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1-0305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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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本级)

附件:1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保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中医药管理局、保山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保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科技教育科综合监督科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8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保山市健康教育所牌子)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加挂保山市心理卫生中心、保山市精神病医院牌子)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加挂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保山市中心血站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紧疫情防控。一是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二是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是核酸检测能力提升。五是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2.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3.健康扶贫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三个一工程”全面达标。二是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4.医改工作不断深化。一是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加强督促指导,适时掌握改革进展,及时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二是医联体建设步伐加快三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四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改进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完善药品采购和使用制度。  

5.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五大中心”建设成绩良好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救治、新生儿救治四个中心建设完成率100%,创伤中心完成60%。全市累计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45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23个。基层危重疾病诊治能力得以强化,常见病、慢性病诊疗能力持续提升  

6.公卫服务成效显著。一是妇幼健康水平提高。截止目前,孕产妇死亡率为5.12/10万,婴儿死亡率为5.12‰。二是疾病防控取得实效。三是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  

7.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20203家县级中医医院通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验收。  

8.防艾人民战争取得新成效截止目前,感染者发现率90.3%治疗率为91.1%治疗成功率为96.6%如期完成“三个90%”目标任务。  

9.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平稳有序二是婴幼儿照护工作取得进展。三是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和“奖优免补”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5.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9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上年结转资金较去年增加,分别为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公共场所心脏急求设施配置)专项资金258.49万元和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两笔资金为专用设备采购资金,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我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款。目前省级还未完成采购工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99.67万元为应急物资仓储租赁费,我委按年付款,该笔资金为未来两年的租赁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7.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7.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7.36万元(本级财力882.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市级项目投入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5.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90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分别为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公共场所心脏急求设施配置)专项资金258.49万元和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两笔资金为专用设备采购资金,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我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款。目前省级还未完成采购工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99.67万元为应急物资仓储租赁费,我委按年付款,该笔资金为未来两年的租赁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8.2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1万元、2100101行政运行643.93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09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8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93210999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资助492100399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283万元、2100799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各项市级补助资金231万元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0399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148万元、2100399乡村医生补助52万元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4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补助经费,财政补助50万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推广保山健康文明新风尚,让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推进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发展;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国家卫生县城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确保通过每31次的国家复审;卫生乡村创建取得新突破,重点旅游乡镇和传染病高发地区全部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及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  

2.项目绩效目标:①数量指标:举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培训班不少于2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查暗访、召开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总结部署会不少于1次。②质量指标:验收通过卫生乡镇、卫生村评估、国家卫生县城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③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④生态效益指标: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实现全覆盖。⑤满意度指标:全市居民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认可度大于85%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财政补助30万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继续落实好“四早”措施,指导做好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规范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医疗救治和患者转运,医疗机构内医学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管理,院内感控措施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超前谋划境外相关疫情防控、患者救治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①数量指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风险评估每月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12次、五县(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②质量指标:突发公共卫生处置能力提高,效果明显。③社会效益指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各类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开发布工作,坚决防止瞒报、漏报。⑤满意度指标:全体市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满意程度大于85%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口径要求压减10%公用经费;二是人员退休、调出,相应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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