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30925-00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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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092203482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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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山境内及周边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任务。

2.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建设“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医疗卫生辐射中心”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学科发展,提升内涵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持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网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二是加强监管,认真督查。以病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医院感染控制为重点,加大基础质量控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形成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三是进一步提高急诊急救能力,优化院前急救绿色通道流程。以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抓手,提高救治率,降低病死率、致残率。四是启动院内VTE防治能力建设,减少院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发生率。

2.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及培养工作,不断充实医院人才队伍,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人才培养,使医务人员更新了管理和服务理念,增长了医学前沿知识,开阔了视野。

3.专科建设得到加强。积极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以临床医学分中心、重点专科、专家工作站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做好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和省级在建临床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护理专业)建设工作。

4.教学、科研水平得到突破。一是抓好医学教育。积极做好院校实习生,县、乡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全科转岗医师培训。二是加强师资培训。选送骨干医师参加各类师资培训,建立临床教师的遴选、培养和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做好科研及新技术新项目工作。

5.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诊疗活动全程数字化处理、管理智能化监控,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医院转型升级,医院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6.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新院区一期(门急诊综合楼、医技综合楼、外科住院楼)、二期(内科住院楼、科教后勤综合楼)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在建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

7.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一是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发热门诊闭环管理,按疫情发生全院满负荷运转一个月需求量储备防护物资,按全院全员检测3天需求量储备检测试剂,在新院区建设了第二个核酸检测实验室。积极支援腾冲、瑞丽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二是积极完成卫生应急、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2022年完成大型活动医疗保障服务60余次。三是做好对口支援。选派多名医师分别对口支援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和隆阳区、施甸县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开展健康扶贫。2022年选派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六是做好义诊工作。组织100余名专家到县、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咨询检查3,000余人次,赠送价值50,000.00余元药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72个内设机构,包括:18个职能部门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科教科感染管理人事科总务处财务处保卫科审计科信息科质控部医保科纪检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盟管理办公室;42个临床科室,即:骨外一科骨外二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普外三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口腔颌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消化内科心内科肾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康复科感染病科内分泌科新生儿科儿一科儿二科儿三科儿科门诊血液内科伤口造口门诊急诊内科急诊外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皮肤科口腔科临床营养科疼痛骨伤科全科医疗科静配中心儿科护理专科门诊;10个医技科室超声科检验科输血科药剂科CT放射科消化内镜室病理科体检中心消毒供应室;其他科室2120车队洗浆房。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0人(离休0人,退休340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1,921,296.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53,197.88元,占总收入的1.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39,368,098.9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8.1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9,966,663.47元,增长39.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26,159.88元,增长49.8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489,267,490.40元,增长39.14%;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26,986.8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26,159.88元,主要为新增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5,300,000.00元,新增建设标准化的临床技能中心专项补助经费1,997,600.0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增加1,090,7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人才发展培养培训)补助增加1,208,063.80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增加684,916.00元。

2.事业收入增加489,267,490.40元,主要为两院区同时运营,门诊、住院人次较上年增加,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52,459,845.60元;为保障医院正常运营,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新增银行债务收入335,522,644.80元。

3.其他收入减少126,986.81元,主要为2021年收到学员实习费,计入其他收入;2022年该类实习费将作为补助发放给学员,计入其他应付款,故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6,886,721.70元。其中:基本支出994,928,650.46元,占总支出的56.95%;项目支出751,958,071.24元,占总支出的43.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405,563.08元,增长29.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8,300,165.57元,下降31.23%;项目支出增加594,705,728.65元,增长378.1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2022年停发奖励性补贴和文明单位奖励,故人员经费减少8,616,672.00二是增值税增3,811,285.27三是罚没支出减少5,034,859.89四是运营支出增加95,718,325.13五是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46,421.58六是设备投入增加88,003,006.57元;七是建设尾款支付增加37,143,164.05八是债务还本付息新增174,563,792.3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928,650.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792,086.32元,占基本支出的3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7,136,564.14元,占基本支出的6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1,958,071.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769,700.00元。主要用于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检查手段以及更为精准的检查数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185,469.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宣传广告费及印刷宣传资料款等,通过在门诊大厅科室摆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电子屏及分诊台电视播放健康教育相关视频,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3.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2,193,354.00元。主要用于对未治疗感染和病人进行相关随访监督服药工作经费以及化验室检测试剂耗材款、放射科放射胶片等,通过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

4.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5,300,000.00,主要用于购置1移动车载CT及车上设备,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检查,同时便于移动和运输,降低到医院检查感染的风险,使得大量微轻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进行隔离及救治,及时阻断疫情的传播及发展。

5.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人才发展培养培训)补助2,120,311.80,主要用于科研设备购置、专利申请、著作出版以及对医护人员的培训、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购买检验室科研试剂,从而提升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培养高层次医疗人才

6.建设标准化的临床技能中心专项补助经费1,997,600.00,主要用于教学设备购置,壁挂式全科诊断仪、临床思维训练系统款、无线高级生命支持模拟人等,从而更好的承担临床各专业的教学任务、临床技能多站化考试辅导和考核任务、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7.自有资金用于医院债务还本付息458,741,904.62元。主要用于归还到期债务本金443,000,000.00元,支付利息15,741,904.62元。

8.自有资金用于东城区医院建设支出130,382,292.48元。主要用于支付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27,430,446.7元,造价监测服务费等2,813,226.84元,勘察设计费30,000.00元,印花税等103,324.62元。

9.自有资金用于医院建设设备购置支出146,134,644.34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设备1464台,其中单价50-100万元的专用设备1台,单价100-200万元的专用设备10台,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

10.大理大学医疗培训联合工作经费132,795.00元。主要用于教师劳务费、学员社会实践补助等,使到院实习学员完成理论实践学习,进行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53,197.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6%。与上年相比增加7,746,421.58元,增长31.23%,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增加4,270,000.00二是2022年新增建设标准化的临床技能中心专项补助经费1,997,600.00;三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增加1,090,700.00元;四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人才发展培养培训)补助增加388,121.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组织事务60,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21,93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923,212.0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86,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18,000.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912.00;就业补助598,721.0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98,721.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71,2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43,340.00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43,340.00;公立医院5,400,000.00元,其中:综合医院150,300.00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249,700.00公共卫生7,546,523.00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5,469.0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61,054.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300,000.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38,400.0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0,000.00事业单位医疗61,600.00公务员医疗补助736,800.0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843,001.80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843,001.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00,0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60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00,0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6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省级下达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购买疫情防控车载CT医疗车1辆,该车于2021年验收入库,2022年支付车款。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00,000.00元,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600,0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省级下达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购买疫情防控车载CT医疗车1辆,该车于2021年验收入库,2022年支付车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2022省级下达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购买疫情防控车载CT医疗车1辆,该车于2021年验收入库,2022年支付车款。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健康体检、疾病筛查所需CT医疗车辆购置。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人民医院资产总额3,333,086,773.17元,其中,流动资产926,542,704.62元,固定资产2,321,986,687.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587,304.42元,无形资产30,970,08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581,072.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2,430,520.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3,21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714.01平方米,账面原值2,223,255.3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52,640.1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876,740.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671,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05,310.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42,45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0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说明:2022年部门决算F03表中公务用车保有量(辆),数据填漏,实有量为21量。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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