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8-0919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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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控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监测、预防、处置控制三个重点环节,突出抓好传染病监测和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鼠疫、流感、狂犬病、手足口病和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等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平稳,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措施,落实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维持无脊灰状态,最大限度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有效开展卫生监测与检测,积极推进健康教育、老年人管理、慢性病管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做好保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技术指导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主要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17,00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30,130.80元,占总收入的90.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86,877.04元,占总收入的9.02%。与上年对比减少4,608,510.39元,减少18.05%,主要原因:

1.因2016年末财政收回剩余额度资金并于2017年返还,减少2017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5,203,863.43元。

2.因省疾控中心等单位委托我中心实施疾病防控项目,比上年增加其他收入595,353.0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34,676.27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0,032.75元,占总支出的75.52%;项目支出5,614,643.52元,占总支出的24.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65,450.38元,增长7.83%,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1,894,123.8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记入单位收支等因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48,624.20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4,709.68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887,457.74元。

2.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减少48,438.75元;因传染病防治监测、调研、考核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增加差旅费96,106.00元;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7,242.00元;公务招待费减少10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0,168.24元;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增加维修(护)费222,928.26元;外出参会、参加及举办培训活动等支出减少102,889.99元;购买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31,167.33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填报口径增加劳务费205,452.80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11,372.91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48,187.32元。

3.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抚恤金、生活补助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7,923.68元。

4.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132,600.00元。

5.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65,6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239,211.00元,合计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304,87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保障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20,032.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458,542.66元,增长24.95%,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1,894,123.8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记入单位收支等因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48,624.20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4,709.68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887,457.74元。

2.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增加15,068.67元;减少差旅费17,024.20元;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59.50元;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增加维修(护)费25,692.17元;培训费减少44,288.49元;购买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140,915.01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填报口径增加劳务费179,818.80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90,893.24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86,515.70元。

3.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抚恤金、生活补助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3,993.48元。

4.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91,037.30元,专用设备购置比上年增加1,559,600.00元,合计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468,562.7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02%,人均118,982.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98%,人均89,692.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4,643.52元。与上年7,407,735.80元对比减少1,793,092.28元,减少24.2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8,328.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用于麻风病人生活救济费)减少13,930.20元,基本建设支出增加132,6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1,773,433.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8,77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9%。与上年对比增加1,350,544.29元,增长6.75%,主要原因:

1.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1,894,123.8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记入单位收支等因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48,624.20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4,709.68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887,457.74元。

2.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减少89,158.70元;增加差旅费114,690.70元;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7,242.00元;公务招待费减少2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9,848.24元;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增加维修(护)费204,571.40元;外出参会、参加及举办培训活动等支出减少85,285.99元;购买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减少1,551.75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填报口径增加劳务费240,315.80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54,285.29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61,953.93元。

3.因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统一发放、抚恤金、生活补助减少等因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3,323.68元。

4.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132,600.00元。

5.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139,682.70元,专用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98,461.00元,合计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238,143.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5,65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7,60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147.80元;2080801死亡抚恤157,9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923,11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2%。主要用于: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973,475.00;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7,161.26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266,731.46元;2101016食品安全事物424,495.30元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支出11,255.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6,193.91元,完成预算的5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651.91元,完成预算的7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542.00元,完成预算的30.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年初预算漏报0.00元。

(2)超预算支出0.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车辆保险发票未及时提供,未能及时报账,未使用预算资金56,348.09元;公务接待费,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接待费管理办法节约预算资金,未使用资金97,458.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342.24元,下降2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242.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848.24元,下降2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00元,下降0.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车辆保险发票未及时提供,未能及时报账,比上年减少49,848.24元。

(2)公务接待费,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接待费管理办法节约预算资金,比上年减少25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651.91元,占80.32%;公务接待费支出42,542.00元,占1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651.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不涉及。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651.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项目督导及食品安全监测采样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5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5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工作专家莅临督导、考核、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1,993,262.46元,其中,流动资产14,456,049.74元,固定资产47,537,21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7,817.4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099,486.45元,固定资产增加6,581,66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223,216.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1993262.46

14456049.74

47537212.72

12459211.67

1548325.38

10994000.00

22535675.6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96,93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38,930.00元,工程采购支出358,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37,69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01,240.00元,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358,0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6,930.00元 。其中:工程采购支出358,000.00元,采购1次,货物采购支出338,930.00元,采购10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我中心按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2017年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事前提前预算,评估论证,按照相关要求申请预算项目经费,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项目开展过程中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监管制度,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绩效实现情况主要如下: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资金情况

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补助196.97万元,2017年全部补助到位。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支出69.79万元,主要用于:试剂耗材购置、传染病防治培训班举办及差旅费。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4.8分。2017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无人禽流感、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无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疫情输入。全市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9378例,病种数较去年持平,发病数较去年(9806例)下降了4.36%,发病率为361.11/10万,低于全省(434.57/10万)、全国(526.60/10万)平均水平,死亡71例,较去年(83例)下降14.46%,死亡率为2.73/10万。其中,乙类传染病报告13种4792例,较上年4634例上升1.41%,发病率为184.52/10万,低于全省平均(207.76/10万),报告乙类传染病死亡74例;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4586例,比去年同期下降11.33%,发病率176.59万/10万,低于全省平均(228.08/10万),无死亡病例报告。中心应用传染病暴发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接收系统发出预警信息890条,督促各县(区)疾控中心进行核实处理。加强疫情监视,及时将辖区内出现的特殊病种及异常发病情况向市卫计委报告,向五县区下发预警信息7条。全市全年完成HIV抗体筛查检测782830人次(2016年670031人次),占人口总数的30.7%(2016年26.4%),共检出阳性365份,检出率0.47‰(2016年0.52‰),在监测数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检出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全市全年完成HIV抗体筛查检测782830人次(2016年670031人次),占人口总数的30.7%(2016年26.4%),共检出阳性365份,检出率0.47‰(2016年0.52‰)。全市14个哨点6类人群4700人的所有监测任务全面完成。对高危行为干预:暗娼月均干预覆盖率97.5%,首次HIV检测4018人;吸毒人群月均干预覆盖率75.9%,HIV检测率为40.5%;男男性行为者月均干预覆盖率96.4%,首次HIV检测378人;性病就诊者干预3127人,开展HIV检测3081人;外来务工人员干预25638人次;全市美沙酮门诊在治人数为313人。全市新报告HIV/AIDS个案流调率99.7%;HIV/AIDS随访检测CD4比例89.8%; 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查率92.0%;HIV/AIDS累计接受结核病检查比例98.0%;全市全年抗病毒治疗成功转介率92.0%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②质量指标,得分25.2分。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完成2017年全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综合检查考核;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监测与高危行为干预;继续做好地方病、狂犬病、麻风病、鼠疫、手足口病、麻风病等防治工作;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宣传。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5.5分。其中:①社会效益指标,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得到提高;有效监测和防治传染病,疾病报告率得到提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强化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削弱了危险因素的作用,并使人们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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