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8-0226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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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7年8月,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大理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是“保山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保山市人民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转变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在基本建设、医疗业务、科学管理、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是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定点实习基地。是云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医院有省级在建临床重点专科5个(呼吸内科、妇产科、护理专业、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市级专家工作站2个(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主任戴路明在我院呼吸内科建立工作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普外科主任刘颖斌在我院普外一科建立工作站)。被国家卫计委评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国医院协会评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省级文明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保山境内及周边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任务。
2.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下设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感染病科、内分泌科、新生儿科、儿一科、儿二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中医骨伤科、皮肤科、口腔科、疼痛科、临床营养科、门诊部、骨外一科、骨外二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口腔颌面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儿三科、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CT室、放射科、超声科、内镜中心、药剂科、远程会诊中心、体检中心、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财务处、总务处、保卫科、人事科、感染管理科、科教科、信息科、审计科、质控部、医保科、纪检监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人民医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滇西边境医疗中心,打造滇西一流医院的目标,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整改,补齐医疗短板,确保201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东城区医院建设任务,为全市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1、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及时通过院周会、科室联席会、交班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召开干部、职工、党员、离退休干部以及民主党派人士等不同层面的学习会议,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医院建设发展上来。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东城区医院建设和“基层党建巩固提升”等各项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内涵建设,全力推进医院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滇西边境医疗中心贡献智慧和力量。
2、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着力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留住”四个环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人才梯队建设,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保障人才队伍稳步发展。选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继续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院内学术讲座10次以上,组织全院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远程网络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防范措施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
4、提升临床科研水平。重点抓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逐步提高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生临床带教能力,抓好各教研室工作,做好实习带教。
5、做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医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发挥好医院在区域诊疗中的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6、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工作,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抓好东城区医院迁建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既定工作目标,2018年上半年完成二期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医院总体工作,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
9、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及对口支援、精准帮扶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26人。在职实有79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0人,财政部分供养79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91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289人。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保山市人民医院财务总收入102403000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478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993339999.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6905229.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保山市人民医院财政拨款收入3069001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784781.00元,上年结转16905229.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4781.00元(本级财力13784781.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保山市人民医院预算总支出 102403000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6900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4781.00元,项目支出16905229.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784781.00元,项目支出16905229.00元),基本支出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2381.00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18000.00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的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14400.00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遗属补助。项目支出中2100201综合医院1377519.00元,主要反映科教项目经费;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3812240.00元,主要反映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取消药品加成中央补助;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8009.00元,主要反映2018年结转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85419.00元,主要反映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建设和艾滋病专项经费;2101016食品安全事物10000.00元,主要反映2018年结转2017年食品安全事务;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2042.00元,主要反映助理全科医生补助和卫生人才培养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784781.00元,项目支出16905229.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618000.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1800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781.00元(其中:离休费152381.00元,生活补助14400.00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788795.00元(其中:培训费支出1064680.00元,专用材料支出2967113.00元,劳务费14736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332.00元),用于资本性支出11116434.0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11051434.00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人民医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较上年预算增减无变化,同比增减幅度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胡项目为0,金额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786812500.00元,较上年13760000.00增加773052500.00元,增幅5618.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收支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不包括单位自筹部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998000.00元,较上年13618000.00元增加328380000.00元,增幅2411.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423747719.00元,较上年0元,增加423747719.00元,增幅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收支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6781.00元,较上年142000.00元,增加424781.00元,增幅299.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收支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0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4000000.00元,增幅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收支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其他支出165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16500000.00元,增幅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收支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237217509.00元,较上年5463200.00元,增加231754309.00元,增幅4242.10%,变动的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2018年收支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除包括财政拨款还包括单位自筹部分,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588795.00元,较上年5463200.00元增加42125595.00元,增幅771.08%,变动的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仅包括财政拨款的5463200.00元,2018年收支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除包括财政拨款还包括单位自筹部分;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17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长11700000.00元,增幅100%,变动的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2018年收支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除包括财政拨款还包括单位自筹部分;资本性支出177928714.00元,同比上年0元增长177928714.00元,增幅100%,变动的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仅包括财政拨款部分,2018年收支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除包括财政拨款还包括单位自筹部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00元,同比上年0元无变化,占基本支出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市人民医院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