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8-022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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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12月18日,于1999年1月18日云南省卫生厅被评定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3.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

4.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6.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妇幼保健院:内设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感控科、基层技术指导科、总务科、财务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乳腺扫描科、影像科、检验科、药房。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以“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完成“三监测”、“六管理”指导工作。承担着全市的基层保健技术指导督导工作,包括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知道工作、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开展以“妇女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临床诊疗服务,并以妇产科、儿科为主的特色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无。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3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编制内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救护车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01753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597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8000000.00元,上年结转101556.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017534.00元,其中:本年收入5915978.00元,上年结转101556.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5978.00元(本级财力5915978.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01753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175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15978.00元,项目支出101556.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是“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800.00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4604.00元,主要用于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为基本支出495157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福利费1848.00元、职教工会费165330.00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生子女保健费等),项目支出“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728.00元和“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85828.00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支出和艾滋病预防工作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915978.00元,项目支出101556.00元)。

基本支出5915978.00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70168.00元(基本工资2486832.00元、津贴补贴1313592.00元、绩效工资9251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460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78.00元(工会经费165330.00元、福利费18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0.00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32.00元(生活补助811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00元)。

项目支出101556.00元,全部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8.00元、差旅费39228.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和培训费366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0000.00元,同比下降79.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0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

安排公务接待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0.00元,同比下降10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将单位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统筹2%后,以财政补助收入方式安排单位使用,2017年的预算公务接待费为单位非税收入上缴后返还形成的预算财政支出100000.00元,按财政非税收入管理要求2018年单位非税收入仅需上缴统筹部分,其事业单位收入不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0000.00元,同比下降6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减少90000.00元,同比下降64.29%,变动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将单位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统筹2%后,以财政补助收入方式安排单位使用,2017年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含单位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000.00元仅为市级财力的支出。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无,金额0.0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5670168.00元,比上年增399768.00元、同比增长7.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具体是基本工资2486832.00元,比上年增437332.00元,同比增长21.34%、津贴补贴1313592.00元,比上年增长26292.00元,同比增长2.04%、绩效工资925140.00元,比去年减少172660.00元,同比下降15.73%,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4604.00元,比上年增108804.00元,同比增长13.02%;以上工资福利支出明细具体变动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78.00元,比上年增39878.00元,同比增长20.2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计提基数增加。具体是工会经费165330.00元,比上年增10130.00元,同比增长6.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计提基数增加、福利费1848.00元,比上年减少52.00元,同比下降2.74%,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0.00元,比上年增加19800.00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32.00元,比上年增长532.00元,同比增长6.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遗属补助增加。具体是生活补助8112.00元,比上年增加812.00元,同比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00元,比上年减少280.00元,同比下降28%,主要原因是独生子女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101556.00元全部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13854244.00元,同比减少99.2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预算数13955800.00元,包含中央预算内妇产医院基本建设资金13500000.00元,2017年基本建设资金被财政收回存量,统筹安排。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0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占基本支出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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