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09_A/2016-021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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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局关于全面实施“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保改办发〔2016〕2号)的要求,结合省委专项小组2015年改革要点,我局2015年度主要负责牵头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通力协作配合,我市于2015年9月29日起,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原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圆满的完成了改革任务。
一、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三证合一”联席会议决定的“点上突破、州市先行、全面跟进”的原则,保山市工商局积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开展了“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改革试点工作,为最终实现“一照一码”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改革工作,建立了保山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工商的副市长任总召集人,亲自安排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及业务协调会议,充分讨论酝酿试点工作方案,共同联发了《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科学设计具体操作步骤,形成了“一站服务、一口受理、一表申报、一照三号”的工作流程。三是重点突破,稳步推进。2015年6月23日,腾冲县颁发了保山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保山成为继昆明、曲靖、玉溪之后第四个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三号”试点改革的地州。其他县区相继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截止8月31日,全市五县(区)已全部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共发出“一照三号”营业执照12份。
二、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先于全国于2015年9月29日同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保山市工商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加强研判,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一是精心做好改革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从组织领导、窗口建设、业务学习、人员配备、物资保障、系统调试、宣传引导、跟踪问效等各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做好了准备工作。二是针对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制作下发了《保山市工商局关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登记窗口做好改革前后业务衔接工作及营业执照换发筹备工作,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截止2016年1月31日,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424份,其中企业新成立发出1346份,变更(含换照)发出1078份。
通过“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节约了企业办证成本,登记申请表格由原来的3套减少至1套,企业办事从原需往返8次减少到2次,办理时限由原法定时限的18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提速4.5倍。同时,通过改革打破了以往几个部门之间,在审批制度方面的一些壁垒,为市场主体能够快速的落地,营造了一个宽松、良好的准入环境,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动力。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商登记窗口业务量和经费加大。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实施后,工商人员在办理登记业务时,新增加了30项质监、税务部门所需数据采集项目,增加了每户企业登记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同时,企业在登记环节中所需的申请书印制费、执照工本费、材料打印费、档案装订费都由工商部门承担,专项经费不足。
二是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给工商注册窗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革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增加3倍以上,而窗口工作人员编制却因职能调整减少了20%。
对照年度考评表,自评分为:100分。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