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2-0927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3.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疾病预防控制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核心能力显著提升。2022年,保山市疾控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精神和对疾控体系改革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基层党建工作为统领,确保“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抓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各类常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6,508,78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27,040.00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1,741.90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对比减少3,331,053.53元,下降11.16%,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暴发,收到中央拨付的新冠疫情防控资金6,020,000.00元;其他基本公卫及重大公卫的常规项目资金2020年和2021年金额无大幅变动;2021年收到的新冠防控资金为4,273,000.00元,同时省疾控等单位拨付的项目经费也比上一年度减少,因此相比于上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34,112,214.34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6,994.72元,占总支出的45.96%;项目支出18,435,219.62元,占总支出的54.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20,782.92元,增长28.2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69,481.31元,2021年政策性工资调增,同时卫健委卫生监督执法局拨付给我中心的委托检测费在年中下达到基本支出的公共用经费中,造成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二是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251,301.61元,由于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我中心承担着全市疫情防控指导的工作,项目结转资金较多,上年结转的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4,446,230.19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结转为2,080,704.54元;我中心不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而且新冠核酸检测的工作量也在增加,购买的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增幅较大;同时2021年我中心收到1笔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财政项目资金,需要购买一辆微生物移动检测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1年预付了4,080,000.00元,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76,994.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481.31元,增长1.75%,主要原因:2021年保山市卫健委卫生监督执法局拨入我单位的委托检测费在年中追加到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同时2021年政策性调增工资,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有增长。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32,23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人均162,580.4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4,757.68元,占基本支出的6.66%,人均11,608.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35,219.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51,301.61元,增长64.84%,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我中心承担着全市疫情防控指导的工作,项目结转资金较多,上年结转的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4,446,230.19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结转为2,080,704.54元;我中心不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而且新冠核酸检测的工作量也在增加,购买的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增幅较大;同时2021年我中心收到1笔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财政项目资金,需要购买一辆微生物移动检测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1年预付了4,080,000.00元,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223,509.33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专用材料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3,509.33元。
2.2021年预防性体检和放射检测项目1,190,958.83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57,122.46元;资本性支出233,836.37元。
3.2021年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补助100,0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生活救济费。
4.2021年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经费40,942.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21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1,503,21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采购支出。
6.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156.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3,408,454.7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33,935.72元,资本性支出374,519.00元。
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中央补助资金6,579,607.3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10,967.38元,资本性支出2,268,640.00元。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4,273,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273,000.00元。
10.2021年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56,657.00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77.00元;资本性支出746,4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34,141.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对比增加7,640,363.62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89,062.01元,2021年保山市卫健委卫生监督执法局拨入我单位的委托检测费在年中追加到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同时2021年政策性调增工资,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有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对比上年增加7,251,301.61元,由于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我中心承担着全市疫情防控指导的工作,项目结转资金较多,上年结转的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4,446,230.19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结转为2,080,704.54元;我中心不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而且新冠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督导督查的工作量也在增加,购买的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增幅较大;同时2021年我中心收到1笔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财政项目资金,需要购买一辆微生物移动检测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1年预付了4,080,000.00元,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22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364,229.6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4,91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3,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7,411.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9,456.24元;死亡抚恤184,64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047,41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6%。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643,160.4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408,454.72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579,607.38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273,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734,717.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3,665.48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8,156.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56,65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5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38,575.32元,完成预算的122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99,052.46元,完成预算的195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22.86元,完成预算的28.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一笔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购置1辆核酸检测移动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1年预付车款4,080,000.00元,同时中心采购了1辆疫情防控车辆价值为191,466.37元,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989,989.48元,增长72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92,556.62元,增长78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67.14元,下降6.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一笔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购置1辆核酸检测移动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1年预付车款4,080,000.00元,同时中心采购了1辆疫情防控车辆价值为191,466.37元,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9,052.46元,占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22.86元,占0.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9,052.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71,466.37元,购置车辆2辆。年中收到一笔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购置1辆核酸检测移动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1年预付车款4,080,000.00元,同时中心采购了1辆疫情防控车辆价值为191,466.37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7,586.0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疫苗运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多种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22.8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522.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工作专家莅临督导、考核、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69,412,639.29元,其中,流动资产9,531,808.99元,固定资产59,636,16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4,66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88,251.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03,550.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427,610.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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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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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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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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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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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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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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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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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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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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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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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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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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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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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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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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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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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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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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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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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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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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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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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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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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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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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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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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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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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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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126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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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18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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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36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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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92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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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4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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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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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64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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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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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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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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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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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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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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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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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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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6,50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49,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274.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9,524.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