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1-0928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的采供血工作;承担全市采供血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预防和控制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并从血源、制度、技术、设备上保证预案的实施,满足应急用血的需要;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向社会提供与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相关的健康咨询;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采血情况:全年完成采集全血及血小板共计23,140人次,同比增长1.27%;合格22,258人次,合格率96.18%;采集全血及血小板量共计6,960.12升,同比增长4.97%,自愿无偿献血率100%。
2.供血情况:向全市各医疗用血机构提供悬浮红细胞31,639.50个单位,全血0.00个单位,血浆2,454.76升,冷沉淀10,178.00个单位,机采血小板752.00个治疗量,成分血使用率100%。另外其它血站紧急求援时,调出悬浮红细胞1,441.00个单位、血小板3.00个治疗量,在帮助相邻血站用多余库存血或血源紧张时调入悬浮红细胞596.00个单位。
3.血液检测情况:对血液酶免检测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评样本进行检测,回报结果3次,PT通过率达100%,结果为满意。共完成血液检测23,428份,合格23,428份,检测出HIV抗体确诊阳性标本3例。
4.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未发生输血传播疾病事件。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采血量大于用血量,腾冲市、昌宁县用血量大于采血量。
5.加强献血服务环境建设。通过各方面协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启用同仁街无偿献血屋,该献血屋面积70多平米,除了配备全自动采血椅、储血设备、采血设备、消毒设施等,还设有空调、饮水机、风幕机、纪念品展区等,为献血者营造了便捷、安全、舒适、清洁、温馨的献血空间,提升了献血服务质量。
6.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启用采供血应急预案,有效保障了临床安全血液供应。其中,救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危重症患者1例,先后三次供应血液累计6.50U。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向湖北省疫区支援血液40,000.00ml,为全国抗击疫情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7.稳固及不断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2014-2015年度、2016-2017年度、2018-2019年度连续3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2003年至2020年,共有269,697人次参与无偿献血。此次全国表彰中,我市还有552名无偿献血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42人获无偿献血奉献金奖、103人获无偿献血银奖,407人获得无偿献血奉献铜奖,1个单位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单位奖。
8.参与制定新版《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并对“三免一关怀”政策进行协调落实。2020年,本市本地用血赔付946人次,赔付金额98,000.00元,省内异地用血赔付10人次,赔付金额5,521.00元,满意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18,404,70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4,709.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7,120.76元,增长7.33%,主要原因分析:1.采供血机构人员经费增加拨款909,433.70元。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拨款增加257,000.00元。3.新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拨款90,687.0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18,404,709.92元。其中:基本支出6,411,728.73元,占总支出的34.84%;项目支出11,992,981.19元,占总支出的65.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019,079.24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有2018年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276,200.00元结转使用,且2019年使用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心血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11,728.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10,129.96元,下降53.94%,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采供血机构非税安排基本支出6,976,059.10元,2020年采供血机构安排非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3,128.73元,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48,6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心血站为完成特定的采供血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92,981.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1,050.72元,增长41.0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支出比较2019年没有了财政下拨的基建拨款,但2020年财政安排的非税资金全部计入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项目里,加上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拨款增加,以上两项是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0,742,981.19元,保障了全市采供血业务的日常运作、血站专业设备更新、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等。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80,000.00元,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免费向居民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知识。3.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140,000.00元,落实国家对重大传染病防控的要求,对献血员的血液进行核酸检测,提高血液质量,保障用血安全。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30,000.00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04,709.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019,079.24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含2018年结转使用的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276,200.00元,在2019年使用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98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89,90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0%。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正常运转、采供血业务开展、专用设备更新、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新建业务楼附属工程支出。其中:采供血机构支出16,220,063.7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4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411.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5,425.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新进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5,112.86元,完成预算的9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5,978.86元,完成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34.00元,完成预算的30.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减少车辆运行支出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984.01元,下降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7.01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7.00元,下降29.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减少车辆运行支出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978.86元,占96.55%;公务接待费支出9,134.00元,占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978.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978.8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采供血业务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采供血业务沟通协调、挂包扶贫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中心血站资产总额50,481,079.31元,其中,流动资产5,225,795.29元,固定资产26,329,300.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075,983.78元,无形资产8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2,005.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9,853.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257,831.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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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481,079.31 | 5,225,795.29 | 26,329,300.24 | 5,765,504.44 | 2,893,048.99 | 0.00 | 17,670,746.81 | 0.00 | 18,075,983.78 | 850,00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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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9,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3,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我站资金一直不足,通过召开会议,决定向上申请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给与资金保障。结合保山市中心血站发展规划、2020年设备购置、附属工程建设及献血屋的维修改造的计划,根据2020年中心血站非税收入预算情况,全部纳入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极大地缓解了我单位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为更好的服务人民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收到非税项目资金10,742,981.19元,明细如下:一是保财社〔2020〕37号非税收入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1,029,300.00元,二是保财社〔2020〕67号中心血站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1,084,700.00元,三是保财社〔2020〕96号中心血站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1,921,700.00元,四是保财社〔2020〕115号中心血站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2,063,100.00元,五是保财社〔2020〕159号中心血站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2,036,000.00元,六是保财社〔2020〕217号中心血站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760,600.00元,保财社〔2020〕257号中心血站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专项经费1,847,581.19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站根据项目预算及收到的项目资金,立即召开血站办公室会议,研究支付资金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累计完成支付10,742,981.19元。支付专用设备款1,363,955.00元(全自动血型分析仪573,140.00元、血液标本储存箱135,000.00元、全自动酶标仪500,000.00元、其他专用设备155,815.00元)支付办公设备及家具等30,970.00元,支付在建工程款1,824,232.66元,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8,773,823.53元(专用材料费4,449,676.37元、劳务费2,392,600.71元、办公费276,630.54元、邮电费179,132.99元、差旅费363,030.50、维修维护费490,963.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978.8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采集全血及血小板共计23,140人次,同比增长1.27%;合格22,258人次,合格率96.18%;采集全血及血小板量共计6,960.12升,同比增长4.97%,自愿无偿献血率100%。向全市各医疗用血机构提供悬浮红细胞31,639.50个单位,全血0.00个单位,血浆2,454.76升,冷沉淀10,178.00个单位,机采血小板752.00个治疗量,成分血使用率100%。另外其它血站紧急求援时,调出悬浮红细胞1,441.00个单位、血小板3.00个治疗量,在帮助相邻血站用多余库存血或血源紧张时调入悬浮红细胞596.00个单位。完成2020年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更新计划,完成2020年综合实验楼装修设计费及附属工程支付,同时保障了血站采供血运作各项业务支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成份血使用率≥100%,自愿无偿献血率≥100%,公民献血意识≥1.5%,通知加强了资本性投入,改善了职工工作环境及献血者献血体验,提高了我站采供血能力,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质量安全、推动输血事业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献血员满意度完成目标值,满意率≥95%;用血医院满意度完成目标值,满意率≥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2020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事前预算、完善事中监督、提高事后绩效评价效率,做实做细绩效目标考评。优化采供血流程,提高业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92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更加注重医防结合、更加注重慢性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控并重,努力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疾病控制更加有效、医防结合取得突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92号)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收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000.00元,用于支付绿洲广告无偿献血及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宣传资料印刷、展板等50,000.00元,购HIV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30,000.00元,无资金截留、占用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项目实施有监督、项目结束有评价,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流程,及时、规范的完成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支付绿洲广告无偿献血及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宣传资料印刷、展板等50,000.00元,购HIV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30,000.00元。有效保障项目的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齐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辖区内临床用血保障率100%。全省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0‰。做好无偿献血宣传,辖区内无偿献血知晓率7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我站采供血各项业务开展,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稳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逐年上升,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2020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健康意识不足,应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意识。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20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13号)文件,为扩大艾滋病防治成果,提高防治成效,确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9年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和我市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各项指标如期完成,结合责任目标内容和相关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本着本级负责、分级承担为主的原则,补助资金用于购买艾滋病检测试剂,按照国家要求,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13号)文件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收到2020年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20,000.00元,全部购买HIV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用于献血员艾滋病抗体筛查。无资金截留、占用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防治艾滋病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项目实施有监督、项目结束有评价,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流程,支付HIV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20,000.00元,用于献血员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规范的完成了项目资金的支付,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齐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专项资金用于艾滋病检测试剂的购买。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献血者艾滋病检测率、献血者核酸检测≥100%。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辖区内临床用血保障率100%。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培训率、医疗机构业务工作培训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我站采供血各项业务开展,加强艾滋病检测宣传,扩大献血员艾滋病抗体筛查范围,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输血事业持续发展,艾滋病防治成果逐步提高。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广场宣传,加强对党政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知识培训和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知晓率,逐步达到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2020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加强艾滋病知识宣传及培训,正确引导,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89号)文件、《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20〕198号)文件,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120,000.00元。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1号)文件安排部署,核酸检测要做到全覆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制定、实施、开展血站职责的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并做好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提高血液检测质量,加强基层偏远地区供血服务能力,提高送血、储血能力;提高城市采血能力,保证临床用血需求,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液安全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89号)文件、《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20〕19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收到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合计1,120,000.00元,其中保财社〔2020〕89号文件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650,000.00元,保财社〔2020〕198号文件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470,000.00元,以上两项补助资金2020年全部到位,无资金截留、占用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项目实施有监督、项目结束有评价,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流程,2020年支付核酸检测试剂款1,094,509.84元,购买HIV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25,490.16元,所有试剂均用于艾滋病防治检测工作,无资金遗留情况。及时、规范的完成了项目资金的支付,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专项资金用于核酸检测试剂和HIV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的购买,且核酸试剂采购成本小于年初预定值,实际试剂采购成本29.98元/份。按照国家要求,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完成核酸检测23,428人次。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和表彰活动,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0%,固定献血者比例达到27%。做好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提高血液检测质量,加强基层偏远地区供血服务能力,提高送血、储血能力;提高城市采血能力,保证临床用血需求,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液安全水平。参加省级以上参比实验室质检质评通过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我站采供血各项业务开展,加强宣传,对献血员艾滋病、核酸检测全覆盖,提高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度,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输血事业持续发展。辖区内血液安全事件零发生。完成年度储血点建设任务,采血量较上年度增加,采供血服务能力平稳上升。全市艾滋病疫情稳中有降,无经输血传播,资金按进度执行完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 2020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加大资金投入,更新设备,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艾滋病知识宣传及培训,提高血液核酸检测能力,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27号)文件,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是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三是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技术操作。四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样本处理。五是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27号)文件及附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保山市绩效目标表”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收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30,000.00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护眼罩支出30,000.00元。无资金截留、占用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护眼罩,支出30,000.00元,无资金遗留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全程监督管理,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疫情防控物资购买,保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完成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向武汉驰援爱心血液40,000.00ml,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采供血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力度,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疫情防控任务,建立卫生应急体系,落实“四早”措施,明确“四早”的防控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培训8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我站采供血各项业务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增强防护技能,减轻因认知不足所致的恐惧,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守好疫情防控最后防线,持续爱国卫生运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 2020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完善应急卫生体系建设,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处置能力薄弱,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设备配置。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中心血站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设立、云南省卫健委批准、保山市卫健委主管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是保山市唯一合法的采供血机构, 担负辖区内所有医疗单位的临床和急救用血的供应及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紧扣血液安全这一生命线负责全市的采供血工作;承担全市采供血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预防和控制该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并从血源、制度、技术、设备上保证预案的实施,满足应急用血的需要;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向社会提供与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相关的健康咨询;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中心血站收入18,404,70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4,709.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转0元。支出18,404,709.92元,其中基本支出6,411,728.73元,项目支出11,992,981.1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财政关于编制预算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率,我单位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及《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了预算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其余相关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完善中。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检查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市中心血站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确保临床用血来自资源无偿献血、严格控制血液非正常报废率、严格保证出库血液合格率、成分血使用率、严格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检验报告合格、确保免疫学、血型合格、核酸生化合格、无偿献血知晓率、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固定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献血比例、献血者满意度、献血单位满意度、RH阴性稀有血型库、做好无偿献血招募、实验室室间质评合格、做好免费用血的核报工作、各种制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由站领导负主要责任,财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科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各科室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
②组织实施
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单位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单位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资金18,404,709.9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采供血日常运转,在建工程投入,固定资产更新等。由于事业发展资金短缺,投入资金重点用于保障人员工资、采供血日常运转。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我站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进中争优,高质量发展”的总基调,坚持红心引领,党建+业务的模式,大力发展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精细调控团体献血应急保障,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站员工团结协作、务实奋进,各项基础工作得到夯实,免费开展艾滋病、核酸检测,确保所有献血者艾滋病、核酸检测全覆盖,保障辖区用血安全,2020年辖区内血液安全事件发生率为零。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紧紧围绕设立的绩效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年初预算,严格遵守财政关于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有限财力重点用于保证采供血、保障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合理调配,增收节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采血情况:2020年,完成采集全血及血小板共计23,140人次,同比增长1.27%;合格22,258人次,合格率96.18%;采集全血及血小板量共计6,960.12升,同比增长4.97%,自愿无偿献血率100%。二是供血情况:向全市各医疗用血机构提供悬浮红细胞31,639.50个单位,血浆2,454.76升,冷沉淀10,178.00个单位,机采血小板752.00个治疗量,成分血使用率100%。另外其它血站紧急求援时,调出悬浮红细胞1,441.00个单位、血小板3.00个治疗量,在帮助相邻血站用多余库存血或血源紧张时调入悬浮红细胞596.00个单位。三是血液检测情况:对血液酶免检测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评样本进行检测,回报结果3次,PT通过率达100%,结果为满意。共完成血液检测23,428份,合格22,843份,检测出HIV抗体确诊阳性标本3例。四是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未发生输血传播疾病事件。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采血量大于用血量,腾冲市、昌宁县用血量大于采血量。五是加强献血服务环境建设。通过各方面协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启用同仁街无偿献血屋,该献血屋面积70多平米,除了配备全自动采血椅、储血设备、采血设备、消毒设施等,还设有空调、饮水机、风幕机、纪念品展区等,为献血者营造了便捷、安全、舒适、清洁、温馨的献血空间,提升了献血服务质量。六是加快推进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20年投入1,824,232.66元,目前累计完成资金支付18,075,983.78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5,000,000.00元,自筹资金3,075,983.78元,新建业务用房主体建设已完成,待验收,装修工程按要求和方案稳步推进。七是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启用采供血应急预案,有效保障了临床安全血液供应,其中,救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危重症患者1例,先后三次供应血液累计6.50U。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向湖北省疫区支援血液40,000.00ml,为全国抗击疫情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八是稳固及不断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2014-2015年度、2016-2017年度、2018-2019年度连续3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2003年至2020年,共有269,697人次参与无偿献血。此次全国表彰中,我市还有552名无偿献血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42人获无偿献血奉献金奖、103人获无偿献血银奖,407人获得无偿献血奉献铜奖,1个单位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单位奖。九是参与制定新版《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并对“三免一关怀”政策进行协调落实。2020年,本市本地用血赔付946人次,赔付金额98,000.00元,省内异地用血赔付10人次,赔付金额5,521.00元,满意率100%。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无偿献血事业投入进一步加大;二是血液安全保障措施有力;三是采血供血量逐年提升;四是固定献血者及RH阴性献血者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五是成分血液使用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六是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七是各种血液制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最后血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综合评价结论:2020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分,自评等级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血液的采集、制备、检验、储存、供应成本逐年上升,而血液收费标准没有提高,给我单位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二是采供血专业仪器设备陈旧情况严重,我单位大部分使用的专业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都已超过了10年,设备老化程度严重,故障率高,已进入维修高峰期和报废期,直接影响采供血业务的正常运转。
三是财务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审作用发挥不够,财务管理运行分析还不深入。
(2)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存在不具体,不细化,可衡量性差等问题。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 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一是加大财政经费拨款力度,保证采供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不断强化收支管理,加大对采供血工作经费、编外人员工资等业务性项目的跟踪监管。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益发挥。
四是强化内控建设,对单位经济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关注和加强建设。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不涉及其他需说明决算中应用到的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