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2-0927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山境内及周边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任务。
2.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建设“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医疗卫生辐射中心”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学科发展,提升内涵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主要事业成就:
1.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持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网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二是加强监管,认真督查。以病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医院感染控制为重点,加大基础质量控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形成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三是进一步提高急诊急救能力,优化院前急救绿色通道流程。以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抓手,提高救治率,降低病死率、致残率。四是启动院内VTE防治能力建设,减少院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发生率。
2.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及培养工作,2021年通过多渠道招聘和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1人。不断充实医院人才队伍,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人才培养,使医务人员更新了管理和服务理念,增长了医学前沿知识,开阔了视野。
3.专科建设得到加强。积极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以临床医学分中心、重点专科、专家工作站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做好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和省级在建临床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护理专业)建设工作。2021年新增省内外专家工作站11个,目前有省内外专家工作站25个。
4.教学、科研水平得到突破。一是抓好医学教育。积极做好院校实习生,县、乡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全科转岗医师培训。二是加强师资培训。选送骨干医师参加各类师资培训,建立临床教师的遴选、培养和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做好科研及新技术新项目工作。2021年,全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68项,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1年科研基金项目1项并获立项支持。
5.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诊疗活动全程数字化处理、管理智能化监控,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医院转型升级,医院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6.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新院区一期(门急诊综合楼、医技综合楼、外科住院楼)、二期(内科住院楼、科教后勤综合楼)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在建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目前,行政管理人员全部入驻新院区办公,有36个临床医技科室搬入新院区。
7.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一是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发热门诊闭环管理,按疫情发生全院满负荷运转一个月需求量储备防护物资,按全院全员检测3天需求量储备检测试剂,在新院区建设了第二个核酸检测实验室。积极支援腾冲、瑞丽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二是积极完成卫生应急、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2021年完成大型活动医疗保障服务60余次。三是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认真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建档立卡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不交押金制度,收治建档立卡人数6000余人次。四是做好对口支援。选派50多名医师分别对口支援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和隆阳区、施甸县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开展健康扶贫。2021年选派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为大田坝镇卫生院发热捎点建设和为文沧村毁损桥梁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六是做好义诊工作。组织100余名专家到县、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咨询检查3000余人次,赠送价值5万余元药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271,954,63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7,038.00元,占总收入的1.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50,100,608.5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8.2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986.81元,占总收入的0.01%。2021年收入1,271,954,633.34元,比上年1,308,472,162.39元减少36,517,529.05元,下降2.7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财政基本补助收入,减少收入22,422.00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去世7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减少。
2.财政项目补助收入,减少收入56,138,148.34元,其中减少2020年东城区医院建设和药品卫生材料购置补助资金40,000,000.0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减少1,021,000.00元,减少东城区医院建设贷款贴息8,327,808.34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减少1,465,100.00元,减少公共场所心脏急救培训费及给予优秀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奖励220,000.00元,减少医疗科研、设备更新及送医下乡工作经费2,000,000.00元。
3.事业收入增加19,516,054.48元,主要为减少银行贷款使债务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87,000,000.00元;两院区同时运营,门诊、住院人次较上年增加,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06,510,576.09元。
4.其他收入增加收入126,986.81元,为2021年3月收到税务局返回所得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0,481,158.6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228,816.03元,占总支出的88.36%;项目支出157,252,342.59元,占总支出的11.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1,223,260,647.38元,增加127,220,511.24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减少52,256,771.94元;归还银行贷款使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50,600,000.00元,利息支出增加51,074,103.91元;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192,964.88元;新院区逐步建设完成,投入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减少28,301,125.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3,228,816.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401,291.36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调资,国家政策性导向社会保障费有所增加;医院运营逐步正常,专用材料费如卫生材料、药品等运营支出也随之增加,水电费等也较上年增加4,379,680.87元;2021年归还贷款本金较上年多归还172,600,000.00元;2021年进行设备等维修,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100,310.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408,679.51元,占基本支出的2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6,820,136.52元,占基本支出的70.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252,342.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180,780.12元,下降53.6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2,279,193.94元,如东城区医院建设和药品卫生材料购置补助资金2021年减少40,000,000.00元;东城区医院建设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减少8,327,808.34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减少1,465,100.00元。二是东城区医院建设大部分已完成,2021年投入较2020年减少152,334,333.45元;两院区运营加之医院发展建设,需购进设备,设备购置增加22,436,165.2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食品安全专项资金补助(保财社〔2021〕1号)10,000.00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源性疾病已成为一个日趋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将主动监测报告工作作为履行公立医院职责的重要举措,以重点科室(急诊科、消化科、儿科和感染科)为主,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暴发线索,提高了食源性疾病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识别判断及监测、检测报告的培训。2021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0,000.00元用于试剂耗材款以及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款。
2.自有资金用于东城区医院建设支出92,059,725.12元。保山市人民医院在东城区建立东城区人民医院,项目于2013年开工,2017年12月举行搬迁仪式,科室陆续搬迁。新医院按现代化、智能化医院的标准建设,是设备完善、功能完善、流程科学、绿色生态的现代化医院,医院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滇西边境医疗中心。为保证迁建工程顺利实施,支付各类工程款92,059,725.12元,主要是付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9,127,488.08元,造价监测服务费等2,665,237.04元,勘察设计费267,000.00元。
3.大理大学医疗培训联合工作经费116,930.00元。保山市人民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联盟医院,大理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云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021年医院分上下学期上课,完成理论实践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资金用于教师劳务费、学员社会实践补助等。
4.自有资金用于医院建设设备购置支出56,274,989.17元。2021年我院购置专用设备1517台,其中单价50-100万元的专用设备9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0台,2021年底自有资金56,274,989.17元进行专用设备购置,全部用完。
5.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679,000.00元。医疗设备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的物质基础,我院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2021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3,679,000.00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1,454,122.30元。我院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将主动监测报告工作作为履行公立医院职责的重要举措,以重点科室(急诊科、消化科、儿科和感染科)为主,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暴发线索,提高了食源性疾病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识别判断及监测、检测报告的培训。2021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286,095.80元用于试剂耗材款及维护材料费。
同时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持续提高。2021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08,026.50元用于卫生健康宣传资料款,60,000.00元用于差旅费。
7.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1,508,438.00元。巩固重大传染病防治成效,推动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防治重大传染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医院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持续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用于对未治疗感染和病人进行相关随访及动员入组,动员告知配偶检测,监督服药工作,用于化验室检测试剂耗材款等方面。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0,000.00元,面对新冠肺炎等传染疾病,医院做到医防并重,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感染科、实验室等建设,优化发热门诊诊室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加强感染防控,提升传染病和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同时为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完成医院重点传染病监测核心设备配置;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医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医院使用资金购置生物安全柜、空气消毒机等526,000.00元,消毒试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504,000.00元。
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912,248.00元。卫生健康人才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作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学员管理上,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医院建立健全医生学员档案;有多家联合的基层实践基地;加大管理人员、带教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购置教学模型;成立科教科,用于综合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协助全科学员培训;并为全科学员租房住宿。按标准给学员发放补助。
10.公共场所心脏急救培训费8,900.00元。为大力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医院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心脏急救培训,辖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心脑血管疾病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公共场所心脏急救培训专项补助经费8,900.00元用于宣传资料等。
11.名医专项补助197,990.00元。保山是心血管病流行省区,但高层次人才奇缺、人才流失严重。另外,由于环境污染,空气质量下降等原因,耳鼻喉患者越来越多,越来越低龄化。围绕云南省发展战略、经济社会需求,需努力建设云南省重点专科,培养高层次医疗人才。医院建立先心病、高血压医疗小组;加强对心脏超声医生、耳鼻喉镜医生的培训、对护理人员分别进行常见心电图、冠心病、先心病、导管射频消融术术后护理培训,加强高血压宣传力度及健康教育。名医专项补助20,000.00元用于宣传资料等,177,990.00元购买专用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06,776.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4%。与上年对比减少52,279,193.94元,下降67.82%,主要原因:
1.2020年财政归还2019年统筹资金40,000,000.00元,该笔资金以财政项目资金-东城区医院建设和药品卫生材料购置补助资金拨入医院,故2021年较2020年少该笔资金。
2.2020年东城区医院建设贷款贴息财政给予补助,2021年财政没有补助该笔资金8,327,808.34元。
3.2021年财政取消医疗科研、设备更新及送医下乡工作经费补助2,000,000.00元。
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减少1,021,000.00元。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减少1,465,100.00元。
6.由于项目结束,财政补助公共场所心脏急救培训费及给予优秀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奖励减少2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为食品安全监管,用于食品安全监测专项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19,7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83,5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18,0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22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76,99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5%。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6,660.00元,综合医院3,162,0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625,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14,122.3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8,438.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30,000.00元,行政单位医疗14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61,6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16,7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62,47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04,50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4,5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3辆负压救护车及车上设备,支付1,354,500.00元,其中604,500.00元使用财政拨款经费支付。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经费购买该类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医院资产总额3,019,505,700.47元,其中,流动资产1,058,422,897.05元,固定资产1,919,556,161.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570,469.64元,无形资产27,956,17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802,167.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6,793,062.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51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714.01平方米,账面原值2,223,255.3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96,247.8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019,505,700.47
|
1,058,422,897.05
|
1,919,556,161.78
|
1,330,509,109.23
|
6,858,168.45
|
234,991,507.58
|
347,197,376.52
|
0.00
|
13,570,469.64
|
27,956,172.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716,9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70,9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8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5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801,62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4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