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6-0511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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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2016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580.42

一、基本支出

580.42

经费拨款

580.42

1、工资福利支出

369.02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1.40

罚没收入安排

(1)、离休费

5.98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2)、退休费

204.76

二、政府性基金

(3)、生活补助

0.66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项目支出

61.64

四、下级配套

(1)、商品和服务支出

58.22

五、单位自筹

(2)、其他资本性支出

3.42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61.64

本年收入合计

642.06

本年支出合计

642.06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人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部分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

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退休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165

120

120

45

1

44

2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65人,其中:财政部分供养在职人员120人,财政全供养离休人员1人,财政全供养退休人员4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0.42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0.4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580.4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4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9.0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财政拨款比例70%);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40万元

其中:离休费5.98万元、退休费204.76万元、生活补助(遗属补助)0.66万元;

核定标准: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中央补助疾病预防控制项目7.64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万元;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48万元;

4、艾滋病防治项目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无,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无,“三公”经费无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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