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30925-00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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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

2.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4.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5.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管理、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教育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倡导爱岗敬业、文明行医的风尚,増强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意识,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营造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结合《廉洁从医九项准则》内容制定了医院廉洁从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及办公机构,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收集医院工作人员违反九项准则问题信息,及时采取惩处措施。

2.抓好医疗质量与安全。严格落实22项医疗核心制度,修订完善医院各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考核工作,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搭建以我院为龙头,覆盖全市精神科专科联盟,充分发挥我院技术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双向转诊工作,与县市区综合医院、部分乡镇卫生院共27家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服务、持续医疗服务、双向转诊服务管理;根据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不断完善临床科室设置及管理,年内积极参与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加强护理管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认真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加强护理人员业务理论知识及技术操作培训。对病区安全管理、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率、优质护理质量、责任制整体护理质量、分级护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健康教育质量专项检查8次,各病区以上指标均达标。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程,优质护理病区覆盖率达100%。年内开展4次患者满意度调查,平均满意度均高于95%

4.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以2021年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不断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医院感染监测并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制订相应改进措施,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要求,强化培训,加强风险评估,做好隔离、消毒、防护,严格落实院内感染防控各项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医院感染的发生。

5.加强人才工作。认真开展人员招聘、考核、职称评聘、工资审批等工作。完成2021年度工作人员年终履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全院考核合格在职人员进行了薪级工资调整和审批;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政策,完成各种工资的核算及调整工作。积极做好人员招聘、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职称考试申报等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积极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到院开展专题培训,充分挖掘利用医院现有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各类培训。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通过开展随访服务及疗效评估、药品配发、健康宣教、培训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神分裂症患者勿需服药现场复核诊断及评估工作,服务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基本消除了精神病人关锁现象,逐渐形成以政法委牵头,卫建、综治、公安、民政、人社、残联多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共同研究、解决精神卫生工作问题。大大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风险;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全年接听心理服务热线电话149人次,为存在困扰的群众,提供了专业、高效、持续的心理援助公益服务。

7.统筹推进院区规划建设。根据20211229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第七次议题决定,将市工贸园区启动区永盛路以南、青堡路以西、王家山公园以东约112.64亩用地(原市综合应急救援示范基地项目用地和基地南门至明珠东路之间未开发用地),按原划拨价25万元/亩划拨给我院,作为异地新建用地,分批完成供地,项目设置病床900张,计划投资6亿元,目前已投入资金2713.425万元。保山市应急局综合应急指挥中心主体楼建筑面积15345.09平米,地下1层、地上11层,医院协助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主体为市应急局。目前尚未完成消防、水电、抗震及防雷等相关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需要完成上述工作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最后才能移交给我院。

8.全力推进三甲医院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做好第二周期等级医院复审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在引导医院自我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权益的主题,不断推动医院内涵建设。今年419日至21日,云南省卫健委组织专家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云南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一线、谈话了解、模拟演练、抽查病历等方式,对我院进行第二周期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评审。919日省卫健委发文确定我院复审通过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评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务科(科教科、医德医风办)、护理部(健康教育科)、感染控制管理科(随访办)、公共卫生科、司法鉴定室、医技科、总务科、医保办(价格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439,119.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4,935.59元,占总收入的13.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0,344,184.0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6.9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522,226.60元,增长72.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02,496.00元,增长11.0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47,019,730.60元,增长88.18%;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包括:2022年离休干部、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调资使得基本支出增加1,104,706.78元;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院组织职工外出培训和出差的次数减少,2022年未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使得财政项目支出减少626,490.78元。

2.事业收入增加,2022年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增加,医院积极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入增加2,812,034.11元;债务预算收入增加44,207,696.49元,用于2022年预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异地新建项目资金和2022年阶段性财政贴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428,889.83元。其中:基本支出86,714,071.11元,占总支出的74.48%;项目支出29,714,818.72元,占总支出的25.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591,919.75元,增长66.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67,260.53元,增长29.91%;项目支出增加26,624,659.22元,增长861.5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新招聘合同工以及政策性调资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政策调资、遗属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247,815.11元。

2.为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不出现间断服药,专用材料费增加2,823,792.53元;医院委托学校和隆阳区瓦房乡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示范心理咨询室,委托业务费增加467,664.00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91,543.97元。

3.2022年偿还债务本息使得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增加11,370,508.67元。

4.2022年预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异地新建项目资金2,7134,250.00元;2022年阶段性财政贴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支出6,725,000.00元等资本性支出增加32,282,05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714,071.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45,151.56元,占基本支出的44.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68,919.55元,占基本支出的55.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14,818.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精神病医院项目75,376.50元,主要用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的诊疗和管理督导费用45,376.50元;购买办公用品30,000.00元。

2.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1,202,1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对口支援补助项目资金,列支2021年支援瑞丽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补助116,900.0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285,200.00元,专用设备800,000.00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50,96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开展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绩效评价调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调研、参加省卫健委举办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和参加精神康复和健康教育培训班费用45,560.00元,印刷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折页费5,400.00元。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160,656.22元,主要用于2022年保山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期基层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培训等培训费243,873.00元;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室门牌、上墙制度以及心理健康宣传折页22,000.00元;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主要指标调查人员经费62,400.00元;医院委托学校和隆阳区瓦房乡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示范心理咨询室等委托业务费160,000.00元;支付居家服药患者和长效针剂专用材料费222,370.11元;开展下乡残疾评定工作和隆阳区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疗效评估随访等工作、腾冲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就质量控制工作38,652.00元;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问卷,宣传折页印刷费33,970.00元等。

5.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76,716.00元,主要用于购买精神科图书款6,716.00元,转岗医师培训费(生活补助费)43,200.00元,购买办公设备26,800.00元。

6.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资金14,760.00元。主要用于参加云南省十四五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现场答辩评审和2022年云南省精神卫生专科护士培训费用14,7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4,93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96%。与上年相比增加478,216.00元,增长3.27%,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离休干部政策性调资、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04,706.78元。

2.为加强精神科医师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医院积极组织保山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班和第三期基层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培训班,培训费增加84,031.11元;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院安排职工到外进行进修和培训频次减少差旅费395,07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1,690.78元。

3.2022年医院资本性支出减少514,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14,760.0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4,76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7,31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07,317.63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42,80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4,515.6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72,85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3%。主要用于公立医院10,429,381.50元,其中:精神病医院9,227,281.5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02,100.00元;公共卫生1,211,616.22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96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60,656.2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55,144.2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524,210.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0,933.9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6,716.00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6,71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资产总额167,684,597.75元,其中,流动资产80,432,426.41元,固定资产82,980,567.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71,604.2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21,845.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58,75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91.48平方米,账面原值578,303.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2,018.3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说明: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F03机构运行信息表中的“公务用车保有量(辆)数据填漏,2022年医院在编实有车辆2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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