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19-091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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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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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保山市委关于组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批复》(保复〔2013〕15号)批准组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原市卫生局和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有效整合,将原市卫生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整体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相关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定和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定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国家“三项制度”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和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18)制定全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9)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全力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实施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计划。三是充分利用滇沪合作、昆明医科大学、清华启迪等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专科和专家工作站建设。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分级诊疗有序推进。二是探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构建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四是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完善。五是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二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持续加强。三是持续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四是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要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全力推进防艾人民战争。紧紧围绕“两降一升”总目标,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和感染者管理,强化行为干预措施,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保山市人民医院

5.保山市中医医院

6.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8.保山市中心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3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6,489,10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79,057.16元,占总收入的11.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71,601,852.18元,占总收入的88.3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8,200.59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1,199,963,549.68元对比增加126,525,560.25元,增长10.54%,分别是: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140,708,250.26元增加27,753,496.91元,增长19.72%;事业收入比2017年1,053,863,010.74元增加117,738,841.44元,增长11.17%;其他收入比2017年5,392,288.68元减少4,784,088.09元,减88.7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部分基本支出89,593,952.16元比2017年87,787,294.97元增加1,806,657.19元,增长2.06%,一是离休干部政策性调资、抚恤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因素使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8,159.88元比2017年24,381,912.29元增加1,096,247.59元,增长4.5%;二是2018年综合考核奖励经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安排等原因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350,535.06元;三是政策性调资使8户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经费增加7,648,422.61元,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市疾控中心非税收入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970,474.02元;四是市中心血站非税收入财政返拨经费比上年减少及市妇幼保健院因收支两条线执行政策调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64,685,105.00元比2017年52,920,955.29元增加11,764,149.71元。主要是市级投入的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检测经费比上年增加350,00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市妇幼保健院专项资金25,000,000.00 元,妇产医院建设资金比上年增加10,242,726.33元,中央补助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9,500,000.00元,支出口径调整,综合考核奖励经费等比上年减少1,350,535.06元,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经费比上年减少145,000.00元,血站能力建设资金比上年减少12,833,041.56元。事业收入增加主要是住院人次、门诊人次增加、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院机构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5,888,055.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420,934.16元,占总支出的89.68%;项目支出126,467,120.89元,占总支出的10.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075,233,376.07元对比增加150,654,648.98元,增长14.0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9,420,934.16元。与上年1,000,446,696.07元对比增加98,974,239.09元,增长9.8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综合考核奖励经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安排,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350,535.06元;二是政策性调资及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使8户医疗卫生单位工资支出增加27,044,410.85元;三是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99,484.80元;四是8户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2,960,046.50元;五是死亡抚恤金比上年增加341,309.20元;六是职业年金缴费比上年增加1,129,496.55元;七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13,820,158.76元;八是医院机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匹配21,265,807.67元;九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上年增加1,215,763.60元;十是医院机构合同制人员工资支出增加14,221,518.22元;十一是办公费比上年增加1,192,767.67元;十二是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短期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比上年增加4,911,704.25元;十三是医院机构维修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116,719.12元;十四是市人民医院债务利息支出比上年增加1,461,824.97元、市中医医院债务利息支出增加1,350,871.54元、精神病医院债务利息支出增加1,024,733.33元;十五是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等比上年增加1,467,087.1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467,120.89元。与上年74,786,680.00元对比增加51,680,440.89元,增长69.1%,主要原因一是医院机构用公立医院改革经费支出会议费增加100,912.30元;二是专用材料费增加1,971,053.82元;三是基本建设支出比上年增加31,989,889.79元;四是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增加17,618,584.98元。具体支出为:永昌名医表彰奖励经费200,000.00元、市级农村卫生人才培训经费79,800.00元、禁毒防艾经费20,000.00元、科技创新及学科带头人培养经费104,000.00元、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经费12,7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00元、爱国卫生工作经费100,000.00元、药品电子监督系统购置经费30,000.0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60,000.00元、计划生育业务宣传费50,000.00元、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创建经费200,000.00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9,200.00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经费80,000.00元、健康素养促进65,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绩效考核60,000.00元、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经费100,000.00元、县级骨干医师培训90,000.00元、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费10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和健康扶贫工作经费300,000.00元、精神科医师培训课件费40,000.00元、精神卫生和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102,000.00元、医养结合工作补助60,000.00元、卫生应急经费50,000.00元、计生专项经费400,000.00元。综合医院定向补助2,013,200.00元、公立医改革经费22,584,187.50元、妇产医院建设项目38,50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74,630.57元、用于免疫规划、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871,734.74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能力建设及人员培训培养经费2,239,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83,639.70元、市中心血站新建业务楼基本建设支出9,723,800.00元、其余经费为三家公立医院用事业收入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卫生项目经费的持续增长投入及优化配置,为我委夯实卫生健康基础、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改、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27,79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21%。与上年113,339,247.65元对比增加48,588,550.47元,增长42.8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及人员增加致基本工资增加921169.2元,津贴补贴增加3718767元,奖金增加1954410.46元,绩效工资增加2860807.9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655453.59元;二是市妇幼保健院实施迁建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基本建设支出 33,402,489.79元;三是市中心血站新建业务楼增加基本建设支出9,723,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0,33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永昌名医评比表彰200,000.00元、农村卫生人才培训经费75,000.00元、科技人才培养经费4,800.00元、市级综合目标考核奖励1,350,535.0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禁毒防艾宣传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医疗技术进步培养及学科带头人工作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78,15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3%。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委机关离休人员经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97,134.80元、市直三家医疗卫生单位离休人员经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抚恤金支出557,918.00元、用于8户医疗卫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3,983,869.88元、用于遗属补助等经费15,12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4,695,30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278,953.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00.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728,000.00元、综合医院定向补助2,013,200.00元、中医(民族)医院人员经费10,830,937.00元、精神病医院人员经费7,263,047.00元、妇产医院建设项目13,500,0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22,584,187.5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60,000.00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经费及相关支出12,646,003.34元、卫生监督机构支出4,543,609.00元、妇幼保健院支出17,664,723.79元、中心血站采供血经费23,626,078.8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74,630.57元、用于免疫规划、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871,734.7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300,00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能力建设及人员培训培养经费2,239,000.00元、中医药先进市创建工作经费220,900.00元、市级计划生育专项400,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83,639.7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3,958.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2,400.00元,支出决算为774,408.05元,完成预算的6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7,033.05元,完成预算的7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375.00元,完成预算的3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工作接待用餐严格执行标准,下基层调研一律不接受宴请;公务活动能多人合乘一辆车的,就安排合乘;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出访,一律取消。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2,043.42元,下降2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36,268.2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356.97元,下降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418.25元,下降45.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系统内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工作接待用餐严格执行标准,下基层调研一律不接受宴请;公务活动能多人合乘一辆车的,就安排合乘;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出访,一律取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033.05元,占82.26%;公务接待费支出137,375.00元,占17.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033.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7,033.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开展健康扶贫、深化医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妇幼健康和人口均衡发展目标、稳步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37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7,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20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开展健康扶贫、深化医改、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妇幼健康和人口均衡发展调研、中医药先进市创建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4,736.25元,与上年1,334,108.18元对比增加850,628.07元,增长63.7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省级对医师资格考试收缴费政策做了调整,省级收取考试费后按规定比例留成中央和省级的经费后剩余部分返给州市缴入国库,由同级财政清算返拨使用,增加劳务费支出376,577.31元;二是办公用品及党报党刊征订费增加75,687.82元;三是办公区维修改造增加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47,901.99元;四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按预算执行,基本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1,806.33元;五是专用材料、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88,654.6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市卫生监督局的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329,734,554.58元,其中,流动资产1,143,181,265.58元,固定资产589,465,847.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62,498,554.02元,无形资产37,827,155.20元,其他资产1,751,871.3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2,681,395.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2,334,584.06元,固定资产增加148,354,764.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17,127,233.67元,无形资产增加1,41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393,872.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6项,账面原值451,6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579.70平方米,账面原值2,448,596.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09,596.0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29734554.58 

1143181265.58 

589465847.38 

360152353.43 

12343624.29 

111571822.60 

105398047.06 

 

562498554.02 

37827155.20 

1751871.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307,58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93,29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71,17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307,588.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市级计划生育专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和重点突破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我市计划生育工作。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发展人口福利事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4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独生子女慰问均不低于50户;开展全市计生宣传员培训一次,超过150人参加;加强对村级计生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重点督促完善村级基层基础台账,对村级人口计生数据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管理,实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板相符,确保村计生宣传员全面掌握辖区人口计生信息并如实、及时上报;全年对各县(市、区)共计开展半年督导一次、年终计划生育工作考评一次。质量指标: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与综合节育率均达到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求,做好全面两孩统计工作。时效指标,做好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组织各县(区、市)按质、按时完成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及省“奖优免补”等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对象的调查、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2018年全市申报一次性奖励193户,奖励扶助人数11648人,少生快富196户,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1509人,特别扶助(其他家庭)2177人,享受失独家庭抚慰金42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人数97347人,享受升学加分2205人,全程教育奖学金8045人。可持续影响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在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扶助关怀力度。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使我市计生工作更进一步。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将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补助3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2018年全年共开展分级诊疗专项督查2次,全市药事管理全面督查1次,聘请医疗纠纷调解员1人。质量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储备管理机制,做好技术和物资储备,具备了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自我保障能力。及时上报和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内全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起,均得到了及时规范有效的处置。年内坚持实施尿毒症患者救治及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完成了大型医院巡查和医疗服务改善行动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紧紧围绕监测、预防、处置控制三个重点环节,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应急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扎实做好医院管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尽量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项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及卫生管理,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扎实抓好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工作,全面建设美丽和谐保山市容市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项目,补助37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2018年全市复审省级卫生乡镇2个、卫生村11个,新申报省级卫生乡镇14个、卫生村431个,其中通过市级专家评审,通过复审的有2个乡镇、11个村,通过申报评审的乡镇14个、村398个。截止2018年底,全市有国家卫生城市2个(保山市、即保山中心城市和腾冲市),省级卫生县城3个(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省级卫生乡镇16个,省级卫生村417个。质量指标,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了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重点对学校、饭店、宾馆、农贸县场、城中村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重点安排,通过完善各类防制设施、重点消杀手段,提高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质量,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有效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持续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传播环保理念,普及健康知识,群众健康知晓率达到85%以上;倡导绿色办公,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实施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了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爽的美丽保山,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大于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巩固我市创卫成果,进一步提升保山城市品位和形象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培训;定期评估考核与日常预警、督导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市级补助1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和中医健康管理率均达到目标值。质量指标,加大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度,夯实基础保健,2018年做到全面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超过60%;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等均达到85%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健康教育促使人们改变了有害健康的生活习惯,强化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削弱了危险因素的作用,并使人们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基础保健。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等文件提出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补助1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每月一次完成医改监测系统审核上报;4个城市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4个。质量指标,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晰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责,实现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让举办主体、监管主体、运营主体各归其位、各尽其责。但仍存在制约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未根本破除,三医联动性不够,医药、医保助力深化改革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全面实施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实现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和资源双下沉,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以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中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得到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根据《2013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启动乡、村、社区医疗技术人员三年6万人培养计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的要求,为加快我市县、乡、村、社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在2013年实施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在我省大理学院和云南中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为开展省级5年制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连续招收3年。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2018年市级为12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落实配套经费,确保“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为导向,促进基层卫生体系服务绩效进一步改善”的整体目标实现。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补助6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我委于2018年9月学生入学后一次性支付云南省中医学院和大理大学各30,000.00元。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于2017年9月学生入学后一次性支付云南省中医学院和大理大学各30,000.00元,为12名学生落实了学费补助。质量指标,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建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机制,以订单定向培养的途径加大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补助生活费,就业服务后,可充实基层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基层卫生体系服务绩效进一步改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工作经费/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医疗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基本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需求,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工作经费/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439,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39,000.00元,市级财政补助2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截至目前,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7.8%村卫生室有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执业,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5.0%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有些村卫生室所有的乡村医生均能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5所中医医院均与双向转诊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书,并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全市3014名村医中,有1506名能西会中村医成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骨干力量;同时,充分发挥保山中医专人才培养基地优势,培养本土中医药专科人才近250人;质量指标,以实施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抓手,我市制定了《保山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全市五县(市、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学会协会、制药企业中医药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全市各中医医院建成了“中医药文化长廊”,医院建设富有中医药文化气息。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抓好中医药项目、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医对口支援等工作,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保障患者和医院安全。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营造良好中医药文化氛围,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中医药,关心支持中医药,提高人民群众应用中医药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机构和患者看病就医习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城乡居民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达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2018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增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

药品电子监督系统购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2012年12月,省级为保山市采购有线条码器1082个,每个880.00元,总价款952,160.00元,我委按合同已支付923,595.20元,余款28,564.80元未支付。2015年3月,市财政已将该笔资金378,900.00元作为存量资金清理收缴。2018年,我委将按合同约定,支付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有限条码器余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药品电子监督系统购置经费项目,补助3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有限条码器完成采购,数量1082个。时效指标,按照2012年签订合同内容,2018年质保期满完成支付尾款28,564.80元。成本指标,按照2012年中标价支付,每个条码器价格88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通过药品监管,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可以迅速了解产品市场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实现品牌推广,掌握物流信息;消费者可以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设施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实性和质量信息;监管执法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有关产品假冒违法的信息并迅速采取执法行动,对质量问题进行流程追溯和责任追究,对问题和缺陷产品进行及时准确的召回管理,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有效控制风险,打击假劣药品,实现对问题药品的追溯,将药害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利用现代科技实现电子监管成为政府部门、生产及流通企业、公众三方结合共同实现药品全程透明化监管的重要手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8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增强药品电子监督系统的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严格按照《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明确规定,发布公告、明确对象、遵循资格审核、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向上级推荐报送等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为加强我市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补助1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一是2018年4月14日我委认真组织2018年度高级职称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第一批),来自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3个州市的771名考生参加考试,设3个人机对话试室。二是2018年全市五县市区共有151人提交材料参加全省高职资格申报,经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资格审核、高推委会议推荐,共有142人通过高推委会议推荐,120人通过省级评审,取得全省高职资格,通过率为79.47%。三是全市共有47人提交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经县区推荐,市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40人通过会议评审(正高4人,副高36人),通过率为85.11%。质量指标,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均顺利圆满完成,无异常情况发生。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制定实施保山市2018年基层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18年度基层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努力实现加强我市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期目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8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增强药品电子监督系统的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

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为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18年起我委将按要求在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推行第三方审计制度,以达到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的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经费项目,市级补助100,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经我委2018年9月17日第8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委托云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年11月20日起,对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财务收支进行送达审计。质量指标,2018年对市中医医院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从而提升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经济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得到强化和完善,医院财务管理运行更加更加规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提升,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实现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化。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机关)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委机关高度重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合理分配使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通过多措并举,达到控制疾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艾滋病防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卫生科研及人才培养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委机关使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498,600.00元(含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培养经费485,000.00元,医养结合补助经费60,000.00元,人口统计补助(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经费80,000.00元,中央补助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治管理经费142,000.00元,中央补助计生宣传教育补助经费5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指导管理经费60,000.00元,市级地方病防治经费80,000.00元,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391,600.00元,中央补助卫生应急工作经费50,000.00元,市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工作经费100,000.00元),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一是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及助理全科医生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计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更加适应。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整体推进,艾滋病流行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总体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区,1-12月感染者发现率为79.3%、治疗率为90.2%、治疗成功率为93.8%。质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总体做项目质量控制力和能力建设力得到提高,一是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二是开展传染病防控,确保传染病发病稳中有降、总体可控;三是加强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干预,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四是做好重点疾病防控,加强疾控能力建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表现为我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70%,群众对艾滋病重点人群及易感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90%以上,同时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广播、电视、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等知识宣传;对疫情及时报告有效处置,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机关)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委机关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通过多措并举,保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继续开展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委机关使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80,800.00元(含中央补助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资金65,000.00元,避孕药具经费15,800.00元,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0,000.00元),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2018年1-12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21141人;婚检率94.5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89.84%,达到筛查率80%的指标要求,听力初筛率98.87%,达到筛查率90%的要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453对夫妇;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录入率为99.80%;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基层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均达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有所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逐年扩大。质量指标,一是结合基本公卫第三方考核和省级考核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保卫计发〔2017〕43号)的要求,对全市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专项督导;二是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9号)文件,通知要求提高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至55元,并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细化目标,妥善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表现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得到提高,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得到落实,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

永昌名医表彰奖励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国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名医战略,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评选10人为“永昌名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共发放永昌名医奖励金2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参照《保山市永昌名医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评选出10名“永昌名医人选”。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落实保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有利于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我市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医学技术水平更好更快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

人才培训经费(农村人才、全科医生转岗、县级骨干医师)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科研能力水平,提升医务人员科研素养,2018年我委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推进基层学历教育工作,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通过农村农村人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合格的全科人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我委各类人才培训培养经费共184200元,其中: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000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经费19200元、县级骨干医师培训9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历教育工作,2018年,我市共招收中专学历教育237人,大专学历教育57人。质量指标,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认真督导,通过和学员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学员的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开展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在全市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管理工作培训会上,将全科医生的培养与使用纳入培训内容,使学员深刻了解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积极抓好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我市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医学技术水平更好更快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

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市卫生计生和党风廉政建设、防艾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配套资金12700元,全部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会期2天,参会人员78人。质量指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如期完成2018年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任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

2018年春节慰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慰问方案,向全市一线医务工作者表达春节慰问,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他们施展才华、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广阔舞台。经费由委办公室负责经费申请及慰问费兑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配套资金28000元,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慰问对象140人,慰问标准200元每人。质量指标,询问他们的身体、生活、工作情况,对他们不忘初心、以医报国的坚定信念和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医者情怀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他们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同时,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他们施展才华、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广阔舞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医疗科研及送医下乡市级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同时帮助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上级医院的综合能力与优势,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医院购置更新部分医疗设备、开展医疗科研教学以及送医下乡显得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8〕2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医疗科研、设备更新及送医下乡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2,0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5月收到市级财政项目拨款-综合医院-医疗科研、设备更新及送医下乡工作经费2,0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医院是知识密集型高风险行业,人才是医疗事业发展源泉,必须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建设首位,以此为基础,我院继续加大医疗科技队伍建设,多渠道按需选派人员进修、学习,同时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医学科研工作,如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医院科研实力。2018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910,000.00元进行医疗科研建设。

我院根据下级医疗机构的需要,选拔适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沉社区开展支援,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同时不定期的开展送医下乡活动,派医疗队到乡镇给村民义诊,为确保义诊效果,医疗队会带一些药品进行免费发放。2018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90,000.00元进行送医下乡活动的开展。

医疗设备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的物质基础,我院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实行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2018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000,000.00元进行设备维修更新。

至2018年底,市级财政项目拨款-综合医院-医疗科研、设备更新及送医下乡工作经费2,000,000.00元已全部用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医院开展三次送医下乡活动,免费为群众量血压、检查、诊断,耐心分析疾病,讲解注意事项,解答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及预后等疑难问题。多渠道派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加强医学科研工作;按需更新设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缩短患者就诊时间。2018年出院人数76109人,出院者平均费用9,500.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在控制范围内。病床使用率99.98%,病床周转次数42.64。项目预算控制数2,000,000.00元,项目实施2,0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高,使2018年医院总资产增长率达到34.35%,医疗收入973,220,3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116,600.00元,增长10.71%,控制在2018年卫健委对我院考核目标标准核定的11%以内。提高医疗技术,更新医疗设备,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下乡义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问题,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不仅为群众诊治了疾病,帮助村民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还加强了群众的健康知识教育,提高防病治病意识。医院通过更新设备的使用、医疗科研的建设及送医下乡充分发挥医院的综合能力与优势,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就医,节约到外地求医成本,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送医下乡,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初定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准确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一是提升医疗整体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医院的综合能力与优势,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就医,节约到外地求医成本,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1分。二是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送医下乡,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院更新购置部分医疗设备、开展医疗科研教学以及送医下乡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补助 (人民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医院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更新购置医疗设备显得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保财社〔2018〕72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补助资金为2,860,000.00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18年6月下达我院;根据保财社〔2018〕147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900,000.00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18年10月下达我院。保财社〔2017〕84号文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结转488,500.00元,保财社〔2017〕222号文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结转13,323,7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6月、10月收到市级财政项目拨款2018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资金合计4,760,000.00元。2017年结转本年资金13,812,2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为满足患者看病需要及东城区医院建设,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 2018年使用项目进行设备更新。至2018年底,市级财政项目拨款-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资金2,860,000.00元已全部用完,2017年结转本年资金13,812,200.00元已全部用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900,000.00元已使用1,829,000.00元,剩余71,000.00元将在2019年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医院购置更新医疗设备,以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率。2018年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7.49%,比上年同期提高1.52%;2018年药占比32.81%,比上年同期降低3.05%;全年按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效率和准确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预算控制数18,572,200.00元,2018年项目实施18,501,2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高,使2018年医院总资产增长率达到34.35%;固定资产增长率达24.77%;医疗收入973,220,3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116,600.00元,增加10.71%,控制在2018年卫计委对我院考核目标标准核定的11%以内;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品费2,974.3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8%;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初定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准确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是一个逐步改进完善的过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也是循序渐进的,2019年将继续深化医疗改革。二是医院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减轻,就医秩序得到改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1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专项(人民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对传染病、慢性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治愈和控制传染病患者,减少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我院广泛深入开展传染病、慢性病知识宣传,开展并完善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岗前及在岗期间培训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6年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161,100.00元,2017年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56,9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6年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161100元,2017年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56,9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院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健康教工作,包括在院内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到乡镇卫生院义诊,大力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和常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2016年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161,100.00元,2017年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56,900.00元,均已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院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百分之百,超过年度指标值≥9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达百分之百,超过年度指标值≥95%;结核病患者成功治疗率≥90%,达到年度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预防传染病等知识。疫情及时报告处置。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医院加强疾病控制能力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慢性病、传染病等管理,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宣传力度、疾病控制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继续开展该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进一步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一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二是医院加强疾病控制能力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慢性病、传染病等管理,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难度大,医疗救治、关怀救助任务重,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人民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效,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关爱妇女儿童,危重孕产妇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根据保财社〔2018〕71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120,000.00元;根据保财社〔2018〕148号文件,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933,300.00元;2015年结转本年资金1,200.00元,2017年结转本年资金584,2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18〕71号文件拨款12万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18年7月下达我院;保财社〔2018〕148号文件拨款933,300.00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18年10月下达我院;2015年结转本年资金1,200.00元,2017年结转本年资金584,2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要求,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在治病人抗病毒治疗相关检测费用提供部分减免,按每例补助250元标准,实际抗病毒治疗、监督服药工作发生725例。

我院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健康教工作,包括在院内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到乡镇卫生院义诊,大力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和常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保财社〔2018〕71号文件拨款120,000.00元已使用完毕;2015年结转本年资金1,200.00元和2017年结转本年资金584,200.00元已使用完毕,保财社〔2018〕148号文件拨款933,300.00元已使用269,100.00元,剩余664,200.00元在2019年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院新增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125.45%,超过年度指标值100%;抗病毒治疗率88.8%,超过年度指标值≥84%;抗病毒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90.7%,超过年度指标值≥87%。实际抗病毒治疗、监督服药工作发生725例。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防艾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医院认真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常规检测费用减免,做好病人信息保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随访工作、监督服药工作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继续开展该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进一步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一是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二是医院认真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提高常规检测费用减免,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难度大,医疗救治、关怀救助任务重,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该项目2018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还有部分收尾工作未完成,在2019年继续,所以2018年资金执行数小于预算数。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食品安全事务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并完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财社〔2018〕94号文件拨款1万元,2017年结转2018年资金1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18〕94号文件拨款1万元,2018年7月收到拨款资金10,000.00元,2017年结转2018年资金1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院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在大力宣讲的同时到基层下乡义诊,普及食品安全知识,2018年资金10,000.00元和2017年结转2018年资金10,000.00元均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食品安全控制率达百分之百,超过年度指标值≥90%。项目预算控制数20,000.00元,2018年项目实施2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食品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食品安全等知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医院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继续开展该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进一步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全科医师培训、人才培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助理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作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学员管理上,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保财社〔2018〕87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723,300.00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18年7月下达我院;根据保财社〔2018〕149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万民医师支援县医院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987,800.00元。2017年结转2018年资金501,4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7月收到省级财政项目拨款-人才培训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经费415,800.00元;2018年10月收到中央财政第二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助理全科经费987,800.00元;2017年结转2018年资金501,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课程穿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2018年集中理论和综合素质培训一次,由2018级22人参加,使用经费11,000.00元。至2018年底,省级财政项目拨款-人才培训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经费415,800.00元使用11,000.00元,剩余资金404,800.00元将在2019年以每位学员7500元/人/年补助给学员,但需以季度为单位,考核学员的出勤情况、医德医风业务水平等综合评价为依据发放。2018年因考核时间未到,故没有发放学员补助;中央级项目第二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助理全科经费987,800.00元已使用240,000.00元,用于发放医师下乡支援县医院工资。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组织2018级助理全科医生公共理论培训一次,招收培训人数55人,培训期间定期考核合格率87.50%,大于年度指标值80%。项目预算控制数415,800.00元,2018年项目实施11,000.00元,2019年继续开展工作,使用资金404,800.00元。组织医师下乡支援县级医院,发放工资24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参加培训人员临床技能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所学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对常见病、多发病有基本诊疗能力、预防保健工作能力。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医院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档案;有多家联合的基层实践基地;加大管理人员、带教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购置教学模型;成立科教科,用于综合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协助全科学员培训;并为全科学员租房住宿。在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员,所以参培学员满意度高于95%。县级医院医生和患者满意度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继续开展该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进一步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一是学员补助7500元/人/年,需以季度为单位,考核学员的出勤情况、医德医风业务水平等综合评价为依据发放。2018年因考核时间未到,故没有发放学员补助。2、基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医学院校学生对助培政策认识不到位。所以招收的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学员不足,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共同加大助培政策宣传力度。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二十三

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驱动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促进技术创新,培养创新性人才,我院三个科室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经费,获得批准。保财社〔2018〕202号文件拨款50,000.00元,保财社〔2018〕97号文件拨款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18〕202号文件拨款50,000.00元,2018年10月份资金到位;保财社〔2018〕97号文件拨款50,000.00元,2018年11月份资金到位 。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为促进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进行人员培训5次,进修培训5人次,两笔资金合计100,000.00元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技术创新人员培训率达百分之百,超过年度指标值≥90%。项目预算控制数100,000.00元,2018年项目实施1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医护、行政人员培训,人员科研能力有所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医院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人员技术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完成,在2019年将继续开展该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进一步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优,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这是一个逐渐进步的过程,需全体员工的同参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项目二十四

1.项目名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类公立医院改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用于购买专用设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 (保财社〔2018〕27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222号)应返还额度为88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2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5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7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0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月收到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补偿资金880,000.00元、2018年5月收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类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2,6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600,000.00元,已使用1,117,632.50元,执行率42.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为55.55%,比上年提高4.53%;2018年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8.60%,比上年提高1.79%。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疗收入52,167,600.00元,比上年减少14,237,800.00元;住院患者5,984人次,比上年增加492人次;门诊人次37,120人次,比上年增加6,178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医院原基础差、底子薄,业务收入满足不了医院的开支,希望市卫健委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分配中,资金予以倾斜,以促进医院的发展,更好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

目前,我院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困难,资金存在较大的缺口。希望市财政局加大财政补贴,市医保局提高对我院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的额度,以缓解资金的周转压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五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市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 (保财社〔2018〕27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7〕46号)应返还额度为11,428.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98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万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8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月收到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11,428.00元,2018年8月收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资金81,428.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81,428.00元,已使用34,856.00元,执行率42.81%。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进行疾病的宣传,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精神障碍等各种疾病,认识到精神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进行疾病的宣传,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精神障碍等各种疾病,认识到精神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六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市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1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5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8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0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5月收到市级艾滋病经费10,000.00元,2018年10月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9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资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100,000.00元,已使用25,994.00元,执行率26.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精神卫生科对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居家服药的差旅费,和每一季度的督导反馈的差旅费。(1)目前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在83.71%,服药患者均为免费服药,为贫困患者减少了购药经费压力,且患者不用到医院买药,村医送药上门并提供上门随访服务,精神科医师一年一度到社区随访复诊患者,极大地方便了患者,让患者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专科医生的服务,也减少了患者路途奔波之苦。(2)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指标在全省排列前茅,2015-2018为全国40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城市之一,并在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明显下降,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明显下降,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七

1.项目名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87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6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6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资金13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130,000.00元,已使用13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提高了精神科医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二是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医院的知名度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提高了精神科医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二是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医院的知名度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八

   1.项目名称: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版)》要求,加强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配备和急危重症疾病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使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全面提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制定了《保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18年重症医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管理该项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7〕321号文2018年4月到位2,000,000.00元,上年结余资金20,900.00元,合计2,020,9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使用完成。其中培训费支出50,9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97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5〕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完成率100%,按照资金预算专款专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要求,加强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配备和急危重症疾病救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了我院的医疗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九: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医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扩大艾滋病防治成果,提高防治成效,确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8年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各项指标如期完成,结合责任目标内容和相关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下达我院防艾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71号文2018年5月到位1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使用完成。其中印刷费支出3,100.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4,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5〕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完成率100%,按照资金预算专款专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扩大防治成果,提高防治成效,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围绕"两降一升"总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及云南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落实国家“四面一关怀”政策和艾滋病各项措施。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市民了解和防止艾滋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

1.项目名称: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中医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动地方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7〕51号),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2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7〕222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央资金1,600,000.00元和市级资金420,000.00元,2017年剩余中央资金1,335,315.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72号文2018年5月到位420,000.00元(市级补助资金);保财社〔2017〕222号文2017年剩余1,335,315.00元(中央补助资金);保财社〔2018〕147号文2018年10月到位1,600,000.00元,合计3,355,315.00元(中央补助资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其中培训费支出465,315.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0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650,0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50,000.00元。剩余890,000.00元结转2019年,执行率73.47%。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7〕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6.62%,比上年下降4.5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后医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通过实行西药和中成药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一定控制;二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得到部分体现;三是体现政府惠民利民政策,提高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提升医院社会效益及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剩余中央补助资金890,000.00元。因该项目实施需要两年时间,剩余资金将在2019年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结果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一: 

 1.项目名称: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8〕7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87号)文件下拨我院省级财政资金22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87号文2018年6月到位220,000.00元,合计2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使用完成。其中办公费支出5,000.00元;培训费支出54,860.00元;劳务费支出4,4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7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52,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5〕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完成率100%,按照资金预算专款专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师带徒的形式培养了更多优秀中医药医师。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二: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医院)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98号)文件下拨我院省级资金70,000.00元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6号)文件下拨我院中央财政资金2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98号文2018年8月到位70,000.00元,保财社〔2018〕146号文2018年10月到位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经使用69,234.08元,剩余20,765.92元结转到2019年。其中差旅费支出676.00元;劳务费支出40,538.08元;办公费支出5,100.00元;印刷费支出22,920.00元。执行率76.93%。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5〕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完成率76.93%,按照资金预算专款专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45%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剩余20,765.92元结转到2019年。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三:

 1.项目名称: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科技计划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8〕)9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18〕125号)文件下拨我院省级财政资金4,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教〔2018〕125号文2018年8月到位4,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使用完成。用于培训费支出共计4,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5〕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完成率100%,按照资金预算专款专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完成年度绩效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四:

1.项目名称: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8〕264号)文件下拨我院市级财政资金4,8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行〔2018〕264号文2018年12月到位4,8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主要用于2018年新招录研究生的生活补助。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5〕354号)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完成率100.00%,按照资金预算专款专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院2018年新招录硕士研究生2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五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8号)文件下拨我院中央财政资金5,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资金未使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148号文2018年10月到位5,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未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未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未使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未使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未使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实施时间是2018年10月到2019年12月,将于2019年底将资金使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资金未使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资金未使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资金未使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六

1.项目名称: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中央基建项目-妇产医院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经保发改社会〔2017〕839号关于确定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批复同意实施搬迁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9250.16平方米,匡算总投资150,400,200.00元,该项目资金为我单位迁建项目中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中央基建资金-妇产医院资金13,500,000.00元,该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主体工程的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5月收到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中央基建项目资金13,500,000.00元(保财社﹝2018﹞51号文件)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资金按照单位迁建项目施工进度进行支付,在2018年6月使用13,50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筑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的支付,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工程的建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改善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对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不断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七

1.项目名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市妇幼保健院)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保健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保健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用于购买专用设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87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2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省级资金80,000.00元、中央资金400,000.00元和市级资金100,000.00元,该资金款项分别于2018年10月和2018年6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6月收到2018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100,000.00元、2018年6月收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类公立医院改革资金 80,000.00元(保财社﹝2018﹞87号)和2018年10月收到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共58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58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67.79%,比上年提高10.89%;2018年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34.21%,比上年下降11.99%。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疗收入12,375,900.00元,比上年减少77,300.00元;住院患者2329人次,比上年增加35人次;门诊人次84479人次,比上年减少2857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保健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患者和家属对妇女儿童健康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八

1.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保健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保健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98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省级资金150,000.00元,该资金于2018年7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结算资金实际到位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88,400.00元,执行率58.93%。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各项妇幼卫生任务指标,2018年,0-6岁健康管理率为88.82%;孕产妇死亡率为19.34‰,婴儿死亡率为5.84‰,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8.37%;新生儿代谢病筛查率(妇幼健康计划)89.84%;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妇幼健康计划)98.87%;婚前医学检查率(妇幼健康计划)94.51%。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促进经济发展可持续。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妇女儿童满意度提升。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九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承担着全市的基层保健技术指导工作及信息管理工作,包括妇幼卫生监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及重大公卫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等。为使全市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预防艾滋病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组织相关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8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1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8年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36,200.00元和市级补助资金120,000.00元,资金于2018年9月和2018年5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重大公共卫生资金实际到位357,700.00元(含上年结余101,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257,900.00元,执行率72.1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3%,孕产妇死亡3例,死亡率16.34/10万;新生儿死亡71例,死亡率3.87‰;婴儿死亡103例,死亡率5.61‰;5岁以下儿童死亡150例,死亡率8.17‰。

助产机构活产22985例,完成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21071例,筛查率91.67%;助产机构活产中云南户籍22112例,完成新生儿听力筛查21734例,筛查率98.29%;报告出生缺陷263例,出生缺陷发生率166.35/万;民政结婚登记人数27332人,完成婚前医学检查25900人,婚检率94.76%;完成妇女常见病筛查97308,筛查率36.63%;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29111人,筛查率73.17%,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23857人,筛查率59.96%。

接受婚前保健人数25904人,HIV及梅毒检测各25904人,检测率100%,任务(28000)完成率92.51%;检出HIV阳性45例,阳性检出率0.17%;检出梅毒阳性48例,阳性检出率0.19%。孕产妇HIV、梅毒及乙肝检测各24905例,任务(31000)完成率80.34%。检出HIV阳性孕产妇76例(其中往年确认为阳性,又重复怀孕的孕产妇人数46例),阳性检出率0.31%。分娩产妇总数22855人,孕12+6周前检测15983人,孕早期检测率69.93%。

检出乙肝阳性孕产妇457例,阳性检出率1.83%。乙肝阳性产妇总数458例,活产461例,为460例阳性产妇所生儿童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接种乙肝疫苗,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99.78%。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促进经济发展可持续。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提升。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

1.项目名称: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经保发改社会〔2017〕839号关于确定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批复同意实施搬迁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9250.16平方米,匡算总投资150,400,200.00元,该项目资金为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25,000,000.00元(保财建﹝2018﹞20号),于2018年1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5,000,000.00元,单位自筹资金1,721,8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11,900,500.00元,执行率44.53%。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筑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的支付,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工程的建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的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改善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对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妇女儿童满意度提升。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一: 

1.项目名称:餐饮具集中消毒、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       

    2.项目基本情况

当前,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形势严峻,引起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43-201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对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督和抽检,及时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对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监管服务对象卫生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不断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使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餐饮具集中消毒、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经费2018年财政预算150000元,实际到位15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全年执行数15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餐饮具监督抽检户数年初指标值29户,年末完成29户;餐饮具每户抽检样品件数年初指标值10件,年末完成10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户数年初指标值5户,年末完成5户;消毒产品采样份数年初指标值22份,年末完成8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监督抽检样品数量年初指标值14份,年末完成12份;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样品数量年初指标值70份,年末完成70份;制定抽检计划年初指标值4个,年末完成4个;举办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法规、标准培训班1期,70人;餐饮具检验指标3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感观,重大会议、节假日、中高考等卫生保障参加率100%,公共场所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创卫标准培训9期、532人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创卫标准培训2期、119人次;《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率100%;消毒产品销售企业监督户数7户。

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促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建立行业协会1个正在申报过程中,监督覆盖率100%,督促整改后合格率≥90%,执法案卷合格率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和生活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率100%,艾滋病防治重点场所从业人员HIV检测卡持卡率100%。

    ③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案件、现场审查按时办结率 100% 。

    ④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⑤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培训、监督抽检、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督促整改,提升监管单位卫生业务水平,提高消毒餐饮具和消毒产品卫生合格率,改善集中空调和饮用水质情况,降低监管单位运营成本,提升其产品和服务质量。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对公共场所游泳池水、集中空调、饮用水水质等进行监督检测,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保障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游泳池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提高监管服务对象健康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公共安全水平。    

⑥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群众对监管单位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一是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自行送检;二是所监管的公共场所关闭1户,导致集中空调少抽检2份;三是市直管公共场所单位下放到隆阳区20户,需培训的从业人员减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对隆阳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采样抽检,计划完成3-5户的抽检任务;二是按国家、省、市卫计委的要求组织完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公共场所及集中空调、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及“双随机”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做好下放后对县(市、区)的现场带教执法工作,杜绝“一交了之”。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的实施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通过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和抽检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二: 

1.项目名称: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婴儿性别鉴定、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山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的非法行医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较为突出;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简称为“两非”)依然存在;医疗广告管理不规范;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严重滞后……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也是当前新闻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以及《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规定》(保编办〔2016〕69号),我局增加了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等职责。承担着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的职责;以及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的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大打击“两非”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局计划于2018年继续开展“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不断加大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目前突出问题,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婴儿性别鉴定、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财政预算1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1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医疗机构频次≥1次/户/年,每个专业对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督导次数≥1次,《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率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督导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数量5家,市级监管医疗机构户数36户。

 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督促整改后合格率≥90%,执法案卷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案件、现场审查按时办结率   100% 。    

④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⑤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以整顿、农村饮用水卫生问题得以不断跟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通过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督查督办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了监管服务对象健康安全意识,提升其业务管理水平。    

⑥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群众对监管单位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基本完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专项监督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二是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计划生育监督(中医药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业务素质,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全国、省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以综合目标考核为抓手,创先争优,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排头兵,全面优质完成计划生育(中医药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计划生育监督科(中医药卫生监督科)于2017年2月份成立,相关工作才刚刚起步,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经验缺乏在短期内难以解决。计划生育监督科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的具体举措,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职责尚须进一步明确,如原来由计生部门履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对个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处罚是否应由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来实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能力和实践执法经验不足。如对计划生育重点监督工作中打击“两非”及“代孕”案件的违法行为线索梳理、证据的调取及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等因素制约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开展。全市6家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除市本级外,未成立计划生育监督科室及专职的计划生育、中医药卫生监督人员,基层人少事多、任务重、责任大的工作局面短期难以解决。计划生育(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计划生育(中医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及专业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在岗位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的意识不够强,为实现“创先争优,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排头兵”目标的手段和措施不够多等方面。

(二)建议

通过开展该项目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以整顿、农村饮用水卫生问题得以不断跟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三: 

1.项目名称: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保山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保卫计发〔2016〕238号),要求2018年的主要工作是实施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制度相结合,开展“卫生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行校长委派卫生管理员制度;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及传染病病防控台账;重点通过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和健康教育宣传,使全市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发病率明显下降。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现状调查、指导,规范其工作。按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卫生达标的原则,抽取学校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对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财政预算5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5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学校传染病防控抽取户数11户,卫生示范学校创建户数2户,专项工作督导次数36次,印制现场调查、指导材料22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市直管学校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监督抽检11次,300项。

质量指标:督促整改后合格率≥80% 。

时效指标:11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年初未设置。           

社会效益指标:使全市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发病率明显下降。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逐步改善配备不同规格的课桌椅、第一排距黑板的距离、生活环境不达标等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年初未设置。            

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管理状况,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及传染病病防控台账,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师生防病控染意识和能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学校对本单位满意度≥90%。群众对学校卫生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第一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卫生监督校园行动有关事宜;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二完善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立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校卫生监督数据库,为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三提升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能力。继续举办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分管卫生的领导、学校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校医或保健老师)、学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学校卫生行政管理及监督执法人员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建议:我局卫生监督员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没有根据学生的身高特点配备不同规格的课桌椅,第一排课桌距黑板的距离、生活环境不达标。究其原因,主要是健康教育意识不到位。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我局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四:   

1.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承担着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责。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要对市级监管的家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采样并委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局需对市级监管的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开展抽检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2018年财政预算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10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医院感染抽检户数10户,医院感染每户抽检频次1次,医院感染每户采样份数9份,医疗污水抽检户数10户,医疗污水抽检份数20份,医疗污水每户抽检频次1次,《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    

质量指标:因医疗污水造成的疾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件0。医院感染发生率下降,督促整改后合格率 ≥90%,执法案卷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医院感染抽检时间上半年在5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开展,医疗污水抽检时间上半年在5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开展。

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加强监管,从源头控制污染,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对医疗污水进行监督和监测,减少环境污染,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减少污染、预防疾病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群众对监管单位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主要是根据“放管服”的相关要求,市级直管的医疗卫生单位下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控制、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等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控制、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培训等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律性,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该项目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等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五:

    1.项目名称:艾滋病防治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直管的宾馆、旅店、足浴、洗浴场所等经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对艾滋病防治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和HIV检测率,督促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在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摆放发放宣传材料,要求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有效防控艾滋病的传播蔓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际到位4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4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监督检查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户数11户,

从业人员人数287人。

质量指标: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总台放置安全套户数11户。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客房放置安全套户数11户,

健康证持有率100%,HIV检测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对艾滋病防治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和HIV检测率,督促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在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摆放发放宣传材料;

    可持续影响指标: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有效防控艾滋病的传播蔓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继续对我局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给予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六:  

    1.项目名称: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保财社〔2017〕214号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是2017年项目结转2018年使用。具体为“双随机、一公开”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经费实际到位106,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106,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7户。

质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100%,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案件100%,被抽检监督对象工作档案建立完成率100%,运用手持机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

时效指标:监督抽检任务时限内上报完成率100%,抽查任务结果公开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升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卫生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完成说明:年内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98户,完成抽查87户,关闭11户。对抽查87户任务数中查处案件3件。

管理经验:监督由监督机构完成,检测检验由疾控中心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尽早下达抽查任务,文件下发及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七: 

1.项目名称: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保财社〔2017〕187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是2017年项目结转2018年使用。具体为餐饮具集中消毒等食品安全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工作经费财政结转结余1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数1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餐饮具监督抽检户数29户,餐饮具每户抽检样品件数10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户数,5户

消毒产品采样份数8份,举办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法规、标准培训班1期,70人,餐饮具检验指标3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感观《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 100%,消毒产品销售企业监督户数7户。

质量指标:促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建立行业协会1个,正在申报过程中,监督覆盖率100%,督促整改后合格率≥90%,执法案卷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案件、现场审查按时办结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培训、监督抽检、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督促整改,提升监管单位卫生业务水平,提高消毒餐饮具和消毒产品卫生合格率,降低监管单位运营成本,提升其产品和服务质量。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情况,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对餐饮具、消毒产品等进行监督检测,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保障卫生安全。提高监管服务对象健康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公共安全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无。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消毒产品采样份数年度指标值22份,全年完成值8份,主要因为部分生产企业自行送检。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年内存在问题:是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自行送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对隆阳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采样抽检,计划完成3-5户的抽检任务;二是按国家、省、市卫计委的要求组织完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检及“双随机”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做好下放后对县(市、区)的现场带教执法工作,杜绝“一交了之”。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八:

1.项目名称:皮防康复及免疫规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皮防康复及免疫规划项目经费共涉及到改善麻风治愈休养员生活设施项目、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项目和非税收入返还安排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评价资金总额255,000.00元,共涉及到改善麻风治愈休养员生活设施项目100,000.00元、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项目50,000.00元、非税收入返还安排专用设备购置项目105,000.00元,资金在2018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55,000.00元,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一是安装了太阳能路灯8套;采购床上用品:棉被(1.5mx2.1m)20张、 棉垫(0.9mx2.0m)20张、 绵枕芯(0.4mx0.7m)20个、军用被套(1.5mx2.1m)40张、 床单40张、枕套40个;采购衣服:男士中山服10套、女士运动服10套,量身订做。采购电器:全自动开水器1台、保鲜柜1台、三洋洗衣机2台、长虹电视机1台、冰箱1台;采购食堂用品:桌椅(型号1+4)5套、公共椅1条;采购办公用品:会议桌(2.4米)1张、 会议椅10个、办公桌(1.4米)2张、文件柜2个。二是全年共运转常规免费疫苗6轮、脊灰灭活疫苗(IPV)补种1轮、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和含麻成分疫苗查漏补种1轮,以及麻疹应急接种疫苗1轮。下发疫苗12种(11类),共计912130剂次。第二,质量指标,一是解决了麻风病院院场的照明问题,休养员的过冬问题,改善了休养员的生活条件。二是保证了辖区内一类疫苗的正常运转。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第一,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提高了休养员的生活质量,改善麻风病休养员生活水平,二是保障了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进一步降低。第二,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不断提高,还需进一步改善住院休养员的生活条件。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自己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九: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包)

2.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主要涉及到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素养、计划免疫、老高糖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多项资金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评价资金总额229,948.74元,资金在2018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29,948.7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一是2018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各级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的普及,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认真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开展好控烟工作。三是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253973人,健康管理169256人,健康管理率66.64%。第二,质量指标,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宣传。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第一,社会效益指标,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得到提高;有效监测和防治传染病,疾病报告率得到提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强化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削弱了危险因素的作用,并使人们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第二,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管理效能,提升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自己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疾控包)

2.项目基本情况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主要涉及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疟疾及其他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狂犬病防治、水和环境卫生、健康素养促进、食品安全保障、麻风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手足口病、鼠疫及人禽流感、SARS等、流感防治、登革热防治、艾滋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卫生人员培养等多项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评价资金总额2,424,448.14元,资金在2018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424,448.1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第一,数量指标,一是艾滋病检出率进一步降低,维持在低度中度流行水平。二是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得到巩固。三是疟疾和登革热发病水平大幅下降,全市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验收。四是有效开展鼠疫检测、鼠密监测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流感监测检测、外环境禽流感监测工作。六是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得到巩固,所有县市区通过省级达标验收。七是做好了手足口病防治、狂犬病防治、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八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认真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有效开展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相关监测工作。九是扩宽慢性病患者发现路径,提高慢性病管理质量,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力度,加强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统筹做好肿瘤随访登记项目、死因监测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素养水平。十是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第二,质量指标,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监测与高危行为干预;继续做好地方病、狂犬病、麻风病、鼠疫、手足口病、麻风病等防治工作;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宣传。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第一,社会效益指标,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突出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卫生检测检验等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得到提高;有效监测和防治传染病,疾病报告率得到提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强化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削弱了危险因素的作用,并使人们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第二,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管理效能,提升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自己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一:

1.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管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评价资金总额153,639.70元,资金在2018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53,639.7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第一,数量指标,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完成国家级、省级23类食品496件样品4544项次,承接其他州市化学污染物任务5类样品222件样品2757项次的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工作,全年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认真开展县(区)网络报告情况督促指导和市级审核,全市共报告食源性疾病109起,发病人数508人,死亡1例,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全市97家哨点医院,77家上报病例2414例。3家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验哨点医院共采集粪便标本416份。第二,质量指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第一,社会效益指标,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第二,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管理效能,提升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自己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二:

1.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支出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支出专项主要涉及疾病预防控制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多项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评价资金总额66,419.50元,资金在2018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66,419.5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第一,数量指标,一是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连续10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二是有效开展HIV抗体筛查检测、高危行为干预、HIV/AIDS综合管理工作。三是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力度。第二,质量指标,一是艾滋病检出率进一步降低,维持在低度中度流行水平。二是通过多措并举,达到控制疾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全市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第一,社会效益指标,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第二,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管理效能,提升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自己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三

1.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心血站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发改社会〔2017〕592号文件批复同意保山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建六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5345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1,502,900.00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补助项目资金15,000,000.00元,单位自筹6,502,90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顺利开工,2018年10月3日大楼顺利封顶,项目整体项目工程按要求和方案稳步推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土地已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该项目于2018年10月3日封顶,主体工程整体按要求和方案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1,502,900.00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补助项目资金15,000,000.00元,已于2017年底拨款到位结转至2018年度实施;单位自筹6,502,900.00元,2017年自筹基建项目前期设计费、造价、地勘等415,781.62元,2018年自筹土地、基建桩基检测,前期审计费、监理费等1,543,805.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开支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开工至2018年10月3日大楼顺利封顶,新建6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5344.55平方米;新建1层砖混结构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幢,建筑面积25.83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池一座,容积26立方米,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中心血站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开展,提高了采供血能力,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输血事业持续发展的正能量提供坚强的保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献血员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100%,用血医院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 2018 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情况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保山市中心血站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开展情况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反馈,血站将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基建项目自评工作,更深刻的意识到血站以血液安全有效为中心扎实开展血液采供血工作,紧紧围绕质量为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四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心血站)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98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传染病防治50,000.00元,于2018年6月拨付到位,用于购买血液检测试剂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血液酶免核酸检测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评样本进行检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资金拨付到位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购买血液检测试剂支出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及安全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酶免检测回报结果3次,PT通过率达100%,结果为满意。共完成血液检测21242份,合格20662份,检测出HIV抗体确诊阳性标本2例。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公民参与献血,建立和稳固无偿献血者队伍,公民献血意识逐步提高 ,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献血员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100%,用血医院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 2018 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情况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保山市中心血站项目开展情况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反馈,血站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基建项目自评工作,更深刻的意识到血站以血液安全有效为中心扎实开展血液采供血工作,紧紧围绕质量为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十五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心血站)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71号及148号文件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防治20,000.00元及核酸检测试剂530,000.00元,共计550,000.00元2018年度内拨付到位,用于购买血液检测试剂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血液酶免核酸检测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评样本进行检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资金拨付到位5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购买血液检测试剂支出5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及安全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公民参与献血,建立和稳固无偿献血者队伍,公民献血意识逐步提高 ,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酶免检测回报结果3次,PT通过率达100%,结果为满意。共完成血液检测21242份,合格20662份,检测出HIV抗体确诊阳性标本2例。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献血员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100%,用血医院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 2018 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情况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保山市中心血站项目开展情况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反馈,血站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基建项目自评工作,更深刻的意识到血站以血液安全有效为中心扎实开展血液采供血工作,紧紧围绕质量为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六

 1.项目名称: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采供血能力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8〕87号文件安排其他卫生服务项目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140,000.00元,2018年度内拨付到位,用于购买采供血设备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调整充实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源保障,完善稀有血型及应急献血者队伍、完善团体无偿和街头献血协调发展的献血模式,强化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不断壮大固定献血者队伍 有效保障了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资金拨付到位14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购买采供血专用设备支出1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及安全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年完成采集全血及血小板共计21393人次,同比增长9.8%;合格20673人次,合格率94%;采集全血及血小板量共计5799.81升,同比增长12.7%,自愿无偿献血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公民参与献血,建立和稳固无偿献血者队伍,公民献血意识逐步提高 ,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献血员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100%,用血医院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 2018 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情况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基建项目自评工作,更深刻的意识到血站以血液安全有效为中心扎实开展血液采供血工作,紧紧围绕质量为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血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中心血站项目开展情况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反馈,血站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市直医疗卫生系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8年市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滇西医疗卫生中心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不断强化目标和问题导向,借助外力,加大投入,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力攻坚健康扶贫,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效显著,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6,489,10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79,057.16元,占总收入的11.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71,601,852.18元,占总收入的88.3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8,200.59元,占总收入的0.05%。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5,888,055.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420,934.16元,占总支出的89.68%;项目支出126,467,120.89元,占总支出的10.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达到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职责履行良好,真正做到履职到位,各项工作出效率、出质量、出效益。

    ②履职效益明显,其中:经济效益,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

    ③预算配置科学,其中:预算编制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完善单位预算编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2018年11月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基数为预算依据,逐项测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支出由市财政按2018年在职在编人数按定额标准安排公务费、按核准单位留用的车辆安排公车经费。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根据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卫生计生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科学预判2019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统筹规划申请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公务卡结算到位。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只减不增。

    ④预算执行有效,其中: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资金支付达到序时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严控结转结余,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的有效衔接,既重视经费申请更重视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市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于当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中央、省级安排的资金年底结转结余控制在15%以内。项目组织良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在使用前科学计划,使用中合理安排,把好使用的源头关。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目前、近期及中远期的工作量进行预测分析。“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加强重点支出,把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个重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细化职责、强化监督、及时公开。

    ⑤预算管理规范,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抓紧抓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做到启动早、布置细、措施实。增强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对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模板公开,牢固树立信息公开、透明的观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把百姓热点关注的内容和单位重大项目情况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预算信息的知悉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进一步明晰单位资产产权关系。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4)自评组织过程

    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各科室及各单位提供反馈项目完成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一致。通过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5,888,055.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420,934.16元,占总支出的89.68%;项目支出126,467,120.89元,占总支出的10.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具体支出为:永昌名医表彰奖励经费200,000.00元、市级农村卫生人才培训经费79,800.00元、禁毒防艾经费20,000.00元、科技创新及学科带头人培养经费104,000.00元、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经费12,7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00元、爱国卫生工作经费100,000.00元、药品电子监督系统购置经费30,000.0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60,000.00元、计划生育业务宣传费50,000.00元、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创建经费200,000.00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9,200.00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经费80,000.00元、健康素养促进65,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绩效考核60,000.00元、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经费100,000.00元、县级骨干医师培训90,000.00元、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费10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和健康扶贫工作经费300,000.00元、精神科医师培训课件费40,000.00元、精神卫生和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102,000.00元、医养结合工作补助60,000.00元、卫生应急经费50,000.00元、计生专项经费400,000.00元。综合医院定向补助2,013,200.00元、公立医改革经费22,584,187.50元、妇产医院建设项目38,50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74,630.57元、用于免疫规划、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871,734.74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能力建设及人员培训培养经费2,239,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83,639.70元、市中心血站新建业务楼基本建设支出9,723,800.00元、其余经费为三家公立医院用事业收入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卫生项目经费的持续增长投入及优化配置,为我委夯实卫生健康基础、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改、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18年在省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处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的指导帮助下,各项目预算执行有效,预算设置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做法是:高度重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狠抓落实,分配执行任务到业务科室;跟踪督查,狠抓进度;积极汇报,主动沟通;全面反馈,确保完成。对年度内实施的项目,均按项目资金的安排要求,规划支出,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重争取投入更重项目管理,重争取投入更重绩效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我委按照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认真务实的完成每一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18年做到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履职效益明显,具体为:经济效益方面做到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方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方面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预算配置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预算执行有效,表现在: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严控结转结余,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市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于当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中央、省级安排的资金年底结转结余控制在15%以内。预算管理规范,做到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坚决杜绝了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4)效果情况分析

    年内各卫生项目顺利实施,成效显著: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是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四是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五是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六是防艾人民战争全力推进。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存在不具体,不细化,可衡量性差等问题。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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