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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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500000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预控科、艾滋病性病预控科、慢性病预控科、寄生虫病预控科、地方病预控科、综合卫生科、检验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皮防康复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控科、质量控制办公室、财务后勤科、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疾病监测,进一步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
3、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
5、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切实抓好五大卫生工作;
7、做好性病、皮肤病门诊诊疗服务工作;
8、做好质量管理、生物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37,659,418.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659,418.1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2,934,014.11元,同比增长155.74%。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881,186元,同比增长77%,非税收入安排基本支出经费比上年增加1,600,000元,2023年新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两个允许”绩效工资总量经费5,000,000元,2023年政策性调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因此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4,122,178.11元,同比增长430.03%,2023年新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000元、全省应对大规模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162,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1,87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13,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六批)专项资金7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七批)专项资金510,000元、有效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资金11,600,000元、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1,459,308.11元,因此,项目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7,659,418.11元,其中:本年收入37,659,418.1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59,418.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增加22,934,014.11元,同比增长155.74%。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881,186元,同比增长77%,非税收入安排基本支出经费比上年增加1,600,000元,2023年新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两个允许”绩效工资总量经费5,000,000元,2023年政策性调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因此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4,122,178.11元,同比增长430.03%,2023年新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000元、全省应对大规模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162,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1,87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13,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六批)专项资金7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七批)专项资金510,000元、有效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资金11,600,000元、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1,459,308.11元,因此,项目支出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37659418.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659418.11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324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811836元,同比增长77%,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政策性调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同时非税收入安排基本支出经费比上年增加1,600,000元,2023年新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两个允许”绩效工资总量经费5,000,000元,因此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项目支出17406178.11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122,178.11元,同比增长430.0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000元、全省应对大规模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162,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1,87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13,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六批)专项资金7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七批)专项资金510,000元、有效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资金11,600,000元、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1,459,308.11元,因此,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7,6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1,84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0,767,800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人员薪酬的发放、公用经费和日常业务开展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059,308.11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开展和应对新冠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162,000元,主要用于应对大规模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的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87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开展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8,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8,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000元,主要用于地方病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业务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1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30次,共计接待约240人次。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30.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300,000元,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方案中要求购买1量疫苗冷链运输车,提升我市的疫苗冷链运转的能力,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皮防康复休养员物资采买及院民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提高冬季休养员的生活质量,改善麻风病休养员生活水平。
2. 非税收入安排的实验室试剂耗材采买经费,绩效目标:非税收入财政返还部分经费是支撑市疾控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采买等,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和重点传染病防治等工作需要。
3.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经费,绩效目标:我中心承担着预防性健康体检、公共场所监测检测、放射卫生监测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职业体检等技术服务工作,此项目经费是为保障我中心健康体检办证和放射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经费,绩效目标:不断扩大全市接种人群和疫苗种类的范围,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保障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价、疫苗储备、每年6次的疫苗运转、一次综合督导审评等工作有序开展。
5.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是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二是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三是掌握我市新冠感染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开展病毒性腹泻哨点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流行情况,为制定防制策略提供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的主要病原及其流行特征,指导全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调查处置。五是基于省级实验室和州市级网络实验室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病原菌哨点监测。开展细菌性传染病暴发疫情监测。六是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6.全省应对大规模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提升新冠疫情防控能力,积极应对全省大规模疫情防控。
7.有效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用于开展新冠感染疫情等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核心能力提升。
8.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七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州市级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
9.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六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提升全市地方病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42,566,015.59元,其中,流动资产9,357,216.1元,固定资产33,058,683.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11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80,153.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08,33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193.3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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