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8-022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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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在全市范围内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承担着《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12部卫生法律、39个行政法规和170多个部门规章的卫生综合执法任务。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审查)、报批、批准后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
3.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集中空调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6.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给予指导、解答;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10.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1.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
12.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3.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4.负责对中医服务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中医诊所的坐堂人员资质、科室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
15.完成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6.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是隶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参公管理正处级单位,于2016年10月18日更名挂牌,局内设有办公室、法制督查科、许可服务科、医疗卫生监督科、疾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与信息科(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计划生育监督科(中医药卫生监督科)共八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改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提出 1、2、3、6工作思路。
(1)1个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强化落实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2) 2个继续坚持。一是继续坚持目标责任管理。紧紧围绕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我局签署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我局与五县(市、区)签署的保山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采取定岗、定人、定责等有效措施,切实抓早、抓牢、抓好各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二是继续坚持不断创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模式,助推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健康发展。
(3)3项基础工作。一是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有计划地组织卫生计生监督员对管理相对人开展经常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是规范依法服务行为的重要举措,在加大监督频次的同时,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二是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坚持各级各类卫生标准,遵守许可程序,按时进行现场审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前提下,对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行政许可和社会举报等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4) 6项工作重点。一是严格按照《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二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抽检、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规范依法服务行为;三是严格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认真做好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学校卫生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着力提升公共卫生监督水平;五是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六是加强科学管理,实现人员素质好、服务质量好、综合执法好、案件质量好、工作作风好,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排头兵。
2.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任务
我局以“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促进保山跨越发展”为中心,主动将其融入保山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排头兵战略,在充分认清保山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所处历史地位和肩负的发展责任的基础上,结合保山实际,确定我局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问题为导向,立足云南,放眼省外,以成都、贵阳市监督执法局为“学”的榜样,以昆明市卫生监督局为“比”和“赶”的对象,“超”曲靖市和玉溪市监督执法局,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血液安全、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卫生监督协管,实现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各项业务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多个关键指标位列全省第一的目标,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排头兵。
3.主要措施
为全面完成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任务,在厘清工作思路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深化改革,保障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进行。要充分认识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主动汇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为保障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抓机遇,促发展。以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排头兵”活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入点,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力度,促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坚持“六个结合”的学习方式,切实提高队伍素质。一是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二是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三是理论学习与理论宣讲相结合。四是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相结合。五是学习经典文化与营造单位文化相结合。六是机关带头学与促进基层学相结合。
(4)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建设。一是在开展经常性卫生计生监督、卫生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全面开通、使用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平台,规范、完善相关内容和程序,提高运用水平;二是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提升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充分利用卫生计生监督基础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强化卫生计生监督稽查工作。一是以不断强化卫生计生监督稽查为切入点,着力抓好监督执法行为规范运行;二是以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切实提高执行率;三是坚持每年1次案件评查制度,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
(6)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三是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四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8034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434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16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80342.00元,其中:本年收入3864342.00元,上年结转116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4342.00元(本级财力3765042.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993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034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803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342.00元,项目支出516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464342.00元,项目支出5160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元,主要是退休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003.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99973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20787.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生子女奖励金)360.00元,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福利费、职教工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78592.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400000.00元,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项目主要有:餐饮具集中消毒、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经费150000.00元, 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婴儿性别鉴定、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100000.00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50000.00元);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6000.00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10000.00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64342.00元,项目支出516000.00元)。
基本支出3464342.00元:1.工资福利支出278479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11444.00元,津贴补贴1225056.00元,奖金8428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4003.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79192.00元,其中:办公费437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物业管理费600.00元,差旅费9000.00元,公务接待费48700.00元,劳务费38500.00元,工会经费78263.00元,福利费73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90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00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00元。
项目支出516000.00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407000.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6000.00元,电费7000.00元,邮电费35000.00元,差旅费161300.00元,会议费9000.00,培训费46000.00元,劳务费9000.00元,委托业务费6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2.资本性支出109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9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24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9000.00元,同比下降29.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2018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87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00.00元,同比下降0.61%。变动原因分析说明: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37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8700.00元,同比下降46.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2018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00.00元,减38700.00元,同比下降46.97%,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一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09000.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464342.00元,较上年3035800.00元增加428542.00元,同比增14.1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2784790.00元,较上年2562600.00元增222190.00元,同比增8.67%,占基本支出的80.3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12月调出副科级干部2人,2017年9月调出副处级干部1人,调入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2人;机关(单位)运行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79192.00元,比上年预算增206292.00元,同比增43.62%,占基本支出的19.6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了公务费186200.00元(比上年压缩5%)、执法办案补助99300.00元,由于工资调整,2018年工会经费增加5263.00元、福利费增加39.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生子女保健费等)360.00元,较上年300.00元增加60.00元,同比增20%,占基本支出的0.0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人数增加1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16000.00元,比上年259500.00万元增加256500.00元,同比增98.84%。其中:2018年市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为400000.00元(餐饮具集中消毒、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经费150000.00元,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婴儿性别鉴定、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100000.00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50000.00元),比上年259500.00万元增加140500.00元,同比增54.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餐饮具集中消毒、空调和饮用水质监测等经费比上年增加50000.00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2018年上年结转的项目支出为116000.00元(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经费106000.00元,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经费10000.00元),比2017年上年结转的项目支出0元增加116000.00元,同比增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经费106000.00元为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经费10000.00元为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均于2017年9月下达,2017年未全部使用,结转到2018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79192.00元,比上年预算增206292.00元,同比增43.62%,占基本支出的19.6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了公务费186200.00元(比上年压缩5%)、执法办案补助99300.00元,由于工资调整,2018年工会经费增加5263.00元、福利费增加39.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