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0-0923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2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下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层级稽查;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抓好党建各项工作。年内,采取抓目标管理、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教育等措施,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分别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小组会议20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讲党课5次。在局党员微信群制作“微信党课”10期,筹集1.8万元经费制作了党建文化长廊。按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共产党员5名。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步骤,继续做好2名党员发展对象工作。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和“互联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采取中心组学、集中研讨学、读书班学、现场体验学、自学5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文献材料,形成专题发言提纲27篇,心得体会9篇。征求到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17条、意见建议54条,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12条、意见建议29条,针对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序推进。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任务、措施放到各科室,落实到个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一系列纪律规章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按要求主动向全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年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上廉政党课2次,加强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按要求开展十八大以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订制品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工作,对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同城接待和下基层出差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改。截止到目前,我局未发生腐败案件,无干部职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无被严肃追究责任的情况。  

3.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同安排、同布署、同考核,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机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1次、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工作会议2次,先后组织党员参加局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学习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党员和职工积极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其平均积分达3000分以上。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年内写相关信息11篇,分别被云南通网等媒体采用,稿件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4.扶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按要求选派2名同志担任扶贫工作队员,制定了江南社区帮扶方案,签订了“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协议书。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分管领导帮扶工作专题汇报1次,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帮扶工作会议。年内先后组织干部职工6批56人次深入到扶贫村走访挂钩户116户次。组织职工开展爱心捐款、购买办公用品、帮助贫困学子圆求学梦、家居环境整治、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加强与帮扶村党员干部与贫困群众的密切联系,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2次、“七一”建党节活动1次。年内支付江南社区挂钩户节前慰问1万余元,拨付健康扶贫资金6万元。局主要领导先后到昌宁县柯街镇腊邑村、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慰问驻村工作队员,切实做好扶贫调研工作。按要求积极开展本单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工作,未查出腐败和作风问题。目前,上报扶贫信息12条,被系统外媒体采用5条。  

5.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年内接收、处理公文1986件,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了全市春节、中秋和国庆节前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专项检查。开展以“迎70年大庆保平安”为重点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年内未发生社会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未发生火灾、盗窃、泄密等安全生产事件。制作健康教育专栏18期,认真做好“创文”等工作。年内编辑卫生监督信息105篇,其采用情况是云南通7篇、春城晚报(保山微报)24篇、保山日报24篇、保山新闻网6篇、保山政务信息1篇、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105篇。    

6.强化培训,抓好法制稽查工作。完成了干部在线、监督员网络培训、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组织业务骨干到浙江、河南、大连、广西等先进省、市学习6人次,到上海挂职锻炼1人次。举办了云南省2019年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实践培训班。认真开展案例征集和评查工作,经省局评选有4个案例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例,其中1个案例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案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梳理了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95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40项、行政确认10项等卫生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13个、权力运行流程图4个。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合议9次,受理投诉举报6起,均已办结。  

7.全面完成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各项工作  

年内,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公共场所2件、职业卫生1件、放射卫生1件、传染病防治8件、医疗卫生7件、食品安全3件),罚款4.7万元。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卫生行政许可年内共受理办结1636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监督: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等专项整治,查处美容机构无证行医3户(案件正在办理中),查办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等案件4件、罚款0.4万元。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0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户。制定《市直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台账》,完成了市级发证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工作。举办了特殊药品处方权和特殊药品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80人。完成了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校验、变更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印鉴卡新办、延续、变更、注销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目前,全市有市人民医院和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指定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为职业病诊断单位,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正在筹建之中。年内我局按要求对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4户企业进行了5户次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实施行政处罚1户。对市级发证的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参加了对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现场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举办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暨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项目”“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暨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培训班,分别培训了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为全市顺利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放射卫生监督:我局监管的放射诊疗机构有13家,其中,省级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3家,市级许可《放射诊疗许可证》10家。全市只有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内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1户次,实施处罚1户,罚款0.3万元。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5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7份,实施处罚2罚款0.5万。对55户公共场所1301件样品进行抽检,合格率98.62%。在市管2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评定为A级15户、B级7户。对12户公共场所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套放置、防艾宣传材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和HIV检测率均达100%,安全套摆放有序。完成“两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完成市管46户生活饮用水单位监督监督覆盖率100%,对17户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合格率100%,参加完成了隆阳区大坝水库、保山市大小海坝水库、昌宁县河西水库、施甸县蒋家寨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修改工作,对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提出了修改意见。    

学校卫生监督对26所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进行监督,对20所学校的2208项目进行监测,合格1284项,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0份。完成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问卷调查工作,开展了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和军队幼儿园卫生工作和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卫生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了2019高考、中考期间等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80所试点学校稳步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    

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监督对26户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医院污水污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苗接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10户医疗卫生机构的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医院污水进行监测,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合格率100%,医院污水采样17份、合格14份,共实施处罚5户、罚款1.9万元。对市直管10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实施处罚3户、罚款0.8万元     

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参加对五县(市、区)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配合省监督中心完成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体系现状调查,开展了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业务培训、共培训115人,完成每月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信息直报系统上审核74个乡镇的协管数据,年内全市报告饮用水安全巡查、公共场所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医疗机构等巡查共25622户次,信息报告312次。  

食品安全与应急:年内共审查、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0份,为19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等咨询服务。举办了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培训班,对7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检餐饮具共60份,对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2户餐消企业给予了警告处罚,对第二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中1户餐消企业给予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认真做好计算机及网络自查,接受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经查未发现异常情况。调整完善了我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及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内,国家下达我局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血液安全等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8户,实际监督完成86户,监督完成率97.73%,监督完结率100%。关闭11户(公共场所卫生11户),检测任务完成率87.50%,检测任务完结率100%。查办案件4件,罚款0.9万元。同时,按规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06961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9611.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度收入合计589921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9212.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899212.06元对比增加170399.69元,增长2.8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030811.75元。其中:基本支出5098880.36元,占总支出的84.55%;项目支出931931.39元,占总支出的15.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5622812.06元。其中:基本支出5,063,412.06元,占总支出的90.05%;项目支出559400.00元,占总支出的9.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7999.69元,增长7.2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5467.94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72531.3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98880.36元。与上年5063412.06对比增加35468.3元,增长0.7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8838.23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8029.93元(办公费减少19983.97,差旅费减少11595.00元,维修(护)费减少6293.36元,公务接待费减少99.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113667.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1352.33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029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22055.43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8160.00元(市级文明单位奖励减14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8300.00元)。日常支出5098880.36元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931.39元。与上年559400.00对比增加372531.39元,增长66.59%。具体是:卫生监督机构311731.39元(其中:保财社〔2019〕6号 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等监督抽检工作经费150000.00元、保财社〔2019〕6号 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两非以及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49075.59元、保财社〔2019〕6号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77418.80元、保财社〔2019〕6号 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工作经费35237.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78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824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增多且下半年才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081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7999.69元,增长7.26%。其中:基本支出5098880.36元,占总支出的84.55%,较上年5063412.06元增加35468.3元,同比增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8838.2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8029.9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8160.00元。项目支出931931.39元,占总支出的15.45%,较上年559400.00元增加372531.39元,同比增66.59%。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支出911931.39元较上年549400.00元增加362531.39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8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78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897.2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2198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2%。主要用于公共卫生4775745.12元,其中:卫生监督机构4175545.1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78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824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7541.8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2054.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486.8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787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9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22.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200.00元,支出决算为48211.00元,完成预算的7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397.00元,完成预算的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4.00元,完成预算的22.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0.33元,减少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33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397.00元,占90.01%;公务接待费支出4814.00元,占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39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39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卫健委、国家监督中心、广东卫生监督系统、深圳卫生监督系统及云南省中心到保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183.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529.93元,下降27.10%,主要原因办公费减少19983.97元、邮电费减少1339.91元、差旅费减少11595元、专用材料费减少113667.4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1352.3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055.4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2204345.18元,其中,流动资产432158.9元,固定资产290267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987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0899.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4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04345.18       

432158.9       

2902674.83       

1471182.83       

331361.00       

0.00       

1100131.00       

0.00       

0.00       

38987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艾滋病防治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直管的宾馆、旅店、足浴、洗浴场所等经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对艾滋病防治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和HIV检测率,督促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在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摆放发放宣传材料,要求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有效防控艾滋病的传播蔓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49号)文件和市卫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全年艾滋病项目资金56600,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566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监督检查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户数12户;从业人员人数278人。  

质量指标: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总台放置安全套户数11户;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客房放置安全套户数11户;健康证持有率100%;HIV检测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对艾滋病防治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和HIV检测率,督促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在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摆放发放宣传材料。  

    可持续影响指标: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有效防控艾滋病的传播蔓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继续对我局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给予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等监督抽检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当前,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形势严峻,引起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43-201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局对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督和抽检,及时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对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监管服务对象卫生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不断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使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集中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经费2019年财政预算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15万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资金使用情况:办公费300.00元,电费2421.76元,监督检查、学习培训等差旅费19098.24元,委托业务费51932.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8.00元,宣传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064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960.00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餐饮具监督抽检户数4户;餐饮具每户抽检样品件数60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户数9户;消毒产品采样份数6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监督抽检6份;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样品数量19份;制定抽检计划4个;餐饮具检验指标3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感观;重大会议、节假日、中高考等卫生保障参加率100%;《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率100%;消毒产品销售企业监督户数10户。  

 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监督覆盖率达100%;促进整改后合格率≥90%;执法案卷合格率达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和生活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率达100%。  

 ③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案件、现场审查按时办结率   100% 。      

④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⑤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培训、监督抽检、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督促整改,提升监管单位卫生业务水平,提高消毒餐饮具和消毒产品卫生合格率,改善集中空调和饮用水质情况,降低监管单位运营成本,提升其产品和服务质量。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  

⑥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群众对监管单位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市直管单位下放到县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对隆阳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采样抽检,计划完成3-5户的抽检任务;二是按国家、省、市卫健委的要求组织完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公共场所及集中空调、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及“双随机”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做好下放后对县(市、区)的现场带教执法工作,杜绝“一交了之”。  

    6.绩效自评结果   

拟定并报主管部门制发了《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的通知》,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抽检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共出动52车辆次、卫生监督员135人次,现场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23户,户均2.9次,监督覆盖率100%,共抽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23户,抽样检测覆盖率达100%,共随机采样1055份,样品检验合格率89.86 %。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6户、12个样品,合格率100%;市本级公共场所采样检测55户、1301个样品,合格率98.62%;对17户供水单位水质采19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所检项目符合卫生标准,合格率100%。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的实施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通过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和抽检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婴儿性别鉴定、  

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山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的非法行医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较为突出;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简称为“两非”)依然存在;医疗广告管理不规范;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严重滞后……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也是当前新闻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以及《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规定》(保编办〔2016〕69号),我局增加了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等职责。承担着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的职责;以及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的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大打击“两非”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局于2019年继续开展“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不断加大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目前突出问题,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婴儿性别鉴定、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财政预算49075.59元,实际到位49075.59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49075.59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资金使用情况:水费1723.59元,监督检查、学习培训等差旅费19894.00元,培训费24869.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8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2000.00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医疗机构频次≥1//年;每个专业对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督导次数≥1次;《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达100%;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率达100%;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督导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数量5家;市级监管医疗机构户数完成13户。  

质量指标:督促整改后合格率≥90% ;执法案卷合格率达100%。  

时效指标:案件、现场审查按时办结率100%。  

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年初未设置。             

社会效益指标: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以整顿、农村饮用水卫生问题得以不断跟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生态效益指标年初未设置。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督查督办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监管服务对象健康安全意识,提升其业务管理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学校对本单位满意度≥90%。群众对学校卫生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专项监督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2.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计划生育监督(中医药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业务素质,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全国、省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以综合目标考核为抓手,创先争优,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排头兵,全面优质完成计划生育(中医药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6.绩效自评结果   

 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等专项整治,查处美容机构无证行医3户(案件正在办理中),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案件4件、罚款0.4万元。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0户,对1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进行监督。制定《市直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台账》,完成了市级发证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工作。举办了特殊药品处方权和特殊药品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80人。完成了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校验、变更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印鉴卡新办、延续、变更、注销工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少,工作量大。  

(二)建议  

通过开展该项目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以整顿、农村饮用水卫生问题得以不断跟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等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承担着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责。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要对市级监管的家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采样并委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局需对市级监管的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开展抽检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2019年财政预算77418.80元,实际到位77418.8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77418.8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资金使用情况:办公费12675.00元,监督检查、学习培训等差旅费20513.80元,培训费3600.00元,专用材料费6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医院感染抽检户数10户;医院感染每户抽检频次≥1次;医疗污水抽检户数10户;医疗污水每户抽检频次1次;《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  

质量指标:医院感染发生率有所下降;督促整改后合格率≥90%;执法案卷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医院感染抽检时间11月底前已完成;医疗污水抽检时间11月底前已完成。  

成本指标:年初未设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加强监管,从源头控制污染,降低环境治理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对医疗污水进行监督和监测,减少环境污染,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减少污染、预防疾病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群众对监管单位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控制、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等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控制、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培训等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律性,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6.绩效自评结果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工作。对26户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医院污水污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苗接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10户医疗卫生机构的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医院污水进行监测,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合格率100%,医院污水监测合格率82.35%,实施处罚5户、罚款1.9万元。  

开展医疗废物及医院污水污泥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培训落实、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暂时贮存、处置情况,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处理、污水定期监测情况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2019年6月27-29日,在保山市医院感控管理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医院感染控制培训年会上对全市五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就医疗废物医疗机构污水监管法规及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全市五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共320人参加了培训。2019年8月13日,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对第三人民医院12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授课及试卷测试。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该项目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等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保山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保卫计发〔2016〕238号),2019年我局参与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局组织的调研全市托幼机构卫生状况工作,完成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问卷调查工作,开展了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和军队幼儿园卫生工作和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草拟了保山市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市80所试点学校稳步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财政预算35237.00元,实际到位35237.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35237.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资金使用情况:办公费225.00元,邮电费1258.00元,差旅费720.00元,会议费6050.00元,培训费26984.00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学校卫生监督户数9户;市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检测26户;专项工作督导次数26次;印制现场调查、指导材料40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率100%;市直管学校监督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督促整改后合格率≥8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逐步改善配备不同规格的课桌椅、第一排距黑板的距离、生活环境不达标等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管理状况,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及传染病病防控台账,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师生防病控染意识和能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卫生监督校园行动有关事宜;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完善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立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校卫生监督数据库,为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提升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能力。继续举办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分管卫生的领导、学校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校医或保健老师)、学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学校卫生行政管理及监督执法人员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完成26所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监督,对20所学校的2208个项目进行卫生监测,合格1284项,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0份。完成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问卷调查,开展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和军队幼儿园卫生工作和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市80所试点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    

按要求完成了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等卫生保障工作。开展云南省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采取“4-2-12”监管模式,对辖区内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教学环境、生活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学校卫生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推进会议在保山召开,我局学校卫生监督模式在会上进行交流,得到全省同行的好评。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建议:我局卫生监督员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没有根据学生的身高特点配备不同规格的课桌椅,第一排课桌距黑板的距离、生活环境不达标。究其原因,主要是健康教育意识不到位。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对我局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卫生监督管理、放射卫生监督经费、健康教育及生育管理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保财社〔2019154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64400.00元,具体为双随机、一公开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经费实际到位64400.00元,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644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8实际监督完成86户  

质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100%,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案件100%,被抽检监督对象工作档案建立完成率100%,运用手持机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  

时效指标:监督抽检任务时限内上报完成率100%,抽查任务结果公开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升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卫生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完成说明:年内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88户,实际监督完成86户,关闭11户。查处案件4件。  

管理经验:监督由监督机构完成,检测检验由疾控中心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尽早下达抽查任务,文件下发及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专项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2018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结余结转146600.00元,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结余结转225800.00元,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结转20000.00元共计3924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经费实际到位392400.00元,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3924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8实际监督完成86户  

质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100%,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案件100%,被抽检监督对象工作档案建立完成率100%,运用手持机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  

时效指标:监督抽检任务时限内上报完成率100%,抽查任务结果公开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升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卫生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完成说明:年内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88户,实际监督完成86户,关闭11户。查处案件4件。  

管理经验:监督由监督机构完成,检测检验由疾控中心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尽早下达抽查任务,文件下发及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和省级补助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保财社〔2019〕46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健康教育宣传及卫生监督协管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经费实际到位106800.00元,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执行数1068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8实际监督完成86户监督覆盖率任务数100%,实际完成监督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100%,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案件100%,被抽检监督对象工作档案建立完成率100%,运用手持机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  

时效指标:监督抽检任务时限内上报完成率100%,抽查任务结果公开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升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卫生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卫生监督工作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完成说明:年内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88户,实际监督完成86户,关闭11户。查处案件4件。  

管理经验:监督由监督机构完成,检测检验由疾控中心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尽早下达抽查任务,文件下发及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卫健委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2.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承办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下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层级稽查;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2.按《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和《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5号),我局更名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法制督查科、监督服务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疾病防治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与信息科8个科室。人员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1名(副处级),稽查专员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3.2019年12月在编在岗25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2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年内有2人退休。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单位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全年收入总计6069611.75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0811.75元,基本支出5098880.36元,占总支出84.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1857.31元,商品服务支出515183.0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40元;项目支出931931.39元,占总支出15.45%,其中商品服务支出743531.39元,资本性支出1884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1200.00元,均为项目经费,结转2020年使用。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用效益的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达到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职责履行良好,真正做到履职到位,各项工作出效率、出质量、出效益。  

②履职效益明显,其中:社会效益2019年,我局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以及医疗乱象整治等各专项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圆满完成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当好人民的健康卫士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  

③预算配置科学,其中:预算编制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完善单位预算编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201811月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基数为预算依据,逐项测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支出由市财政按2018年在职在编人数按定额标准安排公务费、按核准单位留用的车辆安排公车经费。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根据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卫生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科学预判2019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统筹规划申请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公务卡结算到位。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只减不增。  

④预算执行有效,其中: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资金支付达到序时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严控结转结余,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的有效衔接,既重视经费申请更重视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项目组织良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在使用前科学计划,使用中合理安排,把好使用的源头关。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目前、近期及中远期的工作量进行预测分析。“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加强重点支出,把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个重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细化职责、强化监督、及时公开。  

⑤预算管理规范,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抓紧抓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做到启动早、布置细、措施实。增强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对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模板公开,牢固树立信息公开、透明的观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把百姓热点关注的内容和单位重大项目情况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预算信息的知悉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进一步明晰单位资产产权关系。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4)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市财政局及市卫健委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各科室提供反馈项目完成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一致。通过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全年支出合计6030811.75元,基本支出5098880.36元,占总支出84.55%,项目支出931931.39元,占总支出15.45%,其中项目支出包含: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等监督抽检工作经费150000.00元, 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两非以及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49075.59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77418.80元,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工作经费35237.00元,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00.00元,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补助资金-资本性支出3800.00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64400.00元,2018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146600.00元,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40000.00元,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艾滋病防治5000.00元,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25800.00元,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艾滋病防治经费11600.00元,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2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19年在卫生健康委财务科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的指导帮助下,各项目预算执行有效,预算设置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做法是:高度重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狠抓落实,分配执行任务到业务科室;跟踪督查,狠抓进度;积极汇报,主动沟通;全面反馈,确保完成。对年度内实施的项目,均按项目资金的安排要求,规划支出,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重争取投入更重项目管理,重争取投入更重绩效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局按照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认真务实的完成每一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全面完成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各项工作。  

年内,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公共场所2件、职业卫生1件、放射卫生1件、传染病防治8件、医疗卫生7件、食品安全3件),罚款4.7万元。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卫生行政许可年内共受理办结1636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监督: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等专项整治,查处美容机构无证行医3户(案件正在办理中),查办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等案件4件、罚款0.4万元。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0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户。制定《市直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台账》,完成了市级发证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工作。举办了特殊药品处方权和特殊药品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80人。完成了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校验、变更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印鉴卡新办、延续、变更、注销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目前,全市有市人民医院和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指定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为职业病诊断单位,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正在筹建之中。年内我局按要求对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4户企业进行了5户次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实施行政处罚1户。对市级发证的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参加了对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现场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举办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暨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项目”“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暨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培训班,分别培训了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为全市顺利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放射卫生监督:我局监管的放射诊疗机构有13家,其中,省级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3家,市级许可《放射诊疗许可证》10家。全市只有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内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1户次,实施处罚1户,罚款0.3万元。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5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7份,实施处罚2罚款0.5。对55公共场所1301件样品进行抽检,合格率98.62%。在市管2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评定为A15户、B7户。对12公共场所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套放置、防艾宣传材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和HIV检测率均达100%,安全套摆放有序。完成“两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完成市管46户生活饮用水单位监督监督覆盖率100%,对17户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合格率100%参加完成了隆阳区大坝水库、保山市大小海坝水库、昌宁县河西水库、施甸县蒋家寨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修改工作,对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提出了修改意见。    

学校卫生监督对26所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进行监督,对20所学校的2208项目进行监测,合格1284项,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0份。完成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问卷调查工作,开展了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和军队幼儿园卫生工作和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卫生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了2019高考、中考期间等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80所试点学校稳步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    

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监督对26户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医院污水污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苗接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10户医疗卫生机构的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医院污水进行监测,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合格率100%,医院污水采样17份、合格14份,共实施处罚5户、罚款1.9万元。对市直管10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实施处罚3户、罚款0.8万元     

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参加对五县(市、区)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配合省监督中心完成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体系现状调查,开展了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业务培训、共培训115人,完成每月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信息直报系统上审核74个乡镇的协管数据,年内全市报告饮用水安全巡查、公共场所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医疗机构等巡查共25622户次,信息报告312次。  

食品安全与应急:年内共审查、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0份,为19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等咨询服务。举办了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培训班,对7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检餐饮具共60份,对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2户餐消企业给予了警告处罚,对第二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中1户餐消企业给予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认真做好计算机及网络自查,接受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经查未发现异常情况。调整完善了我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及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内,国家下达我局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血液安全等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8户,实际监督完成86户,监督完成率97.73%,监督完结率100%。关闭11户(公共场所卫生11户),检测任务完成率87.50%,检测任务完结率100%。查办案件4件,罚款0.9万元。同时,按规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4)效果情况分析  

年内工作围绕各个项目实施开展,取得了如下成绩第一,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位居全省前列。第二,省级实训基地工作扎实有效第三,信息宣传和案件质量名列全省前茅。第四,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明显。第五,传染病防治处罚力度明显加大。第六,公共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完成。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存在不具体,不细化,可衡量性差等问题。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二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