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8-0226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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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预控科、艾滋病性病预控科、慢性病预控科、寄生虫病预控科、地方病预控科、综合卫生科、检验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皮防康复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控科、质量控制办公室、财务后勤科、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疾病监测,进一步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

3、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

5、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切实抓好五大卫生工作;

7、做好性病、皮肤病门诊诊疗服务工作;

8、做好质量管理、生物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5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9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466,16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8,76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027,39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66,16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438,765.00元,上年结转3,027,39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8,765.00元(本级财力8,138,765.00元,专项收入3,30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466,16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438,7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8,765.00元,项目支出9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488,765.00元,项目支出950,0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28.00元,用于离休费、离休人员护理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2,796.00元,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195,941.00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职教工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用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50,000.00元,用于公共卫生专项业务产生的办公费和差旅费、对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488,765.00元,项目支出950,0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39,128.00元(分别是:基本工资3,056,964.00元、津贴补贴1,690,848.00元、绩效工资2,018,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2,79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2,417.00元(分别是:办公费230,000.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140,000.00元、邮电费90,000.00元、物业管理费62,400.00元、差旅费150,000.00元、维修(护)费51,56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00元、专用材料费502,600.00元、劳务费585,000.00元、工会经费205,266.00元、福利费2,1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220.00元(分别是:离休费96,628.00元、生活补助24,336.00元、救济费55,776.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00元)。项目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分别是:办公费50,000.00元、差旅费15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00元(救济费100,000.00元,用于对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资本性支出650,000.00元(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5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60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37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分析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40,000.00元,较上年14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分析说明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专家到我市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费用及疫苗运送、仪器检修等工作人员在中心工作期间产生的餐费等。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30,000.00元,较上年23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分析说明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0.00元增减无变化,同比增减幅度无变化;运行维护费预算230,000.00元,较上年23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分析说明无。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1,599,044.00元,比上年的7,830,800.00元增加3,768,244.00元,同比增长48.1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整,财政补助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的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中。

(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867,119.00元,比上年的13,790,700.00元减少10,923,581.00元,同比减少79.2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上年结转的项目款较多,2017年按照财政要求的支出进度使用经费,结转到下年的项目款减少;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的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00元,比上年预算0.00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占基本支出的0.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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