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92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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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3.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鼠疫、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措施,有效开展卫生监测与检测,积极推进慢性病管理治疗、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五大卫生”任务全面落实,圆满完成年内既定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预控科、艾滋病性病预控科、慢性病预控科、寄生虫病预控科、地方病预控科、综合卫生科、检验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皮防康复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控科、质量控制办公室、财务后勤科、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8,594,737.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24,987.85元,占总收入的99.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9,750.00元,占总收入的0.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85,955.95元,增长7.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7,947.85元,增长7.9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1,991.90元,下降6.6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564,937.38元,其中死亡抚恤费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84,644.4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0,756.05元;二是项目资金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662,885.23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本年下达的收入较上年增加3,267,728.91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减少1,949,21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8,781,50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0,496.76元,占总支出的53.47%;项目支出13,391,003.79元,占总支出的46.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30,713.79元,下降15.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6,497.96元,下降1.83%;项目支出减少5,044,215.83元,下降27.3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死亡抚恤费较上年减少184,644.4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0,756.05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下降,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减少181,743.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1,521,767.6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1,178,501.28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减少1,949,21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90,496.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31,908.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8,588.67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91,003.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182,486.64元,主要是用于食源性疾病样品采集、检测等支出。
2.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项目30,000.0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
3.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3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4.预防性体检和放射检测项目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体检办证和放射检测的试剂耗材和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5.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补助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修缮经费524,0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生活救济和基础设施修缮。
6.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规划内免费疫苗转运和急性传染病处置等各项支出。
7.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929,960.00元,主要用于健康体检办证试剂耗材费支出和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8.临聘人员经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临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支出。
9.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1,130.00元,主要用于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督导和检测等支出。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886,687.05元,主要用于开展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管理和健康素养的督导、宣传及检测支出。
1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中央补助资金5,401,106.10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包虫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及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的督导、宣传、处置及检测支出。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2,323,7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一线医务工作者生活补贴、支付微生物移动检测车尾款和购买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4,987.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减少5,609,153.21元,下降16.4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了564,937.38元,本年死亡抚恤费较上年减少184,644.4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0,756.05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044,215.83元,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减少181,743.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1,521,767.6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1,178,501.28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减少1,949,2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48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82,486.64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82,486.6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4,80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94,802.91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4,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1,502.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700.19元;就业补助支出30,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59,60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31,844.00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31,844.00元;公共卫生支出25,460,228.52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727,515.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86,687.05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401,106.1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323,790.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21,13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67,532.78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38,743.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8,789.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0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09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09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5,42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00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5,928.9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5,42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92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到一笔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购置1辆核酸检测移动车,价值为5,080,000.00元,2022年支付车辆尾款1,000,000.00元,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73,146.40元,下降7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271,466.37元,下降76.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57.17元,下降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86元,下降0.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成本,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1年结转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购置1辆核酸检测移动车,本年支付车辆尾款。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疫苗运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多种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工作专家莅临督导、考核、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85,720,189.02元,其中,流动资产9,357,216.10元,固定资产75,968,305.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4,66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07,549.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32,142.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193.3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4,35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5,43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920.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3,178.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