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1-09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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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中医药管理局、保山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保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16.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7.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全市12例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无死亡病例、二代病例和医务人员感染。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预案、边境县封县管控预案、应对境外大规模边民涌入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应急预案准备更加充分。充实流调、消杀、核酸采样和检测、翻译等应急队伍2585人,专业队伍准备更加充分。全市16个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每日单人单份最大检测量达4.18万份,检测能力更加充分。全市有定点救治医院5家、后备医院5家、新冠肺炎发热门诊8个,隔离病房56间114张床(负压病房4间),3天内能提供最大病房数546间1318张病床,救治场所准备更加充分。过去的一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抗疫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经受考验锻炼,214名采样队员连夜集结驰援瑞丽受到省卫健委通报表扬,杨文杰医生被表彰为“全国疫情防控先进个人”,14名医务人员获“云南省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市卫健委和腾冲、龙陵、昌宁卫健局等9个医疗卫生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2人获“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4个基层党组织和4名党员被云南省委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健康扶贫全面达标。全市5个县级公立医院、8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1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顺利实现“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等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的目标。“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全面落实。全市累计救治36种大病患者9839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1.63万人,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从2016年的69.47%提高到2020年的89%,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爱卫工作结出硕果。保山中心城市、腾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施甸、龙陵、昌宁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县域全覆盖,保山中心城市和腾冲通过首轮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创建省级卫生乡镇45个、占比67%,省级卫生村592个、占比75%。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4.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医院等级评审整体进步,通过评审验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3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4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4家,新创建三级综合医院3家,3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37个一般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其中10家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专科引领作用显现,市人民医院普外、心内、神外、康复等4个专科入选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市中医院针推科入选云南省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全市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8个、专家工作站33个。“五大中心”建设取得突破,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四个中心建设100%完成,60%的县级医院完成创伤中心建设。全市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45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23个,基层危重疾病诊疗能力得到加强,常见病、慢性病诊疗能力持续提升。
5.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2020年三家县级中医医院通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验收。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8%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满足了群众中医诊疗需求。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7.85%和68.7%。
6.医疗改革迈向深入。公立医院和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后运行平稳,分别接受分级诊疗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省级现场评估。医联体建设步伐加快,保山市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城市医联体试点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被列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2020年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实现医保打包付费改革,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完善。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2020年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被列为国家级妇幼保健机构体制创新试点单位。
7.队伍建设取得进步。“十三五”期间评选“永昌名医”20人,共有5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名医专项”。共培养全科医生996人,实现每万居民拥有3.79名合格全科医生,目标完成率达189%,市人民医院被国家卫健委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基地。推行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全市2707名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3.15%,基层“网底”进一步筑牢。
8.重点项目有力推进。保山市人民医院所有行政科室和23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完成搬迁,新院区运行良好。抓住我省实施“双提升”工程的机遇,2020年实施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2个、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改造提升项目3个、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6个、医院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4.7亿元;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4.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5.35亿元,有力支持了在建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项目。深化政银合作,创新筹资方式,有效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
9.监督执法保持领先。2020年,共办理卫生健康许可10433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为100%,共办结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510件、共罚款212.31万元,“双随机、一公开”任务较好完成,监督执法主要业务指标均排在全省前列。保山负责的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在粵桂滇三省(区)卫生监督执法培训暨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10.党的建设持续加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卫健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优秀”,基层党建工作被评定为“好”。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建重点任务较好完成,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明显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和“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大讨论,行业作风进一步清朗。
11.如期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三个90%”目标任务;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公共场所分级管理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率居全省第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医养结合、食品安全监测等工作扎实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62,089,44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89,440.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88,034.91元,增长290.47%,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0,800,000.00元、市级财政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400,000.00元;新增中央补助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18,520,000.00元;新增中央抗疫特别国债470,000.00元;新增中央补助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购置经费3,040,000.00元;新增中央补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经费1,000,000.00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前期项目经费49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58,564,500.28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200.28元,占总支出的16.79%;项目支出48,731,300.00元,占总支出的83.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992,794.91元,增长331.52%,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0,800,000.00元、市级财政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400,000.00元;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17,523,300.00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470,000.00元;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购置经费455,040.00元;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场平经费490,00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90,000.00元;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经费2,6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33,200.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4,516.85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使用的经费从2019年的基本支出口径调整到项目支出口径安排,导致基本支出收支同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11,125.43元,占基本支出的90.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22,074.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31,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487,311.76元,增长1402.20%,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0,800,000.00元、市级财政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400,000.00元;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17,523,300.00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470,000.00元;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购置经费455,040.00元;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场平经费490,00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90,000.00元;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经费2,61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支付传染病医院场地平整经费490,000.00元、春节慰问费28,000.00元、农村人才培训培养经费75,000.00元、专家团服务经费30,000.00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考试及医疗事故鉴定费1,004,428.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90,000.00元、传染病防治经费84,600.00元、健康素养促进26,300.00元、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182,820.00元。卫生应急专项54,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20,400.00元、医养结合补助90,000.00元、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经费2,610,000.00元、基本公卫管理及考核105,600.00元、中医药管理70,000.00元、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4,000.00元、健康教育10,000.00元、传染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疫情防控运转保障10,000.00元、艾滋病防治325,000.00元、地方病防治经费192,912.00元、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置经费455,040.0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3,200,000.00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经费50,000.00元、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培养经费131,900.00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00元、敬老节宣传慰问费130,000.00元、爱国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00,000.00元、上海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培训补助168,000.00元、应急物资储备17,523,300.00元、抗疫特别国债47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94,500.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0%。与上年对比增加44,522,794.91元,增长328.06%,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0,800,000.00元、市级财政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400,000.00元;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17,523,300.00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470,000.00元;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购置经费455,040.00元;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场平经费490,00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90,000.00元;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经费2,610,000.00元;基本支出因人员减少及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口径调整减少515,545.0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支付传染病医院场地平整经费490,000.00元、春节慰问费28,000.00元、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000.00元、专家团服务经费30,000.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4,32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护理费82,8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6,200.00元、离休人员工资364,847.00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6,219.68元、职业年金做实单位部分74,260.54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8,580,79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1%。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支出520,100.00元、医师资格考试费725,428.00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249,0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72,75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500元、在职人员工资5,615,824.00元、医疗事故鉴定费30,000.00元、市级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经费959,250.00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经费48,000.00元、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463,500.00元、公务出行租车费23,100.00元、财政匹配的工伤保险费4,101.70元、财政匹配的失业保险1,048.36元、福利费1,000.00元、传染病防治经费84,600.00元、健康素养促进26,300.00元、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182,820.00元。卫生应急专项54,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20,400.00元、医养结合补助90,000.00元、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经费2,610,000.00元、基本公卫管理及考核105,600.00元、中医药管理70,000.00元、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4,000.00元、健康教育10,000.00元、传染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疫情防控运转保障10,000.00元、艾滋病防治325,000.00元、地方病防治经费192,912.00元、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置经费455,040.0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3,200,000.00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经费50,000.00元、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培养经费131,900.00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00元、敬老节宣传慰问费130,000.00元、爱国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00,000.00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5,0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12. 农林水(类)支出1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支付上海对口帮扶卫生健康系统医疗骨干人才培训经费。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523,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6%。主要用于购置疫情防控所需储备的防控物资及医疗设备。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684.60元,完成预算的7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773.60元,完成预算的8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11.00元,完成预算的62.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商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上级来保人员认真交纳伙食费;另一方面是公车管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再有是汽油费和过路费使用了上年度结存的份额。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294.89元,下降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209.89元,下降1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00元,下降0.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商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上级来保人员认真交纳伙食费;另一方面是公车管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再有是汽油费和过路费使用了上年度结存的份额。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73.60元,占77.08%;公务接待费支出24,911.00元,占2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73.6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773.6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综合防治艾滋病、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医疗保障、推动实施健康保山战略、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所需车辆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1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4,9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指导督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艾滋病综合防治、传染病防治、七个专项督导、综合监督管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074.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2,692.23元,下降36.62%,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使用的经费从2019年的基本支出口径调整到项目支出口径安排,导致基本支出收支同减。其中:行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074.85元,与上年对比532,692.23元,下降36.6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使用的经费从2019年的基本支出口径调整到项目支出口径安排,导致基本支出收支同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891.17元、手续费105.00元、水费2,614.50元、电费7,680.99元、邮电费203.00元、物业管理费7,270.11元、维修(护)费33,945.93元、公务接待费24,911.00元、劳务费50,240.00元、工会经费90,930.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796.70元、其他交通费用486,840.00元、老干部活动经费15,570.00元、发放退休人员家具购置费3,000.00元、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16,526.80、支付职工体检费8,649.17元、交纳会费5,500.00元、拨工会活动补助44,400.00元、支付微视频拍摄费3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0,108,536.94元,其中,流动资产7,650,464.58元,固定资产7,209,73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90,000.00元,无形资产1,550,948.80元,其他资产17,025,002.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071,438.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5,643,561.74 | 13,185,489.38 | 7,209,735.46 | 3,863,241.68 | 608,117.28 | 0.00 | 2,738,376.50 | 0.00 | 490,000.00 | 1,550,948.80 | 17,025,002.00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1,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6,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传染病医院(院区)场地平整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双提升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项目主体及属地政府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双提升办发〔2020〕3号)要求,需要保山市人民政府完成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共16项,其中,第16项是土地整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传染病医院(院区)场地平整项目,市级补助490,000.00元,2020年全部补助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已使用的资金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情况
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期10天,使用挖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开挖、搬运、装卸、外运土石方38226立方。
②效益指标情况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市传染病医院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程竣工验收后达到设计要求标高,可以进行工程桩施工。
③满意度指标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春节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慰问方案,向全市一线医务工作者表达春节慰问,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他们施展才华、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广阔舞台。经费由委办公室负责经费申请及慰问费兑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春节慰问经费项目市级资金配套28,000.00元,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慰问对象140人,慰问标准200.00元每人。质量指标,询问他们的身体、生活、工作情况,对他们不忘初心、以医报国的坚定信念和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医者情怀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他们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同时,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他们施展才华、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广阔舞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评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专家团服务及农村人才培训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专家团服务及农村人才培训费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进一步提升保山市基层中医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卫技人员培训与医学健康知识宣传等科普讲座,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通过医学卫生、健康保健,传染病预防等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强化农民的卫生观念,增强保健意识,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专家团服务及农村人才培训费项目,市级补助1,050,000.00元(专家团服务工作经费30,000.00元、市级农村人才培训费70,000.00元),2020年全部补助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已使用的资金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委制定了市级专家服务团服务活动计划,立足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市级卫生健康系统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入昌宁县大田坝镇新寨村、柯街镇玉地里社区等贫困乡镇、贫困村开展了一系列巡诊义诊、走访慰问、健康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同时,组织基层中医药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培训,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贫困村老年人、小学生提供了增长知识、拓展视野的机会。进一步提升乡村健康素养水平和个人卫生知识水平,提升了乡村医生的业务技能,为脱贫攻坚工作再添新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及培训对象满意度≥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考试考务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我委组织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做好保山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提升改善了保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考试考务补助经费项目为非税收入补助,按照缴入国库的70%清算,2020年全年共清算使用1,004,428.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已使用的资金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组织完成保山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得分4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设定为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提升改善了保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指标任务全部完成,得分3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指标任务,得分2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十四五”时期是保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实施“健康保山”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时期。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精神,实施《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保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保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市级财政配套300,000.00元,2020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通过竞争性磋商使用290,000.00元,剩余10,000.00元年底返还财政。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本项目约定编制《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保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保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基本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编制内容符合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要求,有利于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科学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因省级规划编制未完成,无法进行评审,待省级规划编制发布后进行后续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财政专项资金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针对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实施健康管理,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0~6岁儿童提高健康管理服务、预防接种、为孕产妇做孕期保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随访管理和就医指导等,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卫生健康局,具体提高服务主体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补充。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74.00元,包括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平移项目。其中,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包括12项服务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国家和省级财政共计安排保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18,452,4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94,078,400.00元,省级财政2,350,6300.00元,市级配套867,700.00元),均已按时下达各县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实际到位资金5,297,400.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92,3400.00元、上年结转3,374,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使用资金3,567,720.00元,预算执行率67.34%。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电子档案建档率为96.33%;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大于9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24%;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1.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4.17%;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未达到省级下达的33500人任务数,规范管理率90.11%;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为97.19%;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9.07%,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6.64%。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4.57/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5.17‰。2020年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分别达到168132人、33161人,管理质量逐年提高。传染病报告率达97.84%。全市现有82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共有914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均已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点,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巩固完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趋于完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居民满意度达8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市14个主要绩效指标中的13项达到省级绩效目标要求,1项接近省级目标要求,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33161人,未达到省级下达的33500人,完成率为98.99%,分析原因为:一是2019年开始启动慢性病报告工作后任务数突然加大;二是因基层科开展的慢性病报告系统与医院HIS对接系统进度较慢,影响了慢性病患者的发现和管理;三是隆阳区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较低,导致全市工作任务难度加大。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7.5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等要求,2020年,确保贫困地区以县为单位营养包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项目经费2,610,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采购发放的营养包质量合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切实起到改善儿童营养的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符合条件领取营养餐的儿童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置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目标:为推进云南省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建设,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云南省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实施方案》(云卫应急发〔2020〕12号),在保山市人员密集场所配置230台心脏急救设施,(隆阳区80台,施甸县26台,腾冲市70台,龙陵县26台,昌宁县30台)投放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提高公共场所心源性猝死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减少心源性猝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置专项资金项目,省级配套资金3,040,000.00元,2020年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实行省级联合采购招标,州市付款方式进行,于2020年12月支付项目预付款,总额的30.00%(455,040.00元),2021年2月项目设备安装完毕,4月支付剩余总额的70.00%(1,061,76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已使用资金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采购AED160台,指标任务完成。二是质量指标,AED正常运行率100.00%,由于采购设备还未到货安装,此指标无法测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辖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心脑血管疾病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00%,通过广泛宣传,此指标已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群众对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备配置工作效果的满意度达80.00%,由于设备还未安装使用,此指标无法测算。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实行省级联合采购招标,州市付款方式进行,2021年2月项目设备才能安装完毕,投入使用。我委将继续跟进项目,使购买的AED设备发挥最大化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但受采购原因限制,项目绩效目标存在未完成项,绩效得分60分,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经费项目,年初预算200,000.00元,实际使用192,91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12月末资金支出发生退款情况,未能再次支付,故资金预算执行率96.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通过组织专家下乡督导指导,组织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等方式做到一是规范管理预防接种活动,二是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重点疾病消除工作加快推进。质量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加大重点传染病尤其是发病率前五位传染病的防控力度,确保传染病发病稳中有降、总体可控,最大限度减少疾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和威胁。完善肺结核“三位一体”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医防融合,尽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肺结核患者,减少结核病的发病和传播,严防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发生。强化疟疾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工作力度,落实疟疾防控“三道防线”策略,持续维持全市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报告。强化麻风病监测,持续做好病例早期发现和治疗工作,将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严防疫情反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省、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实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目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2月末资金支出发生退款情况,未能再次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9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一是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二是全市艾滋病疫情稳中有降,继续保持血液无传播状态,母婴传播率降低至2%以下,检测发现率和抗病毒治疗率覆盖率达90%以上,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达90%以上。三是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能力建设,保证省级第四轮综合防艾项目、省级边境防艾项目等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防治艾滋病市级专项资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年初预算325,000.00元,年内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整体推进,艾滋病流行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总体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区。截至2020年12月底,已与全省同步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2020年实现“三个90%”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率达90.5%、治疗率达92.1%、治疗有效率达96.6%,母婴传播率1.75%,继续保持无经输血传播。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艾滋病防治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责任体系、防控体系、网格体系,持续强化“封、堵、管、控、查”5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输入维护中缅边境地区安全稳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由工信、卫健、财政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安排部署会议。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组织开展了项目初步验收、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全面评价,扎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转拨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户资金共计23,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资金专款专用要求。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尽快完成项目实施,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及时发放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统筹预拨资金和结算资金,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经费的补助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落实实验室备案或准入要求,依法依规检测。四是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五是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目标为:根据国家、省级卫生健康工作相关要求,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和人口变动登记调查,提高计划生育统计台账质量,夯实人口信息统计基础。加强婚姻、家庭、出生、迁移、死亡实际变动情况的适时登记工作,定期全面分析人口发展态势,进一步调整经费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实现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人口动态监测预测、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人员培训、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等工作、同时支持做好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信息统计等工作。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0,000.00元,2020年全部到位使用完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开展2次计划生育基层业务培训,做到人口入库率大于90%,婴幼儿照护机构备案率大于70%,生育服务登记完成率大于90%,生育服务登记便捷程度有效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切实做到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和人口变动登记调查, 提高计划生育统计台账质量,夯实人口信息统计基础。现行生育政策实施稳妥推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大于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严格按照《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明确规定,发布公告、明确对象、遵循资格审核、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向上级推荐报送等程序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为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市级财政补助100,000.00元,2020年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资金年底资金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已使用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12月22日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全市基层高评委专家库125位专家中抽取17位专家组成高评委专家委员会(其中正高职为11人,占64.71%,副高职为6人,占35.29%),开展基层高级职称资格评审。12月23日召开基层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经保山市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50人通过会议评审(基层正高6人,基层副高44人)通过率为100.00%。二是全市五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级民营医疗机构共有87人提交材料参加全省高职资格申报,经资格审核通过82人,其中正高14人,副高68人。按组别看,外科骨科组13人,中医组9人,内儿重症精神组14人,五官检验超声放射康复组12人,妇产药学预防组13人,护理组21人。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均属真实,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已将其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资格审核、高推委会议推荐,共有75人通过高推委会议推荐(正高13人,副高62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制定实施保山市2020年基层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20年度基层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努力实现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期目标。高职、基层高职推荐、评审工作未发生错、漏现象,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顺利圆满完成,无异常情况发生。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参评人员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敬老节慰问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敬老节宣传慰问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着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敬老节宣传慰问经费项目,市级补助130,000元,2020年全部补助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敬老节”慰问对象包括五县(市、区)敬老院各1所,每所慰问金3,000.00元,慰问品600.00元;全市百岁老人80人,每人慰问金1,000.00元,慰问品100.00元;全市特困老人40人,每人慰问金500.00元,慰问品1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广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对我市百岁老人、特困老人及养老机构开展慰问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切实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的丰硕成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老年人满意度超过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爱国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爱国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目标: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群众文明卫生健康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按照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标准开展专题培训和爱国卫生工作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爱国卫生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升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深入开展和服务质量规范要求的提高,我委将按照全国、全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会议要求,重点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基本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培训;根据国家制定的服务规范定期开展评估考核与日常预警、督导工作;尤其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选取两个县实施第三方审计工作。最终达到促进居民健康意识提高、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质的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爱国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市级财政配套500,000.00元,2020年全部到位使用完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标准开展专题培训和爱国卫生工作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爱国卫生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升卫生城镇创建质量。牵头、协调、组织各级爱卫机构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并组织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活动、业务培训和省级卫生城镇评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当中,转变不文明不卫生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提升卫生防病意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健康教育促使人们改变了有害健康的生活习惯,强化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削弱了危险因素的作用,并使人们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民众满意度超过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省省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经费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31,900.00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6,900.00元,当年财政拨款资金75,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委切实督促开展农村人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招生率、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招生率等指标都达到预期值,培训效果成效明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培训,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业务能力,参训人员深刻了解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我市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医学技术水平更好更快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指标任务,参培学员满意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上海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上海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目标:通过对口帮扶对医疗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短期培训,使保山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带动保山市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能力建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更新管理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项目,市级配套资金168,000.00元,2020年全部补助到位并。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保山市医疗人才培训”,培训共计20名,进修培训时间为3个月10名、6个月10名,使20名医疗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接受培训教育。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8月底前完成“保山市卫健系统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培训共计40名,培训时间为7天,使40名医疗卫生管理人才接受培训教育。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培训人员满意度达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由保山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保山市2020年中央补助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物资采购品目,按照疫情期间便利化采购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物资采购工作。2021年1月11日,经指挥部领导批准,所采购应急医疗物资医疗器械设备进行调剂使用,印发了《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保山市应急医疗物资医疗器械设备调剂使用的通知》,将医疗器械设备从国药保山公司调剂到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剂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由卫健、财政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安排部署会议。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组织开展了项目初步验收、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全面评价,扎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包含《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建﹝2020﹞22号)下达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项目资金18,520,000元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22号)下达的国债470,000.00元,共计金额18,990,000.00元。2020年资金全部到位,合计使用17,993,300.00元,剩余未使用资金为仓库租金,按年支付。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资金专款专用要求,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尽快完成项目实施,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监控到位,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资金管理方案。市财政局、工信局加强了资金分配下达、预算执行、绩效监管等各环节工作,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9月25日采购物资10,490,800.00元;2020年10月24日补充采购物资4,238,000.00元;2020年10月30日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试剂2,262,600.00元;2020年12月4日通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仓储服务费1,495,000.00元;2020年12月17日根据资金节余情况,追加采购防护物资33,600.00元。采购物资主要为医用口罩382000只、防护服50000套、隔离衣50201件、医用帽50000个、医用手套100000个、鞋套60000个、医用隔离眼罩10000个、医用隔离面罩10000个、抗体检测试剂盒2*200测试/盒250盒、核酸检测试剂盒96人份/盒1045盒、手持测温仪2000个、全自动测温仪20个、84消毒液7000升、75%酒精消毒液8000升、250毫升/瓶免洗手消毒液7000瓶,以及便携式光机(移动DR)、体外膜肺氧合机、无创呼吸机、经鼻高流量湿化仪、有创呼吸机、转运呼吸机、移动透析仪(CRRT)、负压救护车等器械设备共58台/套。除试剂由公司代储外,其余物资于2020年12月18日前全部到位,由国药控股保山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入库管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的要求,是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同时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需求,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当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剩余未使用资金为仓库租金,按年支付。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9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滇西医疗卫生中心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不断强化目标和问题导向,借助外力,加大投入,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力攻坚健康扶贫,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委机关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62,089,44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89,440.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88,034.91元,增长290.47%。支出合计58,564,500.28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200.28元,占总支出的16.79%;项目支出48,731,300.00元,占总支出的83.21%。与上年对比增加44,992,794.91元,增长331.52%。(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达到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
①职责履行良好,真正做到履职到位,委机关各项工作出效率、出质量、出效益。
②履职效益明显,其中:经济效益,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
③预算配置科学,其中:预算编制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完善单位预算编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2020年11月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基数为预算依据,逐项测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支出由市财政按2020年在职在编人数按定额标准安排公务费、按核准单位留用的车辆安排公车经费。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根据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科学预判2021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统筹规划申请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公务卡结算到位。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只减不增。
④预算执行有效,其中: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资金支付达到序时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严控结转结余,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的有效衔接,既重视经费申请更重视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市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于当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中央、省级安排的资金年底结转结余控制在15%以内。项目组织良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在使用前科学计划,使用中合理安排,把好使用的源头关。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目前、近期及中远期的工作量进行预测分析。“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加强重点支出,把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个重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细化职责、强化监督、及时公开。
⑤预算管理规范,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抓紧抓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做到启动早、布置细、措施实。增强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对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模板公开,牢固树立信息公开、透明的观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把百姓热点关注的内容和单位重大项目情况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预算信息的知悉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进一步明晰单位资产产权关系。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3)自评组织过程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收入合计62,089,44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89,440.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88,034.91元,增长290.47%。支出合计58,564,500.28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200.28元,占总支出的16.79%;项目支出48,731,300.00元,占总支出的83.21%。与上年对比增加44,992,794.91元,增长331.52%。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在省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处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的指导帮助下,各项目预算执行有效,预算设置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做法是:高度重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狠抓落实,分配执行任务到业务科室;跟踪督查,狠抓进度;积极汇报,主动沟通;全面反馈,确保完成。对年度内实施的项目,均按项目资金的安排要求,规划支出,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重争取投入更重项目管理,重争取投入更重绩效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我委按照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认真务实的完成每一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20年做到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履职效益明显,具体为:经济效益方面做到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方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方面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预算配置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预算执行有效,表现在: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严控结转结余,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市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于当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中央、省级安排的资金年底结转结余控制在15%以内。预算管理规范,做到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坚决杜绝了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4)效果情况分析
委机关年内工作围绕各个项目实施开展,取得了如下成绩:一是疫情防控平稳有序;二是健康扶贫全面达标;三是爱卫工作结出硕果;四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五是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六是医疗改革迈向深入;七是队伍建设取得进步;八是重点项目有力推进。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存在不具体,不细化,可衡量性差等问题。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