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09_A/2016-051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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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4-2020年)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条主线,重点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强化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进一步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二、2014年以来改革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一)攻坚克难,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自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通过认真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放宽企业经营场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各项改革措施,使企业登记注册门槛进一步降低、申请材料进一步简便、审核程序进一步简化,申请登记注册企业更加便利,营造了宽松、平等、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努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新登记企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民间投资创业活力不断激发,全市日均新增企业9户。从2014年3月改革前,全市共有私营企业4980户(其中分支机构1350户),从业人员10.79万人,注册资本(金) 185.67亿元;到2016年4月末,全市共有私营企业11790户(其中分支机构1729户),从业人员13.53万人,注册资本(金) 352.8亿元;户数、人员、资金分别增长136.75%、25.39%、90.01%。

经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攻坚。在改革中,我市按照“点上突破、州市先行、全面跟进”的原则,积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于2015年6月23日在腾冲县政务服务中心颁发了保山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三号”营业执照,成为全省第4个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三号”改革试点的地州。在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后,我局继续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从组织领导、窗口建设、业务学习、人员配备、物资保障、系统调试、宣传引导、跟踪问效等各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做好改革实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根”。9月29日,与全省同步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通过“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节约了企业办证成本,登记申请表格由原来的3套减少至1套,企业办事从原需往返各部门8次减少到2次,办理时限由原法定时限的18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提速4.5倍。同时,通过改革打破了以往几个部门之间,在审批制度方面的一些壁垒,为市场主体能够快速的落地,营造了一个宽松、良好的准入环境,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动力。

(二)探索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2015年11月23日,出台了《保山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商部门、相关执法部门、市场主体公示职责,规定了要建立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明确了限制或者禁入的范围。二是强化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截止5月10日,全市工商部门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00户,公示异常信息940条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4户,公示移出信息73条。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5692户,公示异常状态信息12808条,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268户,公示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信息1031条。三是建立内部协同监管、信用约束机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及其法定人(负责人)在注册登记、备案登记、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方面给予限制,共限制300多户次;在2016年度知名商标评审评审中进行信用约束;在2014—2015“守合同、重信用”中,对未年报的19户企业进行提示,对1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限制。四是认真落实工商总局与相关部门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拦截“老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5人次。配合税务部门开展“A级纳税企业”评选,限制失信企业1户。

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2016年4月25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96727户,同比增长8.59%,其中:私营企业11790户,同比增长43.5%;农民专业合作社2431户,同比增长18.99%,个体工商户80702户,同比增长4.82%。2016年以来,全市私营企业持续保持高位增长,日均新登记企业17户。个私经济总量92492户,同比增长8.55%;资金数额427.2亿元,同比增长24.09%;个私从业人员26.72万人,同比增长17.58%。

(一)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

自2015年9月29日与全省统一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的密切协作下,通过加强政策文件宣传和业务培训,细化配套措施和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了改革措施有效实施。截止4月底,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393份,其中企业新成立发出3193份,变更(含换照)发出4200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46.98%。

(二)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将工商登记“先证后照”制改为“先照后证”制改革是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执行《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及工商总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截止目前,共将152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取消了40项,只保留了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85%。同时,在登记过程中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实现了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1-4月,全市各级登记机关共发出告知经营者通知书10162份。

(三)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一是认真执行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在公司设立登记、变更增资时,除按规定仍然实行认缴制的27类企业外,一律不再要求提交注册资本《验资报告》。今年以来,全市共取消了862户公司设立登记、85户公司增资变更登记的验资报告。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和一人有限公司1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今年以来,全市办理了5户注册资本3万元以下的公司。三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严格执行《云南省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办法》,今年一季度共为4441户市场主体简化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份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云工商财字〔2013〕7号)和其它相关文件精神,推行“零收费”注册登记服务,减免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执照工本费。

(四)加快小微企业名录建设

按省工商局安排部署,依托小微企业名录(云南)信息平台,完成了我市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实现了优惠扶持政策集中公示,“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截止4月底,全市共有744户企业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扶持申请。

四、改革工作中的短板和存在问题

一是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给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窗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革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增加3倍以上,而窗口人员较改革前未有增加,有的还部分减少。各项改革叠加,执法队伍思想不稳定,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影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用监管、社会协同监管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和方式研究还不够、办法还不多,监管职责尚未完全理清,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未建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后,公司注册资本缴纳失去控制,是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工作中的最大难点。

三是各项改革宣传工作不到位,形成“社会知晓率低、企业自觉性差”的现状,影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下步改革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

二是继续实施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学习,使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在全市形成认识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程电子化,积极探索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放宽新注册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政策。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建立完善信用约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加快构建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实现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工作格局,年底前力争出台《保山市“先照后证”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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