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40304-00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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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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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预控科、艾滋病性病预控科、慢性病预控科、寄生虫病预控科、地方病预控科、综合卫生科、检验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皮防康复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控科、质量控制办公室、财务后勤科、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疾病监测,进一步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

3、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

5、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切实抓好五大卫生工作;

7、做好性病、皮肤病门诊诊疗服务工作;

8、做好质量管理、生物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56,382.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76,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8,165,924.02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26,410.1元,上年结转结余4,587,448.3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803,035.64元,同比下降31.3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上级补助项目资金11,6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99,682.47元,其中:本年收入12,776,600元,上年结转收入2,323,082.4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76,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559,735.64元,同比下降59.9%,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的有偿技术服务、门诊收入等收入不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由单位纳入事业收入预算安排使用;2024年减少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上级补助项目资金11,6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56,382.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99,682.4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3,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59,440元,同比下降40.29%,2024年单位的有偿技术服务、门诊收入等收入不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由单位纳入事业收入预算安排使用,上年非税收入安排的人员经费7863300元,本年不再由财政返还经费保障支出,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005,882.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00,295.64元,同比下降82.73%,2024年减少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上级补助项目资金11,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1,5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2,8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268,400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人员薪酬的发放、公用经费和日常业务开展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49,082.47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开展;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0,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1,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74,000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业务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5,4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40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5,000元,较上年减少315,000元,下降55.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3次,共计接待约18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我中心严控接待范围和标准,落实政府单位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有效降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5,000元,较上年减少305,000元,下降57.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2.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的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下降100%;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在保证工作质量不下降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公务车辆出行,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皮防康复休养员物资采买及院民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提高冬季休养员的生活质量,改善麻风病休养员生活水平。

2.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经费,绩效目标:我中心承担着预防性健康体检、公共场所监测检测、放射卫生监测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职业体检等技术服务工作,此项目经费是为保障我中心健康体检办证和放射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经费,绩效目标:不断扩大全市接种人群和疫苗种类的范围,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保障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价、疫苗储备、每年6次的疫苗运转、一次综合督导审评等工作有序开展。

4.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月发放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5.单位资金收入安排设备采购等支出经费,绩效目标:保障中心工作开展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36,859,555.52元,其中,流动资产6,689,763.85元,固定资产30,036,040.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3,75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06,460.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22,642.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284,871.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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