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3483-9-09_Z/2018-042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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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依法落实,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废弃物收运、处置等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实现来源可追、流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主要任务
(一)严防源头,建设无害化处理体系
1.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根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的特点和规律,加快制定出台我市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等的产生、回收、清运、处理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
2.强化落实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责任。强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3.规范企业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废弃油脂产生企业等应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企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废弃油脂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设立处理公示信息牌,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成为“地沟油”生产原料或“二次”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及餐饮服务单位。
4.推动实施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按照“分片集中、定向处置”的原则,制定实施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项目布局规划。
5.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规划建设及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底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6.强化无害化处理资源整合。将各类无害化处理体系合并规划、建设,建立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到“十三五”末,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
(二)过程严管,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
1.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监管。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信息平台,加强对餐厨废弃管理各环节的有效监控。
2.加强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实施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做到痕迹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行为。
3.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管。监督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机制,确保食用油生产原料、食用油成品进货渠道合法、票证齐全有效。
4.加强网络销售食用油的监管。加大网络销售食用油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来源不明及劣质、假冒品牌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5.加强进出口食用油及肉类产品的监管。严格落实进出口食用油、肉类生产经营企业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制度,健全产品进出口追溯体系。
(三)严惩重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
1.构建多方参与共治格局。加强执法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地沟油”治理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风险会商、联动执法、鉴定检测等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
2.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大市场巡查整治工作力度,增加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频次,严禁销售、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或来源不明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3.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查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使用回收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研究,建立配套政策措施
1.推动专门收集。进一步摸清每日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配置收运车辆、容器等设备并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宣传动员,扩大收集覆盖面,争取年内实现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
2.实施垃圾分类。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对违规倾倒、出售、处理餐厨废弃物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3.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支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4.健全处理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和屠宰企业废弃物处理体系,推进“明厨亮灶”工程,鼓励建立屠宰企业、肉类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视频监管系统,推广无害化处理新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
5.强化技术支撑。支持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信息装备的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发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各环节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本辖区“地沟油”治理工作负总责,利用推进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形成治理工作合力,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将“地沟油”治理落实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逐级开展督导检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各种渠道,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防范识别“地沟油”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绿色优质生活方式,增加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为“地沟油”综合治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五)抓紧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近年来全市“地沟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找出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