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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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一所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及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等为一体的医疗机构,业务辐射滇西、邻国缅甸。 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管理、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人民医院共设置5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质控办、医务科(科教科、医德医风办、投诉办、随访办)、医技科、财务科、感染控制管理科、护理部(健康教育科)、人事科、医保办、总务科、司法鉴定室、公共卫生科(市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神科一病区、精神科二病区、精神科三病区(妇女儿少科)、精神科四病区(临床心理科)、精神科五病区(康复科)、精神科六病区(老年科)、MECT治疗室、收费室、门(急)诊部、病案科、信息科、检验科、药剂科、医学影像科、绩效办、价格管理科、消防安保科、采购办、综合服务部、安全保卫科、营养科、医学装备科、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心理门诊、中医门诊、心理测量室、导医台、放射科、心电图室、彩超室、脑电图室、经颅磁治疗室、多导睡眠检测室、低频脉冲电治疗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医院改扩建项目;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质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三甲复审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加强病案管理,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医保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抓好综治维稳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切实抓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2人。在职实有1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12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88,616,824.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01,027.7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77,115,797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648,455.78元,同比增长5.54%。主要原因分析:医疗制度改革,领导重视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水平,门诊就诊人数增加,住院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1,501,027.78元,其中:本年收入11,501,027.7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01,027.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114,175.78元,同比增长22.5%。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了两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拨款收入;2.在职人员每年正常上升职务职级等零星调资造成。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88,616,824.7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01027.78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9,9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23,048元,同比增长11.9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每年正常上升职务职级等零星调资造成;项目支出981,127.78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1,127.78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两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离退休费—离休费支出142,5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4,9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精神病医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679,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精神病医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回族津贴;
精神病医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270,40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岗位津补贴;
精神病医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奖支出946,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差额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精神病医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不含规范后提高绩效部分)支出2,277,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差额单位奖励性绩效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差额单位);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离休医疗费支出7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67,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支出13,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大病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88,5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23,000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2,24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外出差旅费;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会议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费;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支出789,899.89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买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38,176.08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外出差旅费;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87,811.81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22,3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22,324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 科技计划支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实施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结合区域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以“项目法”支持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省科技项目和经认定后的各类补助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资产总额134,910,292.42元,其中,流动资产80,423,588.44元,固定资产52,700,615.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86,088.2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13,008.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29,460.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00,868.35元,其中出租资产1,551.3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0,868.35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