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925-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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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中医医院于1981年2月21日成立,2018年6月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2.承担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
3.集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开展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教学、保健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4.参与意外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以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中医“治未病”理念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细落实。认真开展“医清患乐”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党纪党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全院上下打牢廉洁从医思想基础。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推进纪委监督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筑牢党员干部廉洁防线,努力建设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风清洁、作风清朗的“五清”医院。
2.抓实巡察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院党委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7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问题逐项梳理、对整改措施逐项细化、对整改进度逐项督促,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56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52个,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整改4个。大型医院巡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完毕,三甲复审整改情况报告已报送省卫健委。
3.用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深化消费扶贫,通过与云南故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隆阳区邦农养殖场及红叶超市三家企业合作,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累计采购32.04万元农特产品。二是依托购买节日慰问品帮助瓦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家企业分别拿出销售额的20%和10%以及按每人21元的标准配套资金,共3.8万元拨付给瓦河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开展节日慰问,为老党员、困难户、村干部发放慰问金共计3900元。
4.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工作。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其中中医药类别专业技术人员11人。二是注重内部人才的规划培养,优化三级科室干部学历年龄结构。全年选拔推荐院内三级科室干部20名,其中三级科室主任8名、副主任4名、护士长4名、副护士长4名;选派医护业务骨干到省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2022年选派医务人员进修34人次,外出培训学习56人次。
5.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每月随机抽取病历进行质量评审,严控电子病历质量。二是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和运行分析会3次,开展处方点评3次、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3次、重点监控药品处方专项点评3次,针对医疗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开展业务院长查房18次,累计发现问题70条,提出整改措施61条,进一步加强病历书写、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急值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完善无手术效果和替代方案的手术知情同意书模板。四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年内邀请医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次。五是加强质控工作督查及质控员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重点病种等重点环节质量进行督查,并在医疗质量分析会上进行分析反馈,及时督促整改,年内开展质控员培训1次。
6.科研教学再上台阶。一是夯实科研基础,提高科研能力,年内申报校级科研项目10项;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9项,正式获批16项;联合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报省级中医联合专项2项;获批市级创新团队1个。年内开展白内障手术、超声引导下神经阻滞、腹膜透析等难度较高的创新技术项目45项。二是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现新突破,年内申报6个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个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完成290名实习生带教培训,接收进修生15人次,选送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26人次。三是发挥专家工作站作用,带动学科发展,制定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新建专家工作站6个。
7.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一是医院有两个项目进入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享受两年财政贴息,共计购入179台设备,增加设施设备投入,提升专科诊疗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微创诊疗技术发展,椎间孔镜技术、关节镜技术、超声引导下的介入治疗技术开展例数呈上升趋势。三是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实施病种中医护理方案,传承创新中医护理技术的临床应用,从入院评估、辨证施护、健康教育和专科康复指导等方面对住院患者实施中医护理,开展出院患者延续护理服务,提升住院患者护理服务满意度。四是提升治未病服务水平,优化针刺、灸法、伏阳灸、拔罐、火龙罐、推拿按摩等原有特色健康干预项目,总结归纳17种特色健康干预项目,优化体检流程,采用“1+X”的模式,推出10种个性化体检服务,年内治未病中心将实现“一站式闭环”体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5个内设机构,包括:临床科室24个分别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脑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外科、骨伤科(一病区、二病区)、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风湿病科、肾病科、心血管病科、内分泌病科、肛肠科、皮肤科、妇产科、眼耳鼻喉科、儿科、治未病科(体检中心)、中医特色护理门诊、口腔科(门诊)、麻醉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技科室10个分别为药剂科、设备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消毒供应室、营养科、内镜室;职能科室11个院办公室、党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监控科、门诊部、财务科、行政科、保卫科、纪检监察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3人(离休0人,退休9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中医医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885,045.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03,265.18元,占总收入的10.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9,381,780.4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9.7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091,290.55元,增长3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4,737.74元,增长2.0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50,686,552.81元,增长39.38%;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院使用财政阶段性贴息项目购买医疗设备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24,650,208.00元;二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4,737.74元;三是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导致事业收入增加50,686,552.8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85,203,554.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74,149.02元,占总支出的80.49%;项目支出36,129,405.53元,占总支出的19.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09,241.04元,增长15.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64,389.69元,增长4.61%;项目支出增加17,844,851.35元,增长97.6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医院规模扩大,新招录18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2,375,420.37元;二是债务利息支出减少7,182,357.54元;三是专用材料增加9,399,881.04元;四是退回保山市财政局超标准补助增加1,386,432.00元;五是因为新增财政阶段性贴息项目购置医疗设备18,179,1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医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074,149.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61,174.01元,占基本支出的4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512,975.01元,占基本支出的51.33%,人均140,133.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医医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29,405.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1,567,6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医疗设备及支援瑞丽医务人员奖励金。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71,727.00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印刷及办公设备购置。
3.艾滋病防治补助资金516,853.57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治疗及医务人员服药监督费。
4.中医人才培养补助资金29,770.00元。主要用于中医人才培训费支出。
5.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252,524.92元。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和医疗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3,265.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07%。与上年相比减少4,219,399.26元,下降17.07%,主要原因:一是死亡抚恤减少399,162.00元;二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支出少1,624,000.00元;三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减少2,358,78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8,81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64,44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6%。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13,215,094.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567,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71,727.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516,853.57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9,77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8,176.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2,7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2,524.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中医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中医医院资产总额(原值)358,375,027.46元,其中,流动资产70,686,855.78元,固定资产268,636,523.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12,348.74元,无形资产17,939,299.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11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801,762.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111,866.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55.20平方米,账面原值1,596,665.7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2,19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8,375,027.46 | 70,686,855.78 | 268,636,523.94 | 146,755,751.21 | 884750.95 | 42688647.00 | 78,307,374.78 | 0.00 | 1,112,348.74 | 17,939,299.0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1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50,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6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1,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保山市中医医院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