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19-0924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及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等为一体的医疗机构,业务辐射滇西、邻国缅甸,是隶属于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二级差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
1.以精神疾病专科建设为重点,开设精神科、临床心理科、 康复科、睡眠障碍科、MECT 室等科室。
2.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
3.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
4.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5.协助卫生行政部分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 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6.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 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7.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8.开展重要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总体目标:
(1)继续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按照《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持续开展各项工作,巩固三级甲等医院创建成果。
(3)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到2020年医院挂包帮扶对象全部实现脱贫。
(4)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及市卫计委健康扶贫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5)积极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
(6)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继续实施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提高医护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7)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8)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9)着力打造“名医、名科、名院”,提高医院知名度。
2.工作任务
(1)转变作风,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及健康扶贫工作;
(3)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4)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5)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质量;
(6)狠抓科研工作;
(7)持续推进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健康发展;
(8)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10)认真做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11)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2)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3)强化财务、医保、新农合工作;
(1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15)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院文化软实力;
(16)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7)着力打造“名医、名科、名院”,提高医院知名度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9,925,525.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20,518.07元,占总收入的17.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7,905,007.28元,占总收入的82.8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437,682.19元,增长38.50%,主要原因为:
1.2018年离休干部政策性调资、抚恤金增加130,832.60元;2018年拨付1-12月份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补贴增加在职人员经费增加1,796,54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735.62元;2018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增加84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2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增加40,000.00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减少20,000.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10,000.00元等因素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914,643.98元。
2.因住院人次、门诊人次增加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因素,医院的事业收入增加16,523,038.21元,因2018年决算把其他收入并入事业收入,事业收入的增加额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0,019,319.05元。其中:基本支出54,861,317.22元,占总支出的91.41%;项目支出5,158,001.83元,占总支出的8.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92,952.97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为:
1.在职在编人员人数的增加和政策性调资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补贴增加2,724,415.36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93924.13元,津贴补贴增加1640875.00元,绩效工资增加1277464.49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83,700.83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892,300.29元,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146,375.55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86,67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77,934.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84,363.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75,622.04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32,792.5元(2017年决算把住房公积金放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4,866,259.73元。
2.全面提升精神科医师的服务能力和医院的管理服务能力,组织培训、进修增加培训费201,005.00元,进行精神卫生宣传和艾滋病宣传印刷费增加87,910.20元,办公费增加74,115.16元,维修(护)费增加165,650.43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2,312.40元,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 5,587,931.71元,电费增加42,504.89元,工会经费增加27,939.06元,邮电费减少16,670.69元,差旅费减少265,330.6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1,371.1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7,774.70元,福利费减少35,923.1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541,482.97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351,037.54元。
3.政策性调资,离休费增加9,243.00元,抚恤金增加139,675.6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42,902.82元,生活补助减少2,474.00元。合计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347.42元。
4.为了医院不断发展,2018年新购设备和资产折旧,医院房屋建筑物购建增加714,029.27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646,336.58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705,287.79元,无形资产购置307,899.96元。合计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080,881.44元。
5.医院债务利息支出减少194,573.1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份向中国银行保山市民航路支行贷款6,700,000.00元;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支行 2月份归还100,000.00元,4月份归还720,000.00元,8月份归还100,000.00元,10月份归还720,000.00元;富滇银行保山分行营业部2018年7月份归还2,000,000.00元,12月份归还6,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861,317.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2,156.54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数的增加和政策性调资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补贴增加2,724,415.36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93924.13元,津贴补贴增加1640875.00元,绩效工资增加1277464.49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83,700.83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892,300.29元,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146,375.55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86,67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77,934.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84,363.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75,622.04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32,792.50元(2017年决算把住房公积金放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4,866,259.73元。
2.全面提升精神科医师的服务能力和医院的管理服务能力,组织培训、进修增加培训费9,415.00元,进行精神卫生宣传和艾滋病宣传印刷费增加79,056.20元,办公费增加86,685.16元,维修(护)费减少27,274.57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2,312.40元,会议费增加7,581.90元,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5,587,931.71元,电费增加42,504.89元,工会经费增加27,939.06元,邮电费减少16,670.69元,差旅费减少18,242.59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1,371.1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7,774.70元,福利费减少35,923.19元,公务接待减少16,190.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413.17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537,364.97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141,122.55元。
3.政策性调资,离休费增加9,243.00元,抚恤金增加139,675.6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42,902.82元,生活补助减少2,474.00元。合计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347.42元。
4.医院债务利息支出减少194,573.1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份向中国银行保山市民航路支行贷款6,700,000.00元;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支行 2月份归还100,000.00元,4月份归还720,000.00元,8月份归还100,000.00元,10月份归还720,000.00元;富滇银行保山分行营业部2018年7月份归还2,000,000.00元,12月份归还6,00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35%,人均113,438.1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65%,人均86,785.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58,001.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0,796.43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
1.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逐步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办公费减少12,570.00元,印刷费增加8,854.00元,会议费增加132,876.00元,培训费增加191,59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7,482.00元,劳务费减少18,70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5,072.00元,差旅费减少247,088.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118.00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09,914.99元。
2.为了医院不断发展,2018年新购设备和资产折旧,医院房屋建筑物购建增加714,029.27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646,336.58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705,287.79元,无形资产购置307,899.96元。合计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080,881.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9,000.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84%。与上年对比增加2,576,158.97元,增长29.50%,主要原因是:
1.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补贴1,780,93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735.62元。合计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778,199.38元。
2.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逐步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办公费减少12,570.00元,印刷费增加8,854.00元,会议费增加132,876.00元,培训费增加191,59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7,482.00元,劳务费减少18,70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5,072.00元,差旅费减少247,088.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118.00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09,914.99元。
3.政策性调资,离休费增加9,243.00元,抚恤金增加139,675.60元,生活补助减少2,474.00元。合计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444.60元。
4.为了医院不断发展,2018年新购设备,办公设备购置减少88,28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529,880.00元,无形资产购置元。合计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441,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7,47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461,838.47元,离休费111,057.00元,抚恤金164,57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571,52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894,782.00元,津贴补贴2,007,982.00元,绩效工资2,337,371.00元,印刷费44,856.00元,差旅费85,550.50元,维修(护)费192,925.00元,会议费134,876.00元,培训费270,275.00元,生活补助22,912.00元,办公设备购置50,1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529,8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87,095,363.18元,其中,流动资产32,620,471.99元,固定资产53,614,19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60,697.1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5,353.9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52,274.08元,固定资产减少3,099,02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7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25,340.9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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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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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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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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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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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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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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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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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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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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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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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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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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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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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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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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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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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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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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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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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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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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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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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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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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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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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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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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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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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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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5,3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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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20471.99
|
53614194.07
|
45175522.58
|
197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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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406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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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6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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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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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8,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8,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4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类公立医院改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用于购买专用设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 (保财社【2018】27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7】222号)应返还额度为88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2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5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7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0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月收到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补偿资金880,000.00元、2018年5月收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类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2,6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600,000.00元,已使用1,117,632.50元,执行率42.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为55.55%,比上年提高4.53%;2018年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8.60%,比上年提高1.79%。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医疗收入5,216,577.83元,比上年增加14,237,785.83元;住院患者5,984人次,比上年增加492人次;门诊人次37,120人次,比上年增加6,178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医院原基础差、底子薄,业务收入满足不了医院的开支,希望市卫健委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分配中,资金予以倾斜,以促进医院的发展,更好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
目前,我院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困难,资金存在较大的缺口。希望市财政局加大财政补贴,市医保局提高对我院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的额度,以缓解资金的周转压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 (保财社【2018】27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7】46号)应返还额度为11,428.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98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8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月收到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11,428.00元,2018年8月收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资金81,428.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81,428.00元,已使用34,856.00元,执行率42.81%。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到位率为100%,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进行疾病的宣传,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精神障碍等各种疾病,认识到精神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进行疾病的宣传,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精神障碍等各种疾病,认识到精神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71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5月到位;《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148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10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5月收到市级艾滋病经费10,000.00元,2018年10月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9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资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100,000.00元,已使用25,994.00元,执行率26.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年度指标值≥4‰,2018年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为4.88‰,完成年度指标值。质量指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年度指标值≥60%,全年完成率83.71%,完成年度指标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精神卫生科对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居家服药的差旅费,和每一季度的督导反馈的差旅费。(1)目前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在83.71%,服药患者均为免费服药,为贫困患者减少了购药经费压力,且患者不用到医院买药,村医送药上门并提供上门随访服务,精神科医师一年一度到社区随访复诊患者,极大地方便了患者,让患者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专科医生的服务,也减少了患者路途奔波之苦。(2)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指标在全省排列前茅,2015-2018为全国40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城市之一,并在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明显下降,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及时率为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明显下降,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87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0,000.00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6月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6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0,000.00元,2018年总的到位资金13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130,000.00元,已使用13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到位率为100%,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一是提高了精神科医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二是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医院的知名度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提高了精神科医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二是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医院的知名度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和家属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医院运营集中化管理;三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继续推进项目绩效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无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