51元。
3.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离休人员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2,071,834.00元。
4.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38,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7,482.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8.00元,办公设备购置8,4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9,37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4,574.09元,离休费101,814.00元,抚恤金24,900.00元,生活补助18,086.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103,46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335,839.00元,津贴补贴999,769.00元,绩效工资1,123,592.00元,生活补助7,300.00元,办公费12,570.00元,印刷费36,002.00元,差旅费332,638.51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78,685.00元,劳务费45,072.00元,办公设备购置13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0元,增长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00元,增长(减)0.00%,主要原因: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83,080,009.28元,其中,流动资产25,468,197.91元,固定资产56,713,21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8,597.0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42,075.9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67,185.38元,固定资产减少3,005,519.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319,59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3,609.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164,0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处置净额)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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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83080009.28 |
25468197.91 |
68930407.14 |
47484026.88 |
630856.00 |
6191814.90 |
14623709.36 |
12217192.85 |
0.00 |
345371320.35 |
1525604.2 |
627007.12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79,543.4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26,581.00元,工程采购支出452,962.46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食堂房屋改造,其中:医院食堂房屋改造工程款452,962.46元,办公用品、普通物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货物采购826,581.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7,767.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17,767.00元,采购65次。2017年度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494,774.00元,其中:工程采购支出494,774.00元,采购1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
(1)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7】 222号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拨款88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未使用,项目结余880,000元。项目执行时间为2017年10月—2018年10月。2017年资金全部到位,我单位2017年未使用该资金。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将不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使医院也会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西药和中成药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一定控制;二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得到部分体现;三是体现政府惠民利民政策,提高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提升医院社会效益及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2.保财社【2017】46号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素养调查)
(1)项目资金情况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素养调查),补助50,000.00元,2017年资金全部到位,我单位按进度开支使用,2017年使用了38,572.00元,2017年底资金余额为11,428.00元。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单、折页、小册子制作;利用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展板、布标制作。
取得的成效:一是普及精神卫生核心知识、残疾预防相关知识,对疾病的早期变化、病情复发等知识进行宣讲,进一步加强群众对精神卫生知识重要性认识及残疾预防的认识。二是患者不断提升自我形象,建立自信,丰富住院生活质量,帮助患者尽快的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三是增强了群众的残疾预防意识,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残疾预防工作。
3.保财社【2017】141号 2017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心理支持工作补助)
(1)项目资金情况
2017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心理支持工作补助),补助10,000.00元,2017年资金全部到位,我单位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医院通过外请专家,组织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无偿献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利用各类重大节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制作。防治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单制作;缴纳“保山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费”。通过宣传艾滋病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群众防治艾滋病的意识,提高群众知晓率。
4.保财社【2017】48号 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防控经费)
(1)项目资金情况
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防控经费),补助50,000.00元,2017年资金全部到位,我单位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防控经费用于支付心理援助热线平台的部分价款。现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心理援助机制,心理援助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程度地重要标志之一。因为电话咨询具有匿名和快捷两个特点,设立热线电话已经成为世界各地心理援助的主要方式,它可以使咨询者无所顾忌地畅所欲言,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客观分析和耐心劝导,有效地释放压力,解除危机。心理援助热线平台能够科学而得当地给予心理疏导,就能够缓解其情绪,挽救当事人的生命,避免更大的社会性伤害事件发生。
心理援助热线是解决群众心里健康方面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政府主导建立、运营公益性心理援助热线是可行的,在今后的工作,收集工作报表、患者信息库和专家督导意见等资料再与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及全国其他实现心理援助热线单位进行资源共享、集中整合,通过进行现状分析以进一步推进热线工作在全国的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