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1-0928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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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1218日,于1999118日云南省卫生厅被评定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产科技术、等培训班,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并对基层进行及时的指导。积极深入县()、乡、村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县()的业务指导,对五县区进行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进行技术指导。

3.加强艾滋病监测及母婴传播工作,做好艾滋病咨询检测管理工作,为咨询者提供规范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按要求开展iPITC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下发省级下拨的试剂和耗材,按要求审核兑现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认真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教育;对入院检查及住院治疗的孕产妇提供HIV、梅毒、乙肝筛查,并提供母婴阻断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5,454,495.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17,210.32元,占总收入的49.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888,035.8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3.2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249.29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对比增加3,362,095.16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4,550,755.93元,增长38.03%,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保财建〔2020108号)3,650,000.00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增加12,8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增加200,000.0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保财社﹝2020127号)60,000.00元、省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0,000.00元;2020613号专项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单位增加10人,人员工资增加372,053.73元;单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增加192,702.20元。

2.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237,910.06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肺炎,单位医疗服务收入减少,服务就诊人次减少。

3.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49,249.29元,增长100%,主要是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2,888.00元;隆阳区疾控拨付免疫规划和艾滋病经费13,740元;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费用于疫情防控10,000元;开通微信支付,系统调试0.92元;病人通过微信多支付163.25元;税务拨款2019年个人所得税款2,457.1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026,074.66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7,030.52元,占总支出的61.31%;项目支出15,099,044.14元,占总支出的38.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898,442.65元,下降21.83%,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27,030.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166.52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2020613号专项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单位增加10人,人员工资增加372,053.7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21,110.32元,占基本支出的4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305,920.20元,占基本支出的5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99,044.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02,609.00元,下降42.59%,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服务后勤综合楼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056,037.24元,按照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保山市下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56,037.24元;支付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十一分公司监理费514,345.00元;支付西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筑款8,000,000.00元,支付云南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咨询费69,600.00元;支付隆阳区保报传媒广告创意工作室公示《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后勤综合楼建设项目》登报费10,500.00元,共支付11,673,482.24元,与上年24,676,367.51元对比减少13,002,885.27元,下降52.69%,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付款来源是单位业务收入,拨付进度存在时间差异,2020年拨付的有财政资金。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41,821.90元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86,736.20元,增长37.77%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61,763.90元,增长16.25%

3.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比上年增长12,800.00元,增长1.34%

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95,728.55元,下降100%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保财社﹝2020127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60,000.00元,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护消杀物资采购,比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2,543.4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29%。与上年26,689,860.40元对比减少10,967,316.94元,下降41.09%,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76,655.93元,增长5.60%。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05,749.00元、津贴补贴增加139,103.00元、绩效工资增加65,04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6,532.8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88,362.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9,006.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667.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8,685.09元、抚恤金增加190,163.2元、工会经费增加11,032.00元、退休人员活动费增加1,800.00元、党报报刊费增加552.00元。

2.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543,972.87元,下降693.14%。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建设支出比上年减少11,765,272.97元,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拨款较上年增加12,8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比上年增加61,763.90元、预防艾滋病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6,736.2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增加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056,03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4%。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托育机构服务楼建设的基本建设支出3,056,037.2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34,19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活动费34,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994.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27,840.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119,0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8%。主要用于“妇幼机构”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发放和公用经费的支出8,711,000.08元;“事业单位医疗”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561,497.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351,208.6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培训、下乡及工作督导441,821.9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预防“三病”等培训、下乡及工作督导316,374.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用购买专用设备97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消杀物资的采购6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4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在职人员住房补贴20,40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940.00元,完成预算的8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940元,完成预算的8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于支付党报党刊费6,06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60.00元,下降1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60.00元,下降1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于支付党报党刊费6,06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4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9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义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运送物资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资产总额102,203,593.47元,其中,流动资产12,263,855.01元,固定资产22,238,636.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7,466,220.55元,无形资产234,88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50,504.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4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2203593.47

12263855.01

22238636.91

3632903.60

856627.64

5719000.00

12030105.67

0

67466220.55

23488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60,164.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43,004.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60,164.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我单位在市政府、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为迅速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推动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27号),审议核定我院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资金6,000.00元。该资金于20207月下达至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资金于20207月下达至我院,收到6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8月用于购买消杀用品(消毒粉)26,545.00元;20209月用于购买奥康消毒技术有限公司消毒用品20,455.00元;20209月保山康弘商贸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医用材料款13,000.00元,所有资金于2020930日以前使用完毕。采购的消杀用品和医用物资等各项物资严格管理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健院财务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分10分,进出人员扫健康码完成率为100%。二是质量指标,得分14.5分,强化责任落实得8分,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加强场所疫情防控得6.5分,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三是时效指标,得6.5分,物资储备的及时性。四是成本指标,得5分,控制购买消毒、防护物资的预算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20分,其中单位内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26次,得10分;单位职工知晓率100%,得10分。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9分,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守好疫情防控最后防线。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应该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做好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得8分。及时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澄清和解释最新的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建议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离人员坚持保持作息规律、营养均衡、劳逸结合、睡眠充足、适度锻炼,以提高机体对疾病的免疫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得9分;二是医务人员满意度达到90%,得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1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预防艾滋病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政府、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为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效,推动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开展、指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89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20198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防治艾滋病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13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20年用于预防艾滋病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资金266,900.00元,该笔款项于20205月、20206月和10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19年防治艾滋病补助资金145,600.00元;20205月收到89,000.00元;20206150,000.00元;202010月收到27,9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防治艾滋病各项措施,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及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工作目标(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宣传培训(PITC、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丙肝预防和诊疗服务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培训)、县(市、区)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及技术支持工作、孕产妇及婚姻登记、HIV和梅毒感染产妇及儿童随访管理、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上年结转资金145,600.00元,本年拨付资金89,000.00元,使用20,774.00元,收到27,900.00元未使用。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0年全市预防艾滋病、“三病”母婴阻断等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到县区开展预防艾滋病、“三病”母婴阻断工作督导、考核出行率较低;组织全市全市基层培训学习次数减少。2021年根据预防艾滋病工作开展,加快资金使用进度。2020年艾滋病工作出差学习、培训等差旅费13,710.00元、培训费54,146.00元、隔离产房专用材料12,173.40元、健康教育媒体宣传费65,570.60元。支付基层科购买电脑10,374.00元,妇保科购买专用设备胎心仪10,400.00元。印刷艾滋病宣传折页、展板等12,311.30元、支付2020年“三病”母婴阻断项目资料邮寄费407.00元、2020年艾滋病工作出差学习、培训等差旅费21,050.00元、培训费600.00元、购买避孕套50,000.00元、隔离产房专用材料75,055.30元、健康教育宣传费20,429.40元、网络系统信息证书费147.00元、隔离产房购买设备2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健院财务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分15.8分,其中考核、督导覆盖县(区)得3分;婚前保健人HIV及梅毒检测率,得分6.99分。接受婚前保健人数16622人,进行HIV检测16622人,检测率100%,进行梅毒检测16616人,检测率99.96%(腾冲市6人仅进行HIV检测,未检测梅毒抗体);孕产妇HIV、梅毒及乙肝检测人数,得分5.81分,完成孕产妇HIV、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各23153人,孕12+6周前检测19216人,孕早期检测率83%。二是质量指标,得分20.75分,其中HIV-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产妇服药率、婴儿服药率、母婴均服药率)得7分,管理已有妊娠结局的HIV阳性孕产妇83人,其中自然流产1人,人工终止妊娠13人,其他(宫外孕等)2人,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67人,活产67人。为67例分娩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了至少一项主要干预措施,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100%。服用抗病毒药物的产妇67例,服药率100%;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儿童679例,服药率100%;母婴均服药率100%67HIV暴露儿童均采用人工喂养,人工喂养率100%。为60例暴露儿童进行了早期感染情况检测;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暴露儿童阻断措施覆盖率得6.77分,管理已有妊娠结局的梅毒阳性孕产妇76人,其中自然流产0人,人工终止妊娠3人,其他(宫外孕等)1人,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72人,活产74人。对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免费提供规范、足疗程的药物治疗及安全助产服务,并为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治疗后检测,接受药物治疗产妇71人,治疗率98.61%,接受规范药物治疗产妇68人,规范治疗率94.44%74例梅毒暴露儿童中,应治疗儿童54例,进行预防性治疗53例,预防性治疗比例97.14%。暴露儿童排除梅毒感染64例;乙肝暴露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得6.98分,乙肝阳性孕产妇及暴露儿童:乙肝阳性产妇总数447人,活产453人。为452例暴露儿童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并进行乙肝疫苗接种,乙肝暴露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99.78%。三是时效指标,无。四是成本指标,无。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艾滋病培训率得9.8分,举办了消除三病母婴传播暨妇幼健康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班、两纲两规指标完成情况推进会;重点人群及易感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得10分,参加培训160人,知晓率达90%。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5分,不对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得5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认真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常规检测费用减免,做好病人信息保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2.02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政府、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保健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保健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用于购买专用设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8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86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20年用于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资金970,000.00元,该笔款项于20205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5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97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方面,用于增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体系。该笔资金于2020年已使用完毕,购买儿保科口腔牙科保健医疗设备143,400.00元;儿科、妇保科购买脉搏血氧仪专用医疗设备66,500.00元;购买儿科新生儿呼吸机187,100.00元;全自动生化仪预付款388,000.00元、儿科购买电脑、新生儿黄疸强蓝光治疗仪、腕带打印机、新生儿心电监护仪、产后综合治疗仪185,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健院财务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分10分,完成专用设备采购。二是质量指标,得10分,设备到货后验收使用。三是时效指标,得分8分,不断推进适合妇幼机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成本指标,得分10分,支出97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0分,其中总资产增长率11.81%,固定资产增长率3.57%。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得8分,合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幅度。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8分,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单位针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等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排放物及固体垃圾,都按照相关规定摆放、处理后,由专门的人进行清理及检测,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8分,通过更新新医疗设备,逐步推进适合妇幼机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得分18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保健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患者和家属对妇女儿童健康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4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保健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保健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通知》(保财社〔202091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通知》(保财社〔202092号)的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20年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央246,600.00元和省级资金385,400.00元,共计632,000.00元,该资金于20205月下达我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1月实际到位资金上年结余113,600.00元,20205月收到中央246,600.00元和省级资金385,4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41,821.90元,包含上年结转113,600.00元,执行率59.68%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21.9分,其中考核、督导覆盖县(区)4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19%9分,孕早期产检检查率84.1%,得8.9分;二是质量指标得18分,新生儿访视率96.03%9分,产后访视率95.75%9分;三是时效指标,无;四是成本指标,无。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1分,其中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得5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得5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得6分;三是生态效益指标,无;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2.5分,其中,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得4.5分,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得4分,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得4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6分,其中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逐步提高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得8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0.33分,自评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保山市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1957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托育用房1800平方米;设备购置。拟设置普惠性托位365个,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650,000.00元,自筹6,8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056,037.24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该项目为发改审批项目,资金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3,056,037.24元,执行率83.71%,剩余资金593,962.76元将在2021年按施工进度拨付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9分,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数,该工程刚开始建设,新增托位数暂无法核定得3分、新增基本建设项目个数1个,得6分。二是质量指标,得7分,其中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得0分,因工程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的状态;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得7分。三是时效指标得6分,资金到达率100%;四是成本指标,得分5.02分,执行率83.71%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无。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15分,工程垃圾按照要求摆放,造成环境零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0分,因单位整体建设还在施工中,目前未能实施。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得20分,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不扰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0.39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单位基本建设自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经保发改社会〔2017839号关于确定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批复同意实施搬迁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9250.16平方米,匡算总投资150,400,200.00元,单位自筹资金8,617,445.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单位基建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到位8,617,445.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执行数8,617,445.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40分,得分25分,其中数量指标项目建设数得分10分;质量指标工程达标率未达到98%,得分8分;时效指标项目实际完成率未达到98%,得分0分。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筑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的支付,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工程的建设已经基本封顶,主体工程建设未全部完工。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得分30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工就业,得分5分;生态效益指标,不对生态造成不良影响,按照规定摆放和排放建筑垃圾,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得分10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改善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对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得20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8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20年单位自筹资金购买设备

2.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医疗设备的购买,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改善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对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带动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每年完成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购买设备2,2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24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执行数1,637,366.00元,执行率72.94%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共40分,得分37.29分,其中数量指标,设备采购数量大于等于10台,得分10单位医疗设备的购买,设备为小型辅助设备;质量指标,验收设备合格,可使用,得分10分;时效指标,无;成本指标,采购设备的预算控制数等于2,240,000.00元,实际支出1,637,366.00元,得分7.29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共30分,得分25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医疗服务收入增加,比上年提高,得分10分;社会效益指标,无;生态效益指标,减少对环境污染,得分10分;可持续影响指标,逐步提高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基本完成,得分5分。单位医疗服务水平有待继续加强,通过设备的购买,提高诊疗技术的效率。改善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对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得20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9.58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几个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履职效益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建立执行数据动态监控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配置方面: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预算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情况,对财务支出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严格按照及相关的要求执行,按要求完整、及时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处置,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充分使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决算总收入35,454,495.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17,210.32元。2020年决算支出39026074.66元,包括: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3,927,030.52元,项目支出15,099,044.14元;按功能分类分,教育(类)支出3,056,037.2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198.64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198.64元、城乡社区支出20,40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和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作出了明确规定。我院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和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经费管理和财务支出,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做到既节约成本,又保证效率。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

2)自评指标体系

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分配依据、分配结果、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三项内容。

2)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等四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两项内容。

3)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进度三项内容。

4)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项内容。

2.项目绩效自评体系

2020年度,保山妇幼保健院一共开展5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因每个项目具体内容不同,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精神,我院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并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1.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格预算调整,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的控制,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要求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控制,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

2.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单位,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开展设备的清点。单位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2020年项目实际完成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绩效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以来,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围绕妇女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促进单位发展,不断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为其就医提供好的环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全面,无法及时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二是人员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是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地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方面进行规定。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自评为优。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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