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407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23年度年度报告企业的催报公告

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下列2873户企业和19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未在法定时间申报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已被我市各级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各企业、合作社自公告之日起30内补报年度报告,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补报年度报告、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不办理注销登记,各级登记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2.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名单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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