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40304-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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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600000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12月18日,于1999年1月18日云南省卫生厅被评定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3.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
4.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6.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信息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感控科、公共卫生科、总务科、规划财务科、妇女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健康教育科、医保办、绩效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以“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完成“三监测”、“六管理”指导工作。承担着全市的基层保健技术指导督导工作,包括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知道工作、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开展以“妇女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临床诊疗服务,并以妇产科、儿科为主的特色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247,9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82,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27,000,000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2,065,815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01,002元,同比增长16.8%。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85,498元,同比增长0.89%。原因一是由于单位职工退休6人,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减少377,820元;二是2024年新增遗属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463,318元;三是由于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新院区搬迁,医疗服务项目增加,就医环境得到改善,就诊人次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32,411元,其中:本年收入9,182,100元,上年结转收入550,31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82,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85,498元,同比增长0.8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85,498元,同比增长0.89%。原因一是由于单位职工退休6人,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减少;二是2024年新增遗属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463,31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247,9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32,411元,其中:基本支出9,170,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7,820元,同比下降3.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6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77,820元,同比下降3.96%;项目支出561,7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318元,同比增长470.89%。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遗属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1,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刁玉芳护理费和退休人员活动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73,69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的设备购置。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7,173,700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和工伤险、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6,621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工作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2,393元,主要用于预防艾滋病项目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72,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5,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的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3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4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动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增减变动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动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采购设备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我院正全面推进三级妇幼保健院创等评审中,结合我部目前发展现状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需进一步规范健全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单位职工和患者就医环境体验满意度,通过患者对诊疗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用于支持公共卫生服务类,包括妇幼健康服务、省级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等工作经费支出。
3.公立医院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医疗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建设和迁建项目基本建设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我院正全面推进三级妇幼保健院创等评审中,结合我部目前发展现状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需进一步规范健全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单位职工和患者就医环境体验满意度,通过患者对诊疗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5.遗属补助资金,绩效目标:遗属补助1人,用于遗属补助的发放。
6.偿还银行借款和债券利息经费,绩效目标: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和债券利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221,965,508.61元,其中,流动资产94,980,578.84元,固定资产8,637,066.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8,253,296.03元,无形资产87,434.34元,其他资产7,133.2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339,878.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74,790.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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